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9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冀政字〔2019〕30號
2019年6月11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為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服務全省創新發展、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根據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省委九屆六次、七次、八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三六八九”工作思路,以打造誠信河北為主線,加快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以下簡稱共享平臺)建設,加強信息歸集、征集和共享,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健全聯合獎懲機制,開展信用惠民便企行動,打造應用特色亮點,推動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水平全面提升,為優化營商發展環境、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建設經濟強省、法治河北提供良好的信用支撐。
(二)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社會參與。發揮政府組織、推動和示范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形成共建共享格局。
智慧推進,縱橫貫通。堅持“互聯網+”思維,構建上下聯動,左右聯通工作格局,形成跨部門、跨層級、跨領域的合力推進態勢。
完善機制,聯合監管。建立健全政策標準體系,完善聯合獎懲和運行保障機制,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市場監管體系。
應用導向,打造特色。推廣應用惠民利企,優化營商環境;打造河北特色應用,為落實重大戰略提供信用支撐。
(三)主要目標。
到2019年底,各重點領域信用信息系統全部建成,并與共享平臺互聯互通,全省信息歸集量突破5億;部分重點部門實現聯合獎懲系統嵌入業務系統;技術保障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短板基本補齊,基礎進一步夯實。
到2020年底,省市縣共享平臺信息更加豐富、共享更加充分、監管更加有效、功能更加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征集實現全省標準化、規范化;各領域統一的信用評價指標體系逐步健全完善;信用應用更加豐富;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有效運行,服務高質量發展的營商環境明顯改善;市場和社會滿意度大幅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普遍增強。
到2022年底,形成平臺系統縱橫貫通、信用信息豐富共享、信用評價健全完善、信用應用領域廣泛的社會信用體系,經濟社會發展信用環境明顯改善。
二、建設全省信用信息“一張網”
進一步完善提升共享平臺,健全部門信用信息系統,構建縱向上聯國家,下聯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橫向聯通部門信用信息系統的縱橫貫通的全省信用信息“一張網”。
(一)建設完善省市縣鄉村五級平臺。完善現有的省市縣三級平臺,建立鄉、村級平臺。建設運行信用云數據中心,建成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3個信用數據庫。建設運行信用大數據征集管理、信用大數據分析等9大應用系統,并持續開展深度應用研發工作。研發運營手機端APP、場景應用終端。省級平臺作為總樞紐,建設重點是實施數據框架的頂層設計、標準制定、基礎數據比對整合、核心應用組織實施和重點信用信息的分發推送。市、縣級平臺作為區域數據中心,實現全省信用數據匯集、共享、分析、加工、應用功能。鄉、村級平臺以信用應用、失信舉報等方式實現信息歸集、信用服務與監管功能。率先以旅游景點鄉鎮、特色小鎮為試點建設鄉村平臺,逐步推廣至全部鄉、村。到2020年底前,形成信息豐富、共享充分、監管有效、功能完善的省市縣共享平臺。
(二)健全部門信用信息系統。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錄、行政權力清單和公共信用信息標準規范要求,依托電子政務基礎資源和現有業務系統,建設完善行業、部門信用信息系統,整合行業內的信用信息資源。到2019年10月底前,各重點領域信用信息系統全部建成。
(三)加快推動系統聯通對接。各地各行業要以需求為導向,依托信用云數據中心,在保護隱私、責任明確、數據及時準確的前提下,按照風險分散的原則,建立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機制,統籌利用現有信用信息系統基礎設施,依法推進各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換共享。到2019年10月底前,各行業信用信息系統與共享平臺實現互聯互通。
