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3
6月30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印發新版《江蘇省道路水路運輸經營者信用管理辦法》《江蘇省道路運輸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版“兩個辦法”),將于8月1日正式實施。在2016版“兩個辦法”基礎上,新版增加“信用修復”“信用自檢”等內容,強化了信用動態監管、信用結果應用,一環一環擰緊信用監管的“螺絲釘”,有效形成信用全流程管理制度,逐步構建由輕到重、環環相扣、分級分類、動態監管的道路水路運輸信用管理運行機制。
在管理范圍方面,新版“兩個辦法”由單一領域向綜合領域轉變。在原有適用主體基礎上,新增了港口經營者、網約車經營者及其駕駛員、網絡貨運平臺、水路輔助業經營者等主體。發生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及相關責任人也將被納入失信管理。此外,從業人員發生失信行為的,所屬經營者及涉及的車輛將被關聯認定和記分;經營者發生失信行為的,所涉及的從業人員將被關聯記分,實現人、車、戶信用狀況的高度關聯。
在管理流程方面,新版“兩個辦法”實現了過程監管與結果應用緊密結合。“兩個辦法”改變了以往“年終算總賬”的監管方式,強化了實時信用得分在監管中的應用,根據市場主體實時信用得分情況,實施相應獎懲措施。失信行為分為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相應失信行為有效期分別為1年和3年;表彰、獎勵、完成政府指令性應急運輸任務等情況,可作為加分項抵扣部分失信記分值。
在管理體系方面,新版“兩個辦法”實現了與省交通運輸信用管理體系有效銜接,深化與《江蘇省道路運輸違法行為累積記分管理辦法》的融合應用,違反交通運輸相關法律法規等被納入違法行為的均將認定為失信行為。市場主體發生一般失信行為的,適用“兩個辦法”;發生嚴重失信行為的,將被納入“黑名單”,按照《江蘇省交通運輸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懲戒。移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簡稱“黑名單”)的,也將自動納入新版“兩個辦法”所規定的“重點關注名單”,繼續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在監管重點方面,新版“兩個辦法”強化安全生產信用監管力度。對涉及安全生產的失信行為,普遍調高失信記分值。對“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達到一定分值將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作為行業重點監管對象。涉及嚴重超限超載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將被認定嚴重失信行為,并加大相應懲戒力度。加強第三方數據歸集應用,接入公安、國家海事管理等部門處罰信息,并對相關違法主體進行失信認定和管理。通過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監測采集的相關信息,也將作為信用監管重要依據,駕駛員發生超速駕駛、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的,均將被認定為失信行為并進行記分和公示。
新版“兩個辦法”信用等級保留了2016版的四級分類,分別是AAA級、AA級、A級和B級,代表好、較好、一般和較差;新增信用自檢環節,要求企業和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信用自檢,否則信用最高等級將不得超過AA級;增設“信用修復”環節,一般失信行為公示滿3個月、嚴重失信行為公示滿1年的,且公示期間未再發生同類以上失信行為的,可以申請信用修復。
在信用結果應用方面,新版“兩個辦法”實施動態實時監管。對于達到AAA級或者相應分數的,將在評優評先、表彰獎勵、業務辦理、獎補資金申請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對于達到B級或者相應分數的,將被納入重點關注名單,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加大檢查頻次、限制相關業務辦理。進一步強化了對出租汽車行業信用監管,對經營權期限內有一半以上年度信用等級為B級的,車輛經營權到期后將收回不予延續,對個體出租汽車經營者,也提出了相關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