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0
在市民買房的過程中,房企不信守承諾是產生購房糾紛的重要原因。為加強房地產領域信用管理,營造誠實守信的房地產市場環境,市住建局近日發布《揚州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和《揚州市區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評價標準》,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信用“打分評級”,今后市民買房可查看開發商信用等級等信息。
據了解,市區目前已有6家存在不規范銷售和交付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被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如后期整改不到位,將向社會公開。
全市房企根據信用分劃分為四個等級
市住建局開發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百姓購房日趨理性,房地產開發企業只有誠信經營、不斷提升房屋品質,才能吸引購房者。近日,市住建局制定出臺《辦法》和《標準》,同時通過揚州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對開發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采集、審核、存儲,全力推進開發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
《辦法》明確,開發企業信用信息分良好和不良。良好信用信息有效期為1年,不良信用信息分一般不良、較重不良和嚴重不良,有效期分別為1年、2年、3年。信用分在基本分基礎上,按照良好加分、不良減分的方法產生,每月動態變化。全市房產開發企業將根據信用分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
“《辦法》提出了激勵和懲戒舉措,將企業信用等級與企業資質等級升級、商品房預售工程進度標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等掛鉤,確保守信企業得實惠,失信企業受懲罰。”上述負責人介紹,C級企業須到主管部門說明情況,限期整改,暫緩受理商品房預售資金核減申請等;D級企業將被納入主管部門重點監控對象范疇,第一步約談,第二步限期整改,暫緩受理資質升級申請,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向社會公示。
不良行為分開發、市場、物管及其它4類
不良行為的界定和扣分,是業界關注的焦點。據介紹,《標準》采用清單管理模式,不良行為共有4類、73項。其中,開發類24項,市場類33項,物業管理類13項,其它類3項。根據違規嚴重程度,扣分標準也逐漸增加,從扣3分到信用等級降低一級,個別嚴重行為信用等級將直接降至D級。
據介紹,開發類中,“未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備案證明,即通知購房人收房的,引起購房人群訪,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即被列為嚴重不良行為,信用等級降低一級。而在市場類中,“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設置不合理條件,拒絕客戶認購”“強制要求客戶全款購房,拒絕公積金貸款”“捂盤惜售,控制房源,合同價外收取‘渠道費’”等行為,均被列入不良行為。
信用等級首次核定,一年后將公布
據介紹,開發企業信用等級的首次核定,由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在《辦法》實施滿1年后,按照信用分值進行核定。新成立的開發企業,在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滿6個月或其開發建設的項目實現上市銷售滿1個月的,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完成開發企業信用等級的首次核定。等級首次核定后,并非一成不變,將隨信用信息和信用分值的變化每月動態變化。
記者了解到,此次《標準》規定的開發企業的信用行為,主要包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市場、物業管理等方面,對開發企業的工程建設行為,原市建設局出臺的《揚州市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及從業人員信用評價內容及標準》已進行了明確。目前市住建局職能已經整合,對于開發企業在工程建設行為方面產生不良行為的,除記入揚州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信息系統外,還將一并記入揚州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