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1
近日,為進一步規范公務員職業行為,寧夏全面啟動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工程,將通過建立公務員職業準入道德標準、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加強公務員職業道德考核評價等12項措施,建立健全公務員職業道德行為規范,完善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體制機制。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社廳日前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工程實施意見》,凡在考錄、調任等工作環節中,發現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法亂紀、不遵守社會公德行為的,或存在弄虛作假等不誠信記錄的,不得進入公務員隊伍。年底前建立統一的公務員誠信檔案,把公務員檔案填寫登記情況、個人事項報告查核情況、廉政記錄情況、遵守規定和承諾踐諾情況等列入誠信記錄范圍,將誠信記錄情況作為干部考核、使用、獎懲的重要依據。
同時,寧夏各地各部門將于年底前制定內容具體、易于操作的公務員守則,從嚴規范公務員履職行為,結合開展公務員平時考核、年度考核、任職考察等工作,注重了解公務員職業道德表現情況,并深入開展機關作風和行風評議監督工作,建立公務員職業道德社會監督員選聘制度,在全區建立窗口單位和服務部門服務對象評價機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處理和問責機制。
此外,寧夏還將加大獎懲力度,將職業道德考核情況作為公務員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依據,對恪守職業道德、履職盡責、表現優秀的公務員給予適當獎勵,對存在違反職業道德、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有嚴重失信行為等情況的公務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