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9
完善我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框架,建立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與識別機制,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起草了《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評估辦法》)。日前,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后,宏觀審慎政策逐漸成為反思危機教訓、完善金融監管體制的核心內容。其中,加強中央銀行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是強化宏觀審慎管理、維護金融穩定的重點領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18年11月27日,人民銀行與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銀發〔2018〕301號文,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我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識別、監管和處置作出了總體性的制度安排。《評估辦法》作為《指導意見》的實施細則之一,是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認定的依據,也是對系統重要性銀行提出附加監管要求、實施宏觀審慎管理、建立特別處置機制的前提,符合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總體方向和要求。
《評估辦法》共四章、二十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確定評估目的和范圍。識別出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每年發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根據名單對系統重要性銀行進行差異化監管,以降低其發生重大風險的可能性。二是確定評估流程。包括確定參評銀行范圍、向參評銀行收集數據、計算系統重要性得分、進行監管判斷、確定并公布名單。三是確定評估方法。采用定量評估指標計算參評銀行的系統重要性得分,并結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監管判斷。定量評估的一級指標包括“規模”、“關聯度”、“可替代性”和“復雜性”,指標權重均為25%,每個一級指標下設若干二級指標。四是確定閾值和分組。得分達到一定分值的銀行被納入系統重要性銀行初始名單,并對不同組別的銀行實行差異化監管。五是明確任務分工。銀保監會根據《評估辦法》制作數據報送模板和數據填報說明,向參評銀行收集數據并計算系統重要性得分。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可提出將得分低于300分的銀行加入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的監管判斷建議。名單提交金融委審議后,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
公開征求意見結束后,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評估辦法》。
附件:
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關于公開征求對《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完善我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框架,建立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與識別機制,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起草了《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反映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sifi@pbc.gov.cn或gzzx@cbirc.gov.cn。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成方街32號中國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局(郵編:100800),或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15號銀保監會法規部(郵編:100033),并請在信封上注明“D-SIB征求意見”字樣。
3.將意見傳真至:010-66016463或010-66299360。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11日。
中國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