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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的通知

2019-07-23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9〕48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5月2日(此件公開發布)

  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近年來部署出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04號)文件精神,破解我省企業投資生產經營等全生命周期中的“堵點”“痛點”,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和解決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提升企業發展信心和競爭力,增強企業獲得感和企業滿意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全力打造我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加快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一、著力破解企業投資限制障礙1. 放寬企業投資準入。貫徹實施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抓緊修訂《江蘇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7年本)》。在民航、鐵路、公路、油氣、電信等領域落實一批高質量的項目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繼續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項目庫基礎上,加大對符合規定的PPP項目推進力度,依法依規落實已承諾的合作條件,切實加快項目進度。開展全省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消除在招投標過程中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嚴格落實《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號),賦予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發包自主權。推進2004年實施的《江蘇省招標投標條例》的修訂工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局、司法廳及省有關招投標行政監管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2. 簡化企業投資審批。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優化審批流程,清理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及時公布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標準清單。推進投資項目綜合性咨詢和工程全過程咨詢改革,優化整合審批前的評價評估環節。深化企業投資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實施《江蘇省企業投資信用承諾制改革試點項目管理負面清單》,實現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失信有懲戒,大幅縮減投資項目落地時間。依托江蘇政務服務網,推動各級政府部門項目管理平臺(系統)與省政府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對接,推進投資建設項目全流程優化、數據共享、業務協同,實現全省各類投資審批在線并聯辦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政務辦及省有關部門)3. 優化工程項目許可。開展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到竣工驗收實行每個階段“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抓緊修訂我省現行涉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有關規定。精簡取消部分審批前置條件,推動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工程施工圖審查等實現“多審合一”,壓縮審批時限。推行區域評估和告知承諾,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加快推進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設,實現“一個系統”實施統一管理、“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推進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國家管理系統功能對接,與省政務服務網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共享。(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應急管理廳、人防辦、政務辦及省有關部門)4. 吸引外商擴大投資。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基于“負面清單+正面鼓勵+競爭中性”的原則對我省外資政策進行持續優化,實施國家《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版)》,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以外領域針對外資設置的準入限制,實現市場準入內外資標準一致,切實做到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實行國民待遇。建立健全全省統一的外資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回應和解決外資企業反映的問題。推進完成與現行開放政策不符的我省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廢止或修訂工作。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進一步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參與標準化工作。繼續擴大利用外商投資,將符合條件的外資項目納入省重大建設項目,或依申請按程序加快調整列入相關產業規劃,給予用地、用海、用能審批等支持,加快環評審批進度,推動項目盡快落地。依法落實外商再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將適用范圍從鼓勵類外資項目擴大至所有非禁止項目和領域。(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司法廳、市場監管局、財政廳、稅務局及省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二、著力深化涉企商事制度改革5. 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按照“3550”改革要求,推進江蘇省企業開辦“全鏈通”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為企業提供工商登記注冊、公章刻制備案以及辦理涉稅業務、社保登記、銀行預約開戶一站式集成服務,全面實現3個工作日內完成開辦企業的目標。把企業開辦涉及的各部門業務申請表格整合成一套表,以企業工商登記申請的基本信息為主表,涉企事項其他部門補充信息為附表,實現企業開辦申請一表填報。組織制定發布“容缺受理”服務地方標準,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件或申請材料欠缺的服務事項,經申請人相應承諾后先受理、后補正。大力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擴大電子營業執照應用范圍,進一步簡化“電子身份證”申領方式。(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政務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稅務局)6. 