(四)強化平臺技術保障。制定信息化技術方案,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技術,挖掘信用信息價值,在達到一定數量級時,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借助超算中心計算優勢,實現大數據前瞻性分析處理;利用5G、人工智能、地理信息系統等技術,實現身份驗證識別、實時數據交互、自動歸類、風險預警、數據可視化呈現等。建設異地容災備份中心,運用數據遠程復制、混合云備份等技術手段,實現異地災備,保障平臺數據安全、業務穩定運行。到2019年10月底前,形成完善的技術保障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
三、推進信用信息歸集、征集和共享
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自然人身份證號碼為索引,統籌管理各類信用主體信用信息資源,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和征集標準體系,明確歸集路徑,擴大征集渠道,健全信用記錄和信用檔案,加大公開共享力度,形成標準統一、全量歸集、安全共享的信用信息工作體系。
(一)全面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立健全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自然人身份證號碼為索引,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統一代碼制度,完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庫,實現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等各類信用主體的信用信息資源統籌管理。到2019年底前,全面實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新增主體賦碼有序進行,代碼歸集共享機制穩定運行。
(二)健全信用信息歸集、征集標準體系。調整更新省級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目錄,制定全省統一的信息資源目錄;完善信用管理類、信用信息類等標準,規范有序、便捷準確歸集、共享、應用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市場信用信息征集目錄,按照“誰提供、誰負責”原則,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用信息的準確性。到2020年底前,形成全省統一的信用信息征集、歸集標準規范體系。
(三)明確信用信息歸集目標路徑。制定《河北省公共信用信息歸集管理辦法》,建立信用信息采集機制,嚴格歸集推送時限,建立通報考核長效機制。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法院、公安、商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急管理、稅務、地方金融監管等重點部門要率先實現數據歸集量質的突破。到2019年底前,全省歸集量要突破5億條,其中各設區的市分別達到650萬條,定州、辛集市和各縣(市、區)分別達到200萬條。
(四)擴大信用信息征集渠道。發揮社會機構力量,征集市場信用信息數據;發揮人行、信用服務機構等征信主體力量,增加信用信息數據來源;鼓勵信用主體以合法、規范形式提供自身信用信息。到2019年底前,通過社會機構獲取數據量力爭達到1億條。
(五)建立健全信用記錄和信用檔案。按照省級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目錄、涉企信息統一歸集資源目錄要求,及時、完整、準確記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信息,實現規范化、電子化存儲。到2020年6月底前,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基礎,逐步建立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檔案,基本形成社會保障領域的自然人信用檔案。
(六)加大公開共享力度。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將“雙公示”“紅黑名單”以及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等信息列入政務公開事項。制定《河北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共信用信息披露辦法》和各行業公共信用信息開放清單,進一步擴大信用信息公開公示力度。到2019年10月底前,“雙公示”“紅黑名單”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信息公開消除空白縣(市、區),實現“全覆蓋、零遺漏”,并向共享平臺及時報送。
(七)建立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信息保護和網絡責任體系,制定平臺信息安全工作方案,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加大對泄露、篡改、虛構、毀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到2020年底前,形成完善的信用信息安全保護制度。
四、構建完善的信用評價體系
建立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和自然人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健全信用修復和信用信息異議制度,逐步構建指標科學、認定公平、管理完善的涵蓋各類信用主體的評價體系。
