2019-12-12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實施意見
(桂政辦發〔2019〕11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對廣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新時代立德樹人工程,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提高普及水平和教育質量,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舉辦普通高中教育的主體責任,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匯報,深入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普及攻堅、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背景下師資和校舍資源不足問題。加強普通高中學校黨組織建設,實現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發揮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深入開展普通高中學校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排查整頓工作,推進基層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強化黨建帶團建,深入實施中學共青團強基固本工程。(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教育工委、組織部,共青團廣西區委,各市、縣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構建全面培養體系
全面發展素質教育,始終堅持“五育”并舉。突出德育時代性,落實德育工作實施方案,突出思想政治課關鍵地位,充分發揮各學科德育功能。系統開展理想信念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和制度自信教育、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學生聽黨話、跟黨走,樹立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勤奮學習的遠大志向,幫助學生養成良好個人品德和社會公德。提高智育水平,統籌課堂學習和課外實踐,加強科學教育和實驗教學,廣泛開展書香校園建設,培育學生創新思維和實踐能力,提升人文素養和科學素養。強化體育鍛煉,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和評價辦法,積極推動民族傳統體育運動進校園,使學生掌握1—3項體育技能。加強美育工作,積極開展藝術活動,鼓勵高等學校和文化藝術機構支持藝術類特色普通高中建設,幫助每位學生掌握1—2項藝術技能。重視勞動教育,落實勞動教育指導綱要,使學生養成勞動習慣、掌握勞動本領、樹立熱愛勞動的品質。拓寬綜合實踐育人渠道,加強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建設,打造學生社會實踐大課堂,定期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活動。(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科技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體育局,共青團廣西區委,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優化課程實施
健全新課程實施機制,自治區制定普通高中新課程實施方案,2022年前全面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分層分類組織新課程新教材骨干培訓,強化校本研修,開展校長、教師和教研員全員培訓。創建一批新課程培訓基地學校,發揮引領帶動作用,開展校長、教師掛職交流和跟崗學習。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普通高中學校加強學校課程管理,統籌均衡安排每學年開設的科目和課時,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不得隨意擠壓體育與健康、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和理化生實驗等課程課時。加強學校特色課程建設,開發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程,積極開展校園體育、藝術、閱讀、寫作、演講、科技創新等社團活動。健全普職融通機制,鼓勵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完善學分認定辦法,嚴格學分認定管理和監督,對未按課程方案修滿相應學分的學生,不得頒發高中畢業證書。建立普通高中課程實施監測制度和反饋改進機制,落實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監管責任和學校主體責任,強化責任追究。(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共青團廣西區委,各市、縣人民政府)
四、創新教學組織管理
全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普通高中學校適應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要求,依據學科人才培養規律、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組合要求和學生興趣特長,因地制宜、有序實施選課走班,滿足不同學生不同發展需要。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完善選課走班教學管理制度,制定選課走班指南,引進或開發課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統,加大對班級編排、學生管理、教師調配、教學設施配置的統籌力度,加強走班教學班級管理和集體主義教育,強化任課教師責任,確保選課走班規范有序、科學高效運行。要深化課堂教學改革,組織創建一批教學改革示范區示范校,實施優秀教學成果培育和推廣應用計劃,定期開展教學成果等次評定,重點建設50個普通高中學科課程基地,加強教學改革研究和指導。各普通高中學校要積極探索互動式、啟發式、探究式、體驗式課堂教學,注重加強跨學科綜合性教學,認真開展驗證性實驗和探究性實驗教學,提高作業設計質量。推動數字化課程環境建設,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促進學生系統掌握各學科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念、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要優化教學常規管理,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嚴禁組織有償補課,減少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五、加強學生發展指導
制定我區學生發展指導意見,提高學生發展指導實效性,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理想信念,正確認識自我,更好適應高中學習生活,處理好個人興趣特長與國家和社會需要的關系,增強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方向的自主選擇能力。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學生發展指導制度,開展指導教師培訓。普通高中學校要加強學生發展指導中心建設,建立以專職教師為骨干、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為補充的專兼結合的學生發展指導教師隊伍。探索建立指導教師準入制度,普通高中學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指導教師。組織開好學生發展指導課程,同時通過學科教學滲透、舉辦專題講座、開展職業體驗等方式加強學生發展指導。注重利用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各種社會資源,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指導機制。高等學校應以多種方式向高中學校介紹專業設置、選拔要求、培養目標及就業方向等,為學生發展提供咨詢和幫助。(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黨委編辦,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六、完善綜合素質評價
