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2
為進一步規范人身保險市場秩序,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人身險業務平穩健康發展,10月29日,銀保監會下發《加強規范管理促進人身保險公司年度業務平穩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人身險公司推進“開門紅”過程中常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預警,并表示將強化查處力度,通過公司自查、監管督查、專項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強化監管。
《通知》明確,將從六方面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其中包括,嚴禁各機構承保過程中異化保險產品功能,將不同保險產品功能錯配,進行捆綁銷售,違背客戶意愿向客戶銷售與其實際需求不符、嚴重超出客戶保費支付能力的保險產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銷售從業人員擅自印制、使用、發布保險產品宣傳材料,通過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傳播虛假信息進行銷售誤導,通過歪曲監管政策、炒作產品停售等方式進行產品促銷;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預收保費后不如實告知保險責任開始時間及退保損失,以銀行理財產品、銀行存款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違反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相關要求,在宣傳、銷售新型產品時,僅按照高、中檔水平演示保單賬戶利益,對保險產品或產品組合進行不當宣傳,夸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不如實告知保險產品收益的不確定;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之外的利益,通過虛列費用等方式套取資金向銀郵代理機構等中介渠道賬外暗中支付手續費;以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等方式詆毀同業商譽,對同業人員進行“惡意挖角”等。
在強化監管力度方面,《通知》提出,各人身保險公司應當對相關情況開展自查,主動發現問題并認真進行整改;監管部門將對不符合本通知有關要求的公司進行重點關注,提示風險,對各公司的自查整改工作進行全面審核,將自查不盡不實的公司列為年度重點監管對象,對遲報、瞞報違法違規問題的公司依法從嚴從重進行處罰;高度重視舉報投訴問題的調查處理,對于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規問題,將嚴肅查處。同時,及時總結公司自查、監管督查和專項調查工作情況,對查實的典型案例進行行業通報,必要時對消費者提示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