(一)建立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各領域要建立全省統一的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劃分守信、一般失信、嚴重失信、“黑名單”4個等級進行管理。國家已發布標準的,原則上依據相關國家標準執行。健全“紅黑名單”制度,按照“誰監管、誰認定、誰發布”原則,從嚴把關、依法公開,由認定部門(單位)通過其門戶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信用中國(河北)”網站向社會公眾發布。到2020年底前,逐步形成各領域健全完善的統一信用評價指標體系。
(二)開展誠信積分試點。選取合適地區開展城市誠信個人積分試點,依靠共享平臺歸集的各類數據,從基本信息、遵紀守法、商業行為、親社會行為等維度,對城市居民進行積分管理。選取若干鄉鎮開展誠信積分試點,根據鄉村實際,選取評價指標,計算鄉村居民積分,根據積分評定信譽戶,懸掛信譽標牌。到2021年底前,完成城市和鄉村誠信積分試點工作。
(三)推動各級信用示范評定。爭取國家“信用示范城市”試點,對已申報的設區的市給予支持,鼓勵其他設區的市申報。結合國家信用示范城市評定指標體系,制定我省信用示范縣、鄉、村評定指標,逐級開展“信用示范縣區”“信用示范鄉村”活動。推進市縣鄉村信用監測全覆蓋。到2020年底前,4-5個設區的市達到“信用示范城市”申報標準,石家莊市在省會及副省級以上城市排名中爭取進入前20名,至少3個設區的市在地級市綜合信用排名中進入前50名。
(四)建立健全信用修復機制和異議制度。制定《河北省法人信用修復辦法》《河北省信用信息異議處理規范》,明確修復渠道、修復條件、修復程序,及信用信息異議渠道、程序和處理方式。建立誠信培訓長效機制,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制定信用修復培訓方案。到2020年底前,“黑名單”主體接受信用修復培訓或約談的超過60%;到2022年底前,形成健全完善的信用修復、異議處理機制。
五、強化信用信息和產品應用
完善聯合獎懲發起、響應、反饋機制和自動啟動懲戒機制;率先推動信用在政務服務領域應用,拓展和創新應用場景,強化信用監管,推動信用惠民利企;緊緊圍繞“三六八九”工作思路,為重大戰略實施提供堅實信用支撐。
(一)構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聯動機制。
1.制定聯合獎懲措施清單。梳理聯合激勵和懲戒事項,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稅務、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要率先制定和公開措施清單,落實責任部門、承辦處室和具體行政事項,推動相關聯合獎懲措施在全省范圍內有效執行。2020年底前,國家51個領域備忘錄所涉及部門全部制定措施清單。
2.建立自動啟動獎懲機制。依托共享平臺,進一步完善聯合獎懲系統,實現聯合獎懲的發起響應、信息推送、執行反饋、跟蹤監測、分析評估等協同聯動功能,形成自動啟動獎懲、反饋機制。到2019年底前,發展改革、市場監管、政務服務、生態環境、應急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法院、稅務、海關等部門率先實現聯合獎懲系統嵌入部門業務系統;到2020年底前,各級各部門實現信用聯合獎懲系統嵌入全覆蓋。
(二)推動信用惠民利企。
1.推動信用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全省各級政務服務大廳提供查詢、異議、修復等一站式信用服務,規范信用承諾標準,優化信用承諾流程,拓展信用承諾應用場景。研究企業簡易注銷、簡化守信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的具體辦法。在全省政務服務辦理中實施“信用承諾制”和“容缺受理制”。到2019年6月底前,省級政務服務大廳接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到2019年底前,市級全部接入省平臺,直接接入全國平臺比例不低于60%;到2020年底前,省市兩級政務服務全面落實“信用承諾制”和“容缺受理制”。
2.拓展信用應用場景。啟動“信易+”系列項目,實施“信易貸”“信易行”“信易租”“信易游”,率先實現小微企業信貸、交通出行、房屋租賃、4A級以上旅游景區4個應用場景落地,讓誠信主體享受更多便利與優惠。探索基層信用應用,提供信用賒、信用保、信用查詢等鄉村信用產品。推動信用精準扶貧,構建扶貧貸款信用評估體系、就業扶貧信用評估體系、消費電商扶貧信用評估體系、消費積分公益捐贈體系。到2019年底前,出臺4個體系相關制度辦法;到2020年底前,實現10個應用場景落地;到2022年底前,基本實現覆蓋全部領域的各類信用場景落地。
3.發揮社會力量創新應用。大力發展第三方社會信用服務機構,建立對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和平臺企業的監管機制。通過政策扶持,激發社會力量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其在產品創新和服務升級上的優勢,率先與較成熟的信用企業開展戰略合作,打造一批具有河北地域特色的信用產品。到2019年10月底前,重點在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旅游等領域開展合作,創新信用應用;到2020年底前,吸引知名信用服務機構落戶河北,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信用服務機構。
