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6
為做好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國家知識產權局等38個部門和單位聯合簽署的《關于對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8〕1702號)貫徹執行工作,加快推進黑河市知識產權(專利)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工業信息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林業和草原局、黑河海關、中國人民銀行黑河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黑河監管分局、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市總工會、共青團黑河市委員會、市婦女聯合會、市科學技術協會、黑龍江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黑河機場分公司、黑河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針對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工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信息共享與聯合懲戒的實施方式
黑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將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錄入“信用黑河”網站進行公示。相關部門在“信用黑河”網站上獲取相關信息后,根據本備忘錄約定的內容依法依規對其實施懲戒。對于從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中撤銷的單位或個人,相關部門應及時停止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二、聯合懲戒措施
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依職權對聯合懲戒對象采取下列一種或多種懲戒措施。
(一)黑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采取的懲戒措施
1.加大專利行政執法工作力度,依法從重處罰違法行為。
2.對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不予資助或者獎勵;已經資助或者獎勵的,全部或者部分追還;情節嚴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內不予資助或者獎勵。
3.對嚴重失信責任主體,建議市場監管總局限制其取得認證機構資質;建議市場監管總局限制獲得認證證書。
4.加強對嚴重失信主體進出口貨物監管,一定期限內禁止嚴重失信主體生產、銷售有關進出口貨物。
(二)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
1.限制政府性資金支持,對政府性資金申請從嚴審核,或降低支持力度。(實施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限制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實施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
3.依法限制其作為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實施單位:市財政局)
4.供金融機構融資授信時審慎性參考。(實施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黑河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黑河監管分局)
5.依法對申請發行企業債券不予受理。(實施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6.對失信主體注冊非金融債務融資工具加強管理,并按照注冊發行有關工作要求,強化信息披露,加強投資人保護機制,防范有關風險。(實施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黑河市中心支行)
7.限制設立金融機構,依法限制擔任金融機構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申請金融機構從業資格予以從嚴審核,對已成為從業人員的相關主體予以重點關注;限制設立銀行卡清算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限制對銀行卡清算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持股比例超過5%以上;限制擔任銀行卡清算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施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黑河監管分局、中國人民銀行黑河市中心支行、市市場監管局等具有金融機構任職資格核準職能的部門)
8.引導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定價原則,提高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保險等服務。(實施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黑河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黑河監管分局)
9.供外匯額度核準與管理時審慎性參考。(實施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黑河市中心支行)
10.中止境內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或終止股權激勵對象行權資格。(實施單位:市財政局)
11.依法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實施單位: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12.作為在同一時段內認定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對象,保障性住房等保障對象,以及復核其救助保障資格的重要參考。(實施單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醫療保障局)
13.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實施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稅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市委宣傳部等有關部門)
14.限制成為海關認證企業,申請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的,不予通過認證;對已成為認證企業的,按規定下調企業信用等級。(實施單位:黑河海關)
15.辦理海關相關業務時,對其進出口貨物實施嚴密監管,加強布控查驗、統計監督核查或后續稽查。(實施單位:黑河海關)
16.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限制使用國有林地;限制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限制國有草原占地審批;限制申報重點草原保護建設項目。(實施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市農業農村局)
17.限制申報科技項目,將其嚴重失信行為記入科研信用記錄。(實施單位:市工業信息科技局)
18.限制因專利違法被停止生產、銷售的產品發布廣告;正在發布的,應立即予以暫停。(實施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19.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
20.被人民法院按照有關規定依法采取限制消費措施或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限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費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實施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交通運輸局、黑龍江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黑河機場分公司、黑河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有關單位)
21.限制購買不動產及國有產權交易,限制在一定范圍的旅游、度假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實施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22.限制取得表彰獎勵,已取得的表彰獎勵予以撤銷。(實施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市總工會、共青團黑河市委員會、市婦女聯合會、市科學技術協會及其他有關部門)
23.嚴重失信主體是個人的,依法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嚴重失信主體是機構的,該機構法定代表人依法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實施單位: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4.將失信主體的失信信息協調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向社會公布。(實施單位: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三、其他事宜
聯合懲戒對象和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確定以及聯合懲戒措施的法律政策依據,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國家知識產權局等38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的《關于對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財金〔2018〕1702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