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5
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障部關于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人社局四個方面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工作:
一、充分認識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的重要性
《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制度。這項制度的建立運行,對加強拖欠工資行為失信懲戒、強化信用監管,完善勞動用工守法誠信制度,落實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在全社會范圍內建設和諧有序、良性發展的勞動用工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按照部省工作要求,加強對本地“黑名單”管理工作的指導,細化管理辦法,采取有力措施,扎實有效抓好。
二、依法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工作
按照《辦法》確定的黑名單”認定標準,對應當列入“黑名單”管理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按照“誰執法、誰認定、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列入“黑名單”,實行聯合懲戒、動態管理。對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數額界限,參照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具體數額執行標準執行。違法用人單位及責任人被列入“黑名單”后,及時將有關信息推送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過部門門戶網站、“信用瀘州”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要加強動態管理,對列入“黑名單”管理的用人單位每年進行不少于1次的實地檢查,在管理期滿作出移出決定前要進行實地核驗,依法作出移出或者自動續期決定,并告知用人單位及責任人。
三、加強相關工作銜接和部門聯合懲戒
加強與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等工作的銜接。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是發現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重要途徑之一。要依托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管理系統,充實完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信息庫信息,把通過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等發現的應當列入“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及時列入“黑名單”管理。
加強部門協作實行聯合懲戒。加強與發展改革、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工商、銀監會、證監會等部門的協作,定期通報工作情況,暢通信息推送渠道,對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實行聯合懲戒。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30部門《印發<關于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財金〔2017〕2058號)要求,對列入“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采取聯合懲戒措施,使失信用人單位“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督促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規定,自覺規范用工行為。
四、加強“黑名單”管理宣傳和情況上報工作
要通過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對《辦法》進行廣泛深入宣傳講解,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要對本地“黑名單”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宣傳,提高“黑名單”管理的社會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