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3
為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規范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教育部日前印發《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準則》),明確研究生導師要堅持正確思想引領,合理調整自身指導研究生數量、確保指導的時間和精力,不得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等。
《準則》的出臺有哪些背景?《準則》制定的原則標準是什么?記者就此采訪了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
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面臨新形勢、新挑戰、新任務
“我國研究生教育邁入高質量發展的新時代,加快建設高水平研究生導師隊伍,對建設研究生教育強國具有重要意義。”該負責人介紹,長期以來,廣大研究生導師立德修身、嚴謹治學、潛心育人,為國家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也有個別導師指導精力投入不足、指導方式方法不科學、質量把關不嚴,甚至出現師德師風失范問題,造成了很壞影響。”
作為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研究生導師使命崇高。該負責人表示,提高我國研究生教育質量,推進研究生教育高質量發展,亟須加強導師隊伍建設,不斷增強導師使命感、責任感、榮譽感,著力提升導師的指導能力和水平。
隨著研究生導師隊伍的日益壯大和研究生培養規模的擴大,導師隊伍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新任務,對《準則》的出臺提出了迫切需要。
目前,全國共有研究生導師46萬人,其中博士生導師11.5萬人。該負責人表示,為加快建設一流導師隊伍,保證高層次人才培養質量,必須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強化導師崗位管理,規范導師指導行為。同時,也要維護導師應有權利,不斷改善導師治學育人環境,激發導師育人育才積極性。
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的召開,標志著我國研究生教育邁進新時代,踏上新征程。該負責人表示,推動新時代研究生教育內涵式高質量發展,培養大批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迫切需要的德才兼備的高層次人才,必須充分尊重導師,全力依靠導師,積極服務導師,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實學識、仁愛之心的“四有”導師隊伍。
八大準則助力造就“四有”研究生導師
為造就新時代“四有”優秀導師,《準則》根據研究生教育特點,從堅持正確思想引領、科學公正參與招生、精心盡力投入指導、正確履行指導職責、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把關學位論文質量、嚴格經費使用管理、構建和諧師生關系等八個方面,對導師指導行為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基本規范。
“既做學業導師又做人生導師。”《準則》首先提出,研究生導師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化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研究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使命感、責任感,既做學業導師又做人生導師。
《準則》明確,在參與招生宣傳、命題閱卷、復試錄取等工作中,研究生導師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公平公正,科學選材,確保錄取研究生的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有可能損害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動。《準則》要求,研究生導師要根據社會需求、培養條件和指導能力,合理調整自身指導研究生數量,確保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提供指導,不得對研究生的學業進程及面臨的學業問題疏于監督和指導。同時,研究生導師要加強培養過程管理,指導研究生做好論文選題、開題、研究及撰寫工作,對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嚴格把關。
《準則》提出,研究生導師要因材施教,綜合開題、中期考核等關鍵節點考核情況,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議。不得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不得違規隨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
針對學術規范,《準則》要求研究生導師帶頭維護學術尊嚴和科研誠信,杜絕學術不端行為,對與研究生聯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擔相應責任。不得有違反學術規范、損害研究生學術科研權益等行為。
此外,《準則》還提出,研究生導師要嚴格經費使用管理,不得以研究生名義虛報、冒領、挪用、侵占科研經費或其他費用。同時,研究生導師要對學生加強人文關懷,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與研究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既正面引導又劃定基本底線
總的來看,《準則》體現了正面引導與劃定底線相結合,宏觀方向和微觀要求相結合,權利和義務相結合的標準。
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道,《準則》明確提出導師要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循研究生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堅持嚴謹治學,支持研究生開展科學研究,加強對研究生的人文關懷。同時,針對當前導學關系、師德師風等方面出現的典型問題,明確了導師指導行為中的“不得”,劃定底線。
“《準則》既著眼于研究生教育中的思想引領、培養過程、導學關系等重大問題,同時,又針對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考試命題、中期考核等關鍵環節,作出詳細規定,明確具體規范。”該負責人說道。
此外,《準則》既尊重導師基本權利,支持導師嚴格學業管理,加強培養過程指導等,又強調導師要嚴格履職盡責,確保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提供指導,及時督促研究生完成課程學習、科學研究、專業實習實踐和學位論文寫作等任務,指導研究生高質量完成學業。
作為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的基本規范,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將指導各地各培養單位把落實《準則》和貫徹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結合起來,切實抓好落實。
該負責人介紹,教育部將把導師履行《準則》的情況納入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和“雙一流”監測指標體系中,對導師違反《準則》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格限制招生計劃、限制申請新增學位授權,情節嚴重的,將按程序取消相關學科的學位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