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以突出“照后減證”為原則,在全省范圍內對國務院公布的106項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讓更多的市場主體持照即可經營。進一步探索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分類管理,有效區分“證”“照”功能,堅決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結合國家制定的涉及市場準入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在國家級開發區、高新區實施擴大“證照分離”事項范圍的改革試點,在此基礎上梳理形成我省“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向社會公布,并根據改革進度同步做好動態調整。鼓勵條件成熟的國家級開發區、高新區自主開展證照分離改革,由開發區、高新區按照便企利民的原則,確定審批改備案和告知承諾制事項清單。拓展“多證合一”改革廣度和深度,將更多涉企證照整合到營業執照上。推動全省統一的電子證照庫建設,實現“一次采集、一庫管理、多方使用、即調即用”。(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司法廳、政務辦)7. 簡化企業注銷程序。拓展企業簡易注銷適用范圍,試點壓縮企業簡易注銷公告時間。簡化企業注銷登記程序和材料,取消向登記機關備案清算組程序,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獲取清算組信息、發布公告,辦理注銷登記只需提供清算報告等必要件。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建立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實行社保、稅務等部門注銷業務“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實現企業注銷“一網”服務。人社、醫保部門對沒有拖欠社會保險費用且不存在職工參保關系的企業,及時反饋“注銷無異議”意見,同步進行社會保險登記注銷。稅務部門在企業簡易注銷公告前設置企業清稅提示,對存有未辦結涉稅事項的企業,應在公告期屆滿次日前提出異議。(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稅務局及省有關部門)8. 優化破產退出機制。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健全完善“僵尸企業”退出機制,保持市場主體健康性和活躍度。制定出臺企業破產處置政府與法院協調聯動機制意見,推動解決民生保障、穩定維護、風險防控、信用修復等方面的存在問題,形成處置合力。加大企業破產清算和重整(組)力度,妥善做好職工安置和債務處置工作。積極穩妥受理企業破產案件,服務市場主體有序退出。完善破產案件審判管理、考核監督、簡易審理等機制,提升審判質效,促進要素資源加快釋放。加強破產審判隊伍建設,健全完善管理人選任和履職管理機制,為企業破產處置提供專業化服務與保障。(責任單位:省法院、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省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三、著力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9. 落實減稅降負政策。扎實推進實施國家關于普惠性減稅和結構性減稅相結合的各項政策,加快實施減輕制造業和小微企業稅收負擔,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全面實施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落實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持續擴大稅(費)優惠備查范圍,落實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擴大、減半征收小規模納稅人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抵免、增值稅降低稅率等一系列稅收政策,切實降低企業稅收負擔。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和穩崗補貼等政策。嚴格執行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推廣以銀行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清費降本減負各項要求,繼續施行對交通運輸船閘船舶過閘費、水利船閘船舶過閘費(不含經營性船閘)分別優惠20%、10%等政策,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加快推進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改革,壓縮收費項目,降低企業使用能源成本和物流成本,規范社團和培訓收費行為,建立完善收費公示、收費報告、收費巡訪及收費評估等制度。加強對廠房租金的監督檢查,落實管控責任,嚴厲打擊囤積廠房、哄抬租金等違規行為。加快推進網上辦稅和簡約辦稅,全面實現備案類減免稅網上辦理、核準類減免稅網上預申請,統一網上申請、受理、辦理、反饋流程,主要涉稅業務實現“一網通辦”。在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領域試行稅收預約裁定服務、雙邊預約定價談簽等模式。(責任單位:省稅務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及省有關部門)10.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整合現有各類融資支持政策,綜合運用貼息、風險補償、信用保證基金、政銀合作產品等方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激勵加強普惠金融服務。推動中小微企業在江蘇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注冊登錄,提高省內企業接入率。支持省內符合條件的銀行、證券、保險、擔保、投資、租賃、小貸等金融機構,分級分批接入平臺,上線各類金融服務產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與小微信貸投放掛鉤的激勵機制,支持在省內條件成熟的國家級開發區、新區設立民營銀行。加大富民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支持力度,適當放寬條件,提高貼息支持比例,簡化辦理流程。鼓勵各地設立大學生“雙創”天使投資基金,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股權投資、融資擔保等服務。繼續在全省推進“銀稅互動”工作,擴展相關貸款產品種類,鼓勵商業銀行依托納稅信息創新線上信用貸款等信貸產品。嚴禁有關金融機構以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等名義向小微企業收取各類違規費用,嚴格限制向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不斷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使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市場監管局、稅務局,江蘇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11. 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完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梳理公布我省省級清費降本減負政策文件和收費減免與優惠政策清單,增強政策的透明度和提升企業的滿意度。按照財政部等6部委制定的《清理口岸收費工作方案》,全面實行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普遍落實貨運車輛綜檢、安檢和排放檢測“三檢合一”等政策,全面實現“一次上線、一次檢測、一次收費”。深化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引導和督促認證機構降低收費標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水利廳、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廳,南京海關及省有關部門)12. 