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9
關于印發《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的通知
發改財金【2015】20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機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確定的任務分工,建立和完善市場監管領域內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構建失信市場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框架,營造良好市場信用環境,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 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旅游局、國家網信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鐵路局、民航局、郵政局、文物局、全國總工會聯合簽署了《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印發《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的通知.pdf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