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強化對學生愛國情懷、遵紀守法、創新思維、體質達標、審美能力、勞動實踐等方面的評價。建設自治區高考綜合改革大數據管理平臺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統一評價檔案樣式,建立健全信息確認、公示投訴、申訴復議、記錄審核等監督保障與誠信責任追究制度。普通高中學校要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的規章制度和具體要求,客觀真實、簡潔有效記錄學生突出表現,對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造假的,要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積極引導高等學校招生參考使用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七、深化考試和招生改革
規范學業水平考試,制定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技術等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與歷史、物理、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的選擇性考試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4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合格性考試內容范圍為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選擇性考試內容范圍為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深化考試命題改革,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與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命題要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為依據,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后不再制定考試大綱。考試命題要突出立德樹人導向,創新試題形式,加強情境設計,注重聯系社會生活實際,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性、探究性試題,重點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難度要符合相應學業質量標準,體現不同考試功能。加強命題能力建設,優化命題人員結構,加快題庫建設,建立命題評估制度,提高命題質量。穩步推進高校招生改革,制定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機制。高等學校要加強招生工作能力建設,完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制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保密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八、改善學校辦學條件
各市、縣(市、區)要根據普及攻堅、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需要,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布局規劃和建設規劃,保障教育用地需求,制訂優惠政策,建立綠色通道,加快項目審批和工程建設進度。各市、縣(市、區)要制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專項規劃,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繼續統籌實施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項目、普通高中基礎能力建設項目、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等,支持各地新建、改擴建一批普通高中學校。自治區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學校建設標準和裝備配備標準,推動各普通高中學校到2022年達到國家和自治區辦學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加強學科教室、創新實驗室、社團活動室、心理咨詢室、學生發展指導中心建設,推進智慧校園建設。(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九、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各市、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大編制統籌調配力度,根據城鄉統一的教職工編制標準,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職工編制核定,適應普通高中學校選課走班教學需要。民辦普通高中教師配備參照公辦普通高中標準執行。探索建立市域或縣域范圍內普通高中教師“走教”制度,緩解部分普通高中教師配備的學科結構性矛盾。完善普通高中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予以適當傾斜,普通高中通過開展社會服務取得的合法收入可用于動態增加績效工資總量。普通高中學校要完善教師管理評價制度,科學制定教師績效標準,充分調動教師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創新教師培訓方式,重點提升教師新課程實施、學生發展指導和走班教學管理能力。(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黨委編辦,自治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十、健全投入保障機制
各市、縣(市、區)要進一步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落實財政投入責任。在嚴格遵守政府債務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籌措普通高中建設資金。依法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引導社會力量支持普通高中教育。落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健全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制度,從2020年春季學期起,各地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按每生每年600元撥付;2021年春季學期起,按每生每年800元撥付,確保2022年春季學期起達到每生每年1000元,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完善普通高中成本分擔機制,設區市人民政府要科學制定普通高中學費標準,確保2020年底前落實到位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實行動態調整。(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十一、強化督導考核
根據國家制定的標準,組織開展普通高中辦學質量監測和評價。將推進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發展作為各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重要內容,并將評價結果作為黨政正職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和干部選任、表彰獎勵的重要參考。全區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普通高中教育教學督導,特別要對校舍資源建設、師資隊伍保障、化解大班額、經費使用管理等方面進行重點督導,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資源預警機制和督導結果通報機制,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地方和學校要強化問責、限期整改。(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十二、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各市、縣(市、區)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和科學教育質量觀,完善對學校和教師的考核激勵辦法,嚴禁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及獎懲學校和教師。嚴禁各地各學校炒作升學率和高考狀元。要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成才觀,關心孩子身心健康與全面發展。新聞媒體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做好普通高中改革政策和典型經驗的宣傳,積極營造有利于推進改革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廣電局,自治區婦聯,各市、縣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