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米vs本菲卡-直播软件-凯尔特人vs勇士g5-湖人打勇士战绩|www.xhswu.com

歡迎登錄315全國信用等級公示系統! 加入收藏 |  設為主頁 |  官方微博
政策法規 當前位置:首頁 > 政策法規
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9-07-24

      各處室、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精神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政辦發〔2019〕13號)工作要求,繼續加強商務領域執法工作,結合我廳實際,制定本方案,現印發,請認真實施。

  一、任務措施

  嚴格執行《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行政處罰暫行工作程序》、《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商務廳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細則》,2019年年底前,按照自治區政府新部署、新要求,落實好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各項工作。

  (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公開機制,及時公開執法基本信息、結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依法確需要公開的,要適當處理后公開。

  1.強化事前公開。編制《行政執法事項清單》,明確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等事前公開內容,報司法廳審核后在廳門戶網站進行公布。

  編制《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報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審核后予以公示。

  2.規范事中公開。開展執法檢查工作主動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行政審批事項進駐大廳后,規范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舉報投訴等信息。

  3.加強事后公開。行政許可、處罰的執法決定做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

  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于每年1月31日前統計公開上年度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和有關數據。

  (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嚴格按照自治區政府統一安排,利用好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實現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規范文字記錄

  參照《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案卷示范文本》和《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行政執法案卷立卷、歸檔及評查管理辦法》統一文書格式,規范執法文書制作。

  2.規范音像記錄

  (1)執法過程中充分利用音像記錄設備,對現場執法活動和辦案場所全程記錄,按照自治區政府統一要求,對現場執法活動和辦案場所全程記錄,全面推行全程音像記錄。

  (2)按照司法廳音像記錄設備配備辦法、設備標準、配備標準、配備比例等配備音像記錄設備。

  (三)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做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前,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1.審核機構

  政策法規處具體負責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對重大復雜疑難法律事務組織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建議。

  2.審核范圍

  (1)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直接關系行政相對人或第三人重大權益,經過聽證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以及案件情況疑難復雜,涉及多個法律關系的,都要進行法制審核。

  (2)編制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執法行為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

  3.審核內容

  嚴格審核行政執法主體是否合法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行政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執行裁量權基準是否適當;執法是否有超越執法機關法定權限或濫用職權情形;行政執法文書是否完備、規范;執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等。

  4.審核責任

  商務廳主要負責人是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第一責任人,對做出的行政執法決定負責。

  (1)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明確送審材料報送要求和審核方式、時限、責任,建立健全法制審核機構與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對審核意見不一致時的協調機制。

  (2)執法案件承辦機構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備性,及執法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程序的合法性負責。法規處對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意見負責。承辦人員、法制審核人員、審批負責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導致行政執法決定錯誤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5月)

  按照自治區政府印發的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商務廳具體工作方案,報司法廳備案。

  (二)制定修訂階段(6月)

  制定或修訂各項制度、清單、服務指南、流程圖等相關工作。按照自治區政府工作要求,完成與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平臺的對接工作。

  (三)全面實施階段(8月起)

  按照新修訂完善的相關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嚴格、規范實施“三項制度”。

  (四)總結驗收階段(11月、12月)

  對推行“三項制度”工作情況進行自查,11月底前將工作總結報送自治區司法廳。12月,按照自治區司法廳安排,接受“三項制度”工作驗收。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指導。商務廳主要負責人是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推進“三項制度”實施工作。

  (二)保障經費投入。需要按照自治區政府要求完善執法裝備時,應及時進行保障執法經費。

  (三)抓好宣傳引導。積極采取多種方式對我廳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2019年6月14日

  內蒙古自治區商務廳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