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0
2018年7月4日,廈門港口管理局正式對社會公布了《關于港航生產經營人“守信紅名單”和“失信黑名單”管理規定》,守法誠信獲褒獎、違法失信受懲戒的聯動機制得以完善。修訂后的“規定”將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據“規定”,經營人信用等級每年評級一次,評定結果將作為港航生產經營“守信紅名單”和“失信黑名單”的劃分依據。名單出爐之后,廈門港口管理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名單內企業進行動態管理,進一步規范廈門港口行業的經營與發展。
“規定”旨在建立、健全紅黑名單管理與應用制度,規范港航領域紅黑名單的認定、獎懲、修復和退出,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提升廈門港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規定”明確指出,信用等級為C級的經營人,將被納入“信用重點監測對象名單”,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各部門對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的企業將加大日常監督和檢查的頻次,以便及時追蹤其整改情況,切實做好港航信用分級監管工作,確保“激勵守信,懲戒失信”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