4.強化信用監管。以我省“互聯網+監管”列為國家試點為契機,以信用監管為核心,建立網上監督管理體系,完善網上監管執法平臺,繼續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構建重點行業領域“互聯網+信用監管”格局,對市場主體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對低信用市場主體增加現場監管頻次,提高“雙隨機”抽查概率,切實增強企業守信意識。建立食品藥品、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制定《關于建立全省食品藥品質量追溯體系的實施方案》和《關于建立全省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的實施方案》,依法嚴厲懲戒失信行為。到2020年6月底前,制定“互聯網+信用監管”方案;到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以信用承諾、信息公示、協同注冊、合同監管等為手段的新型監管機制。
(三)推動河北特色應用服務重大戰略。
1.開展京津冀守信聯合激勵試點。推動三地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和融合應用,構建統一守信激勵政策體系、信用標準體系、信用評價體系,聚焦交通運輸、旅游、社會保障、生態環境、金融等重點領域,實現三地守信激勵聯動,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到2019年6月底前,制定京津冀守信聯合激勵試點建設方案,啟動試點工作,基本建立京津冀地區信用合作機制;到2020年底前,初步形成守信聯合激勵政策及標準體系;到2022年底前,形成覆蓋京津冀地區的“誠信者處處受益”局面。
2.創建雄安特色示范區。積極推進國家各領域和京津冀守信聯合激勵合作備忘錄在雄安新區落地實施,服務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在工程建設招投標、市場準入、行政審批和市民服務領域,基于區塊鏈和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并結合信用評價,全面實施信用篩查、信用監管和風險評估,通過提供信用保險、銀行保函等多種方式,減輕企業負擔,為信用等級較高的企業提供便利,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在市場準入領域對涉及經營保證金類的許可審批事項中,創新應用,實行信用保險制度。將個人誠信評價作為對遷入人群的基礎性管理制度,在招聘、落戶、個人信貸等方面,為信用狀況良好的個人提供便利措施。到2019年底前,研究起草雄安新區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實施方案;到2020年底前,在守信聯合激勵行為清單、措施清單、守信“紅名單”標準等方面,建立與京津冀的互認機制;到2022年底前,實現信用主體全方位守信激勵。
3.創新冬奧信用服務。積極推動冬奧會工程建設招投標優先考慮信用等級較高企業,督促施工企業按時保質完成建設。北京冬奧會籌備和舉辦過程中,全面實施守信志愿者激勵,為守信志愿者在就業、助(獎)學金、技能培訓、養老等方面提供優惠服務和便利。到2020年底前,制定北京冬奧會守信志愿者聯合激勵辦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管。市、縣兩級要明確主管部門,鄉、村兩級要明確專人負責。各部門要明確工作目標,責任分解到人,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二)推進專項治理。通過信用大數據分析應用,深挖各類失信信息和主體,建立公示、承諾、記錄、識別機制,組織開展政務失信、電信網絡詐騙等20個領域專項治理,分類施策治理失信行為,逐步建立常態化治理機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級要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需要,對信用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領域創新示范工程等方面加大資金支持。鼓勵各地、各部門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新示范領域先行先試。
(四)抓好督促落實。建立工作臺賬制度,對各項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督導考核。建立通報制度,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定期通報各市、縣和省有關部門信用信息歸集等工作開展情況,對連續3個月排名靠后的,報請省政府約談其主要負責人。采用第三方評估方式,對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開展評價。
(五)營造濃厚氛圍。組織開展“誠信建設萬里行”主題活動,依托電視、網絡等媒體,宣傳解讀政策文件,選樹誠信典型,發揮指導引領作用。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提高從業人員能力水平。加強青少年、重點職業人群的誠信教育,讓群眾知信、用信、守信,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信用體系建設的良好氛圍。
附件: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任務責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