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0
各師市、院(校),兵團機關有關部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方案》已經兵團黨委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20〕25號)精神,結合兵團實際,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 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一)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制定兵團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實施意見。(兵團衛生健康委)優化兵師團三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設置,統籌編制資源,補齊配強機構人員力量,在師域人口規模較大、輻射能力強、交通便利的重點團場建立師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分支機構。明確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功能定位,強化核心職能建設,健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與團場、社區、連隊聯動工作機制。(兵團黨委編辦、兵團衛生健康委)(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加快兵師兩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基礎設施、技術能力和標準化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完善醫防協同機制,在兵師醫共(聯)體設置公共衛生中心,建立履行公共衛生特別是疾病預防職責清單制度,加強團場公共衛生工作力量。(兵團衛生健康委、兵團黨委編辦)建立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與醫療機構人員交叉輪訓機制,實現信息共享、互聯互通,推進防、治、管有機融合。將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職責納入醫院等級評審指標體系和年度醫療機構績效考核范疇。(兵團衛生健康委)
(二)完善傳染病監測預警系統。
實行傳染病報告首診負責制,充分發揮發熱門診的哨點作用,完善發熱、腸道門診等監測哨點的布局,推進建立智慧化預警多點觸發機制。完善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網絡。加強兵地間傳染病監測預警信息通報,強化鄰近口岸師市團場信息通報機制,健全網絡直報、輿情監測、醫療衛生人員報告等多部門、多渠道疫情監測機制,落實依法依規報告責任。加強重大疫情風險意識,完善公共衛生重大疫情風險的科學研判、評估、決策、防控協同機制。(兵團衛生健康委、兵團黨委網信辦)
(三)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物資保障體系。
建立健全兵師兩級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完善供應保障機制。重點加強南疆一師、北疆八師物資儲備基地建設,科學合理備足藥品和醫療防護物資。建立快捷高效調配機制,暢通渠道,確保以新冠肺炎為主的藥品和醫療防護物資保障順暢有序。(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
(四)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按照國家要求制定兵團秋冬季疫情防控方案。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和個人責任,做好“五有三嚴”(有防護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防護物資設備、有醫護力量支持、有隔離轉運安排,嚴格發熱門診設置管理、嚴格流行病學調查、嚴防醫院院內感染)等工作。堅持“四集中”原則,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機制。加強各級醫療機構傳染病、呼吸、急救等重點專科建設,加大醫療機構培訓和應急演練力度。加強南北疆定點救治醫院建設,加快兵師后備定點救治醫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增強疫情防控檢測能力,完成師團20家核酸實驗室標準化建設,配置11間移動核酸檢測實驗室。為兵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配置采樣車和消殺車各1輛。加強國家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兵團)建設,配備移動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和移動車載CT。(兵團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按照“三區兩通道”要求,強化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和預檢分診點規范化建設。加強患者收入院管理,落實嚴格的陪護和探視制度,嚴格執行“四類人員”(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發熱癥狀患者、密切接觸者)相關管理要求,制定疫情期間患者入院篩查流程。(兵團衛生健康委)推動做好慢性病患者開具長處方工作,處方用量可以延長至12周。(兵團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堅持中西醫結合,發揮中醫預防保健作用,成立中醫藥救治專家組,堅持關口前移的多學科診療機制,推進中醫藥盡早介入疫情預防救治工作。(兵團衛生健康委)
(五)加強公共衛生隊伍建設。
深化醫教協同改革,做大增量,做優存量,科學設置公共衛生學科專業,擴大招生人數,加大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力度。(兵團教育局、衛生健康委)積極申請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試點專業基地。加強骨干人才培養,倡導多學科多專業人員融入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強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培訓工作。(兵團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 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
(六)持續改善生產生活環境,倡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制定關于進一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實施意見,加強全域衛生創建、病媒生物防制、無煙單位創建等工作,加強健康城市健康團場建設,組織開展石河子市國家衛生城市2020年復審工作。(兵團衛生健康委、兵團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成員單位)開展健康兵團全民健身行動、心理健康促進行動、職業健康保護行動等15項專項行動,并組織實施試考核。(兵團衛生健康委、健康兵團行動推進委員會成員單位)建立兵團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完善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和傳播機制,開展健康知識宣傳普及,營造培育良好氛圍,引導養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為準則。(兵團衛生健康委、兵團黨委宣傳部、兵團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日報社、廣播電視臺)深入開展連隊人居環境整治,實施連容連貌提升工程,開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專項行動,有力有序推進連隊“廁所革命”。(兵團農業農村局、兵團連隊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推進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農貿市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南。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健康宣傳,開展癥狀監測,防止疫情傳播。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經營設施、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全面提升農貿市場的建設和管理水平。(兵團商務局、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
(七)加強重點人群健康促進。