整治各類亂收費行為。依法整治“紅頂中介”,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取消違法違規收費、降低收費標準。嚴禁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承擔各類技術審查、評估、鑒證、咨詢等業務的中介機構和行政機關下屬單位違法違規收費。2019年6月前,省各有關部門要對本部門下屬單位涉企收費情況進行全面清查整頓,重點查處利用行政權力開展違規收費行為。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對人防、殯葬、商業銀行等重點部門和行業進行集中檢查,對教育、醫療、電信、金融、公證、供水供電、電商、鐵路等公共領域收費進行監督檢查,對小微企業收費政策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公開曝光部分涉企違規收費典型案例。對行業協會收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行業協會不合理收費和強制培訓等行為,推動金融類行業協會規范合理收取會費、服務費,建立健全全省行業協會亂收費投訴舉報、查處、整改等閉環管理機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政務辦、市場監管局、財政廳、民政廳、人防辦、國資委、教育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保監局、江蘇證監局及省有關部門)四、著力營造公平誠信市場環境13. 整頓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行為。對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文件清理情況、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執行情況,制度化常態化組織開展好自查、抽查和巡查,特別是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內容,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以及行政壟斷案件,要嚴厲查處、跟蹤問效,定期向社會主動公開,接受全社會監督。在政府采購政策制定中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相關規定,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環境。查處公章刻制領域行政壟斷案件,防止各地公安機關指定公章刻制企業和公章刻制企業壟斷經營、強制換章等行為。(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公安廳、財政廳及省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14. 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建設誠信政府,建立“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對出現違反承諾的地方政府和部門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嚴重失職失責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梳理政府對企業失信事項,逐項提出依法依規限期解決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研究建立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補償救濟機制。開展政務失信專項治理,對拒不履行承諾、嚴重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依法依規追責,每年都要通報一批典型案例。督促地方政府、國企加大欠款清償力度,列出欠款清單,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償還拖欠款項。健全完善覆蓋全省的信用信息平臺,強化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實現跨區域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加強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加快推進《江蘇省社會信用條例》立法工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司法廳、國資委及省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15.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推動我省知識產權保護立法,在合理分配舉證責任、提高知識產權損害賠償標準、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等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健全覆蓋全省的知識產權舉報投訴和維權援助體系,向社會提供公益性的知識產權咨詢和援助服務。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有機銜接,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查處快速反應機制,健全知識產權信用管理,加大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懲治力度,專利行政執法結案率達90%以上。深入探索在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以及在企業進出口等全生命周期的重點環節,實施科學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和制度建設。加快發展各類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平臺,完善知識產權運營網絡。建立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對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提供信息、法律和智力援助、資金支持等。打擊擅自使用他人商品標識、主體標識和經營活動標識的市場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管局、文化和旅游廳及省有關部門)16. 落實各項產權保護措施。落實中央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各項政策措施,堅持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保護,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的各種不合理限制,消除隱形市場壁壘,保護各類所有制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完成不利于產權保護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界定涉案財產,不得因企業股東、經營管理者個人違法,任意牽連企業法人合法財產。建立涉企產權案件的立案登記“綠色通道”,提高產權、合同執行等案件的審判執行效率。進一步加大產權領域冤錯案件甄別糾正力度,對影響重大、涉及面廣的產權糾紛案件要盡快審理并將審理結果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司法廳、市場監管局、法院)五、著力推動市場監管改革創新17. 實行最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管制度。安全生產是營商環境的底線和紅線,必須增強生產安全保障營商環境的基礎性作用。堅持安全發展理念,把嚴監管和促發展結合起來,統籌推進“放管服”改革。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實行安全生產承諾制度,確保安全責任、制度、投入、培訓、管理、評估和應急救援落實到位。以行業安全生產標準領先全國為標桿,從安全、環保、能耗等方面提高企業和項目的準入門檻,嚴把立項、規劃、設計、審批、建設的安全關口,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規劃布局、達不到安全標準的,一律不予建設和投入運行。