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8
記者昨日獲悉,市政府辦公廳公布《鄭州市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我市要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和“互聯網 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
年底前建立完善部門協同監管平臺
“雙隨機一公開”,即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
《方案》明確,我市要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分類建立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要涵蓋本部門全部市場監管執法事項和其他行政執法事項,明確檢查依據、檢查主體、檢查內容、檢查方式等,并根據法律法規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
建立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名錄庫,檢查對象名錄庫應涵蓋全部被監管的處于存續狀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其他檢查對象,內容包括檢查對象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經營范圍、地址等。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應涵蓋所有具有執法資格的執法檢查人員,內容包括姓名、單位、職務、業務專長、執法證號等。
與此同時,今年年底前,我市將建立完善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對市場主體的檢查,統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地方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河南)”實施,做到各級行政執法部門統一標準、統一平臺、統一時限,實現一個平臺操作,一個平臺公示抽查結果,確保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
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將被聯合懲戒
按照要求,市場主體的檢查結果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進行公示,公示率要達到100%,接受社會監督。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綜合運用行政處罰、聯合懲戒等手段,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增強檢查對象守法的自覺性。隨機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實施后續監管,防止監管脫節。
如檢查對象拒絕接受檢查或在接受檢查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由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處理記入檢查結果并向社會公示。
值得關注的是,我市將推行隨機抽查與信用監管聯動。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負責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社會信用體系的銜接,檢查結果將及時列入被檢查對象的社會信用記錄,建立健全誠信檔案。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不良信用記錄的,按照聯合懲戒和失信企業協同監管的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信貸融資、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