強化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治工作,扎實推進考核工作。建立學校健康教育推進機制,加大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將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納入學校的績效考核,體育科目納入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在中小學校按規定配備專兼職校醫和心理健康工作人員。(兵團教育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衛生健康委)
加強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婦產、兒科能力建設,推進婦女生命全周期和兒童生長全過程健康管理。探索石河子市婦幼保健院體制機制改革。(兵團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落實《醫養結合機構管理指南》,強化兵團9家醫養結合示范基地的監督管理。加強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在6個試點師市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試點工作。通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促進醫養結合工作向社區延伸,為失能、行動不便的老人及殘疾人提供上門醫療服務。(兵團衛生健康委、財政局、民政局、發展改革委、婦聯、殘聯)
(八)提升慢性病防治水平。
持續做好全民健康免費體檢、婦女“兩癌”篩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等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基層高血壓、糖尿病醫防融合重點聯系點工作。做好疾病早期篩查工作,組織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創建工作。制定兵團《健康中國行動-癌癥防治實施方案(2020-2022年)》,提升癌癥早診早治能力和水平。開展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和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兵團衛生健康委、婦聯、財政局)
(九)加大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等防治力度。
加強冬春季流感防控和監測工作,做好疫苗集中采購和接種工作。完成64家哨點醫院的食源性疾病監測任務和10家醫院的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任務。開展包蟲病、布病及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推進兵團“三位一體”結核病防治服務體系模式,擴大南疆師市結核病人“集中服藥+營養早餐”工作覆蓋范圍。加強職業衛生隊伍建設,提高人員能力素質與水平,做好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管理工作。(兵團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
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督促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推進兵團塵肺病攻堅行動,加強職業病監測能力建設,啟動職業病康復站試點,加大職業健康監管力度。(兵團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障局、民政局)
三、 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十)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機制。
持續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開展二、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推進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將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應急、健康促進與教育等納入考核范圍,強化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職能。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完善二、三級公立醫院章程,提升公立醫院運行效率。(兵團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加強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管理,推進二、三級公立醫院落實經濟運行及財務管理信息公開制度,健全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推動二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財政局、醫療保障局)
(十一)深化薪酬制度和編制管理改革。
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考核評價與激勵相結合的運行機制,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動態調整醫療衛生機構薪酬水平,科學合理設定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薪酬水平掛鉤。(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委)
統籌盤活用好醫療衛生領域編制資源,重點用于加強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公共衛生機構編制配備。推進編制備案制改革,逐步實現從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兵團黨委編辦、兵團衛生健康委)
(十二)建立和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及時與自治區同步穩妥有序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制定完善醫共(聯)體模式下醫療保險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和激勵約束機制的意見,為兵師醫共(聯)體改革建設提供政策支撐。根據國家有關部署要求,按照同地區同標準的原則,會同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健全完善醫療服務項目準入制度,加快審核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健全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成本、費用的監測機制。(兵團醫療保障局)
(十三)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投入政策,加大對中醫醫院、傳染病醫院的支持力度。
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優化公立醫院布局,做強重點醫院,加大對中醫醫院、傳染病醫院的支持力度。嚴格執行公立醫院建設規模和標準,有效控制單體規模,對經審計署審計審定的存量政府性債務支持其穩妥化解。(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衛生健康委)
四、 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十四)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根據國家要求,制定貫徹落實兵團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增加30元以及穩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的政策文件。同時根據國家有關部署要求,在國家相關政策文件出臺后,會同自治區積極爭取納入國家開展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范圍。依法依規保障好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完善兵團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履行政府辦醫主體職責,研究制定受疫情影響醫療機構扶持舉措,切實解決醫院收入減少問題。(兵團醫療保障局、財政局)