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依法實施停業整頓或關閉退出;對有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嚴重失信行為的投資主體及管理者,依法實施市場限入或禁入。按照行業領域和專業類別,分級分類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專家庫,組成安全專家指導服務團,指導幫助企業及時發現消除隱患,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完善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制度、部門會商協同機制、警示約談制度。開展安全生產明察暗訪和隱患排查整治,建立隱患清單,實施閉環整治,確保隱患見底、措施到底、整治徹底。推進“互聯網+安全監管”,各重點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各類生產性園區(集中區)形成覆蓋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等方面一體化的綜合監管信息平臺。(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市場監管局、政務辦及省有關部門)18.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在持續深化簡政放權的同時,加快建立健全適合高質量發展要求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壓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管體系,完善配套政策,不斷提高事中事后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國家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我省實施意見。創新工作方法,制定我省市場監管領域推行“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事項全覆蓋。進一步規范和控制涉企各類檢查活動,嚴格控制重點檢查事項的數量和一般檢查事項的抽查比例。依托江蘇省市場監管平臺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涉企信息歸集,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開展涉企信息公示。進一步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通過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資源開發機制,有效規范人力資源市場活動,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活力。(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省有關部門)19. 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深入開展信用承諾及公示工作,制定《江蘇省信用承諾實施辦法》,實現信用承諾的社會監督。重點在資金安排、評獎評優、招標投標、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全面施行信用審查,開展查詢服務。健全完善企業信用修復程序,明確信用修復條件和標準。積極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建立對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監管容錯機制,研究包容審慎監管標準,進一步優化新興行業發展環境。依托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互聯網+監管”系統,整合省級部門和地方現有監管信息平臺,聯通匯聚重要監管平臺數據,推動監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網通享”,為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提供技術平臺支撐。重點推進省工程建設項目“E路陽光”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實現對工程項目從立項審批、招投標、建設管理到資金撥付、審計、竣工驗收等環節進行全流程實時監管。加強質量認證監管,推進現代農業、服務業、生態環境、建設工程等領域質量認證體系建設,強化強制性產品質量認證,優化政府質量認證治理方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政務辦及省有關部門)20. 規范監管執法行為。落實《江蘇省企業環保信任保護原則實施意見(試行)》要求,對能夠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認真執行生態環境政策標準規定,環境管理處于行業領先水平、能夠積極配合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管的企業給予壓減檢查頻次等正向激勵。各執法部門要依法梳理行政處罰事項,出臺規范行政執法和限制自由裁量權的具體措施,統一執法標準和執法程序,規范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及時糾正不當行為和做法。對不涉及安全生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各行政機關辦案經費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對違規行為進行整改和問責。(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廳、司法廳、財政廳及省有關部門)21. 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建立健全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執法聯動機制,推動跨行業、跨區域執法協作,消除監管盲點,形成全過程監管執法體系。每個設區市選擇1個縣(市、區)開展縣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加強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執法力量的統籌集成,在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整合組建5-7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構建地方綜合行政執法體系。(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司法廳及省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六、著力拓展“放管服”改革廣度深度22. 清理壓縮行政許可事項。認真落實國務院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要求,對我省地方性法規設定的現有審批和許可事項逐項深入論證,除關系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依照法定程序,能取消的一律堅決取消,能下放的一律盡快下放,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不再保留審批和許可。開展自查整改,取消以備案、登記、注冊、目錄、年檢、監制、認定、認證、專項計劃、征求意見等為名實施的變相審批和許可事項。2019年底前實現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鏈條審批。(責任單位:省政務辦及省有關部門)23. 完善“不見面審批”服務。推進“不見面審批”網上辦、集中批、聯合審、區域評、代辦制、快遞送標準化建設,積極構建標準統一的審批服務模式,建立規范統一的審批服務體系,形成科學合理的審批服務評價機制。由省級部門牽頭,以條線為單位編制“不見面審批”標準化事項清單,實現省市縣三級在事項公布、實現方式、基本流程、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繳納費用六個方面標準統一。全面清理煩擾企業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推動各地行政審批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實行審批信息實時推送、監管結果及時反饋的“雙推送”制度,實現審批與監管的無縫銜接。