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4
《廣東省面向中小學生校園學習類APP管理暫行辦法》5月31日公布,對中小學生在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使用學習類APP作出規范,明確實行黑白灰名單制度,列入黑名單的APP,將依法責令下架、注銷和停止服務。
近年來,各地廣泛采用手機、網絡等信息化手段輔助教育教學。然而,校園學習類APP也出現了一系列問題,例如色情暴力、網絡游戲、娛樂追星、超綱教學、隱性收費、廣告泛濫、侵犯隱私、強制授權、低俗文化等問題層出不窮。
據廣東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主要是針對校內和校外培訓機構學習類APP內容的審查管理,由廣東省教育廳統一負責實施,各地市、縣、學校不需要逐級審查。校園學習類APP實行黑灰白名單和紅黃牌動態管理制度。審查通過的,列入白名單;列入白名單的在日后被投訴、舉報違反規定且查實的,給予黃牌警告,列入灰名單;校園學習類APP主辦者申報審查時提交的申報材料或測試樣品存在主觀惡意、弄虛作假行為的,或同一個APP被黃牌警告后且在灰名單續存期間再次出現違反相關規定的,給予紅牌處理,列入黑名單。
廣東省教育廳將在門戶網站對黑白名單進行公示,接受公眾瀏覽、查詢和監督。列入白名單的校園學習類APP,各市、縣、學校可以自主選擇使用;列入黑名單的APP,將依法責令下架、注銷和停止服務。自列入黑名單之日起,廣東省教育廳兩年內不再接受該APP主辦者新開發的校園學習類APP的申報。
該管理辦法將在七部門聯動的基礎上實施。據介紹,由廣東省教育廳負責內容審查工作,將校園學習類APP納入源頭管理,并實行動態監管;網信辦負責督促應用商店加強上架審查,配合做好審查和專項清理工作,做好網上輿論引導;“掃黃打非”辦協助處理含淫穢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的校園學習類APP;公安部門加大對利用校園學習類APP傳播淫穢色情、網絡賭博等違法有害信息,以及開展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打擊力度,依法查處違法犯罪企業和個人;通信管理局負責包括APP在內的互聯網信息服務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依法對違法違規的APP及其預置、分發渠道進行下架、關停等查處;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和監督校園學習類APP主辦者依法依規經營。
該辦法自6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