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2
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飛地園區(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區)發改局: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雅安市紅黑名單(聯合獎懲對象)制度,規范各行業信用“紅黑名單”的認定、發布、獎懲、修復和退出,完善守法誠信褒獎和違法失信懲戒的聯動機制,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關于加強和規范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財金規〔2017〕1798號)、《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關于印發<四川省加強和規范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發改信用規〔2019〕239號)和《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雅安市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雅辦發〔2017〕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建立健全“紅黑名單”管理與應用制度,規范雅安市各領域“紅黑名單”的認定、發布、獎懲、修復和退出,有力有序、規范透明地推進聯合獎懲,全面提升社會文明和誠信水平,營造“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的誠信社會環境。
二、“紅黑名單”的認定
雅安市“紅黑名單”的定義、認定標準、認定程序嚴格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關于印發<四川省加強和規范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發改信用規〔2019〕239號)相關規定執行??h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和省制定的認定標準,在履職過程中對相關信用主體的信用記錄及信用狀況進行分級分類評價,認定紅黑名單。
三、“紅黑名單”的發布
按照依法公開、從嚴把關、保護權益原則,由認定部門通過部門門戶網站、雅安市人民政府網站或縣級人民政府網站和其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眾發布紅黑名單,并推送至“信用中國”、“信用中國(四川)”網站,涉及企業的相關信息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推送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并向社會公示。市信用辦原則上每三個月組織一次全市紅黑名單的集中統一發布。雅安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信用門戶網站建成后,統一在平臺和信用門戶網站發布。名單信息的發布,應當客觀、準確、公正、合法。名單信息的發布時限與名單的有效期保持一致。對于涉及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個人信用信息,發布前應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
四、“紅黑名單”的獎懲
雅安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依據國家相關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明確獎懲措施和實施方式、各類失信行為懲戒期限,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雅安市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雅辦發〔2017〕8號)要求,建立發起、響應、反饋的聯動機制。市信用辦會同“紅黑名單”認定部門(單位)作為聯合獎懲的發起部門,應對列入“紅黑名單”的信用主體,依法依規發起聯合獎懲,將聯合獎懲對象名單推送至聯合獎懲實施部門,聯合獎懲實施部門負責對聯合獎懲對象主體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并向發起部門反饋獎懲成效。信用主體對聯合獎懲名單認定、聯合獎懲措施有異議的可向聯合獎懲發起和實施部門提出異議申請,聯合獎懲發起和實施部門收到異議申請后,應按照規定的流程和時限予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申請人。
五、信用修復
鼓勵信用主體不斷完善自身信用,依法履行社會誠信義務,建立有利于自我糾錯的社會鼓勵與關愛機制,“黑名單”主體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等方式修復信用,認定部門(單位)可將信用修復情況作為“黑名單”退出的重要參考。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的失信主體可直接通過網站的“信用修復”功能申請信用修復,其他按《雅安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雅安市社會信用記錄申訴(修復)流程的通知》(雅信聯辦〔2019〕17號)相關規定申請信用修復。
六、“紅黑名單”的退出
“紅黑名單”的退出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關于印發<四川省加強和規范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發改信用規〔2019〕239號)相關規定執行。對經認定部門同意提前退出“紅黑名單”的,相關認定部門應及時報市信用辦備案,以便適時組織集中公布退出名單。
雅安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代章)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