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3
今年年初,深圳證監局對一家公司依法作出警告并罰款的處罰決定。后經多次催告,當事人仍拒絕繳納罰款,有關股東甚至聲稱將注銷該公司以逃避法律責任。
針對這一挑戰資本市場誠信環境的行為,深圳證監局根據國務院和證監會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部署,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一是依據《關于做好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和民用航空器相關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及時啟動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將其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列入“限乘限飛”名單。二是向與當地工商登記機關聯系并發函提請關注未結債務情況,防范相關主體惡意注銷公司。在深圳證監局的層層壓力傳導之下,有關當事人日前已將全部罰款繳納完畢,失信懲戒效果凸顯,執法威懾力有效提升。
深圳證監局將繼續加強誠信建設,用足、用好失信聯合懲戒措施,促進監管公信力、執法威懾力和市場誠信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