(十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積極穩妥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和按病種付費改革工作。指導各師市醫院提前做好DRG付費相關基礎工作,力爭2020年底前師域醫共體4個試點師市和兵團醫院實現DRG付費運行,2021年初在兵團其他師市全面推行。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談判協商機制,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統籌區醫保基金總額控制指標。在堅持總額預算的基礎上,建立“結余按比例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促進醫療機構合理控制醫療成本,提高醫療資源和醫保基金使用效益。同時根據國家有關部署要求,健全完善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機制、價格形成機制和醫保支付標準與采購價協同機制,促進醫藥市場有序競爭和健康發展,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兵團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
(十六)加強醫保基金管理,健全監管機制。
根據國家有關部署要求,加大醫保基金管理力度,積極利用大數據信息化等技術手段實現精細化管理,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積極推進“互聯網+醫療保障”,落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任務,做好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兵團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
(十七)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
根據國家有關部署要求,鼓勵商業保險機構提供包括醫療、疾病、康復、照護、生育等多重保障的綜合性健康保險產品和服務。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兵團醫療保障局、自治區銀保監會)
五、 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十八)完善藥品耗材采購政策。
協調國家聯合采購辦公室,將兵團納入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范圍。開展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按協議分批次向配送企業支付預付款,建立預留金制度。督促中選企業切實保障藥品質量和供應,配送企業按時配送,醫院按比例要求使用中選藥品和高值耗材。(兵團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十九)促進科學合理用藥。
加強合理用藥指導,建立完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制度,優選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落實“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要求,積極開展處方點評,推進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依托國家藥品使用監測平臺,加強藥品臨床使用監測及考核工作。(兵團衛生健康委)
(二十)加強藥品耗材使用監管。
積極參與全國統一開放的藥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購市場建設,執行全國統一標準和功能規范,推動醫保藥品編碼在兵團的使用。逐步在師團醫院普及疫苗、藥品條形碼管理,實現疫苗、藥品使用可追溯。加強對使用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情況的合理評價和監管,將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使用情況納入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協議內容。(兵團醫療保障局、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
(二十一)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
完善短缺藥品信息直報和核實工作機制,督促各級醫療機構準確規范及時上報短缺藥品信息,推動各級醫療機構制定院內短缺藥品清單和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重點監測清單。(兵團衛生健康委)加強兵團藥品統一采購平臺的建設,監測價格波動,完善預警機制,確保藥品和高值耗材供應價格平穩有序。(兵團醫療保障局)
六、 統籌推進相關重點改革
(二十二)繼續推進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建立與區域醫療中心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推動石大一附院、兵團醫院和一師醫院創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加強師域醫共體建設,重組師市醫院,提升師域醫療中心服務能力和水平。(兵團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
(二十三)推進分級診療和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
推進師域醫共體建設,在管理體制、運行機制、人事薪酬等方面實行“師團一體化、團連一體化”管理,建立完善醫共體內部上下轉診和向外轉診管理辦法,明確各級醫療機構收治病種,優化雙向轉診流程,逐步實現“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加大兵團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力度,組建兵團統計信息專家委員會和醫療設備專家咨詢委員會,完成全民健康信息平臺一期建設工程,加快推動二期建設。加快“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完善遠程醫療會診系統,推動人工智能診斷等智慧醫療服務。(兵團衛生健康委)
(二十四)促進中醫藥振興發展。
落實兵團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實施意見,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加強中醫人才隊伍建設,推動中藥質量和產業高質量發展。強化中西醫協作,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建立中醫藥介入應急網絡和應急救治工作協調機制。繼續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完成55個中醫館(國醫堂)建設。鼓勵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特色服務,加大中醫適宜技術推廣和應用,科學合理調整中醫藥服務價格。(兵團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局、醫療保障局)
(二十五)扎實做好健康扶貧。
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建立健康扶貧長效機制,加強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持續做好脫貧戶和邊緣戶簽約服務,加強動態監測和精準參保,做到應保盡保,鞏固健康扶貧成果。(兵團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扶貧辦)
(二十六)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和督察機制。
建立健全師市衛生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推進衛生監督機構規范化建設,建立兵團綜合監管責任追究和督查機制。加快“放管服”改革,優化社會辦醫審批程序,進一步支持社會辦醫。(兵團衛生健康委、兵團黨委編辦、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障局)在四個試點師市開展“信用+綜合監管”試點工作,深化平安醫院和醫德醫風建設,強化醫療監管,促進合理醫療。(兵團衛生健康委)
各師市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切實加強深化醫改工作的系統謀劃和組織領導,將深化醫改工作納入師市黨政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兵團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導指導,對改革效果明顯、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保障好、群眾滿意度高的師市醫院給予獎勵支持。加強醫改政策宣傳,讓廣大群眾充分了解改革,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改革的環境和氛圍,確保改革紅利惠及廣大職工群眾。
分送:兵團黨委宣傳部、統戰部、網信辦、編辦,兵團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醫療保障局、扶貧辦,總工會、團委、婦聯、殘聯,日報社、廣播電視臺,自治區銀保監會,機關事務管理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
2020年8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