全省開發區推動“區域能評”工作。建立適應企業需求的“不見面審批”結果送達機制。加大宣傳推廣力度,通過各種渠道讓企業知曉“不見面審批”辦事流程、操作方法和相關政策。加快我省政務服務平臺和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鼓勵在國家級開發區、高新區先行先試,率先推動全省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省級層面各業務審批系統數據平臺對接。(責任單位:省政務辦、司法廳、市場監管局、商務廳及省有關部門)24. 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加快實施《江蘇省不動產登記條例》,推動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建設不動產登記、房產交易與“金稅三期”相互銜接的信息化平臺,實現不動產登記機構、房屋交易部門和稅務部門間信息推送和實時共享。分類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全面實現一般不動產登記5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面實現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統一登記實施后辦理過不動產登記的房屋再次辦理轉移登記、實體企業不動產登記3個工作日內辦結。試點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一證通辦”。推廣不動產登記與水、電、氣、網絡、有線電視過戶等關聯業務聯動辦理。深化“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服務”,在條件具備的地區試點不動產登記與相關業務“一網通辦”。全面設立不動產抵押登記銀行代辦點,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自助服務,在不動產登記辦事大廳配置自助查詢、繳費、打證設備。(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政務辦、稅務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25. 改進水電氣接入服務。實施用電申請“一窗受理”和信息共享,推行電力接入外線工程行政審批手續并聯辦理和限時辦結,規劃許可審批辦結時間不超過7個工作日,城市道路掘路許可、占路意見、綠化許可等審批辦結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將全省10(20)千伏、400伏電力客戶平均接電時間分別壓減至60和10個工作日以內,平均接電成本壓降30%。整合優化供水、燃氣接入流程,壓縮辦理時間,簡化申請材料目錄,實施并聯審批、聯合踏勘等舉措。用水、用氣裝表接入無需增設管線的辦結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需增設管線并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結時間用水不超過35個工作日、用氣不超過40個工作日。降低水氣直供企業門檻,提高直供比例,進一步擴大電力市場交易規模。加強技術創新,持續加強水電氣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在實現最優供應服務水平的基礎上,進一步減少非計劃性的停供次數,縮短停供時間。(責任單位:省電力公司、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26. 提升跨境貿易服務水平。優化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加快通關一體化改革,推進跨部門聯合檢查,提升查驗工作效率,有效壓縮進口整體通關時間,到2020年底,實現整體通關時間比2017年壓縮一半。探索屬地海關協同口岸海關查驗配合,豐富查驗、檢疫貨物的作業模式。加強外貿誠信體系建設,依托“江蘇省商務誠信公眾服務平臺”等信用平臺實施分類監管。推進進口商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進口消費質量安全投訴平臺。優化出口退稅辦稅流程,持續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全面推行出口退稅申報、證明辦理、核準、退庫等業務全程網上辦理,實現電子退庫全聯網、全覆蓋,確保辦理退稅平均時間縮短至5個工作日。(責任單位:南京海關,省稅務局、財政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七、著力保障營商環境持續優化27.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健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協調和推進落實機制,建立省級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切實承擔本地區優化營商環境的主體責任,認真梳理和深入分析本地區營商環境中的突出問題,找準政策落實的薄弱環節,因地制宜提出切實可行的具體操作方法。工商聯要動員各商會共同為我省構建良好的營商環境發揮積極能動作用。(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及省有關部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28. 著眼市場需求,確保精準施策。各地各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系統審慎研判擬出臺政策的預期效果和市場反應,統籌把握好政策出臺時機和力度,防止政策效應疊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給市場造成波動和沖擊,增強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要全面采用成本收益分析,對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政策進行事前評估,防止給企業增加不合理的制度成本、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對企業敏感的行業規定或限制性措施調整要設置合理過渡期,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問需于企、問計于企,健全和完善商會、行業協會、企業等政府服務對象參與涉企政策文件制定的具體操作辦法。加快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掛鉤服務企業制度,推動各級干部深入基層、走進企業,傾聽訴求,回應企業家關切,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29. 組織開展評價,主動對標找差。按照省政府立法計劃出臺《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完成我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的制定并啟動開展評價工作,探索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2019年對全省各設區市全面開展營商環境評價,編制發布《江蘇省營商環境報告》。針對評價中發現的差距和不足,對標國際標準和國內先進地區,及時總結、復制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建立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和查處回應制度,及時糾錯糾偏,定期公開曝光破壞營商環境反面典型案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政務辦及省有關部門)30. 強化輿論引導,做好政策解讀。通過開辟宣傳專欄、微信特刊、舉辦政策宣講等形式,加強宣傳引導。對于市場主體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預期。對已出臺的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要及時跟進解讀,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并向企業精準推送各類優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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