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9
為切實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加大嚴重違法經營主體或個人的懲戒力度,促進行業誠信自律,近日,海南省文體廳官網發布了《關于海南省文化市場黑名單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的公示》(以下簡稱《公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示》對于文化市場黑名單包括文化市場主體黑名單和人員黑名單。公司對于黑名單納入范圍、黑名單懲戒措施、黑名單管理規范等均作了明確規定。
《公示》明確,對列入海南省文化市場黑名單的,將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對再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同時依法限制新增項目審批、核準;取消經營主體或個人的表彰獎勵、政策試點、政府采購、政策性資金及項目扶持等資格。
在具體的懲戒措施方面,《公示》明確,列入全國文化市場黑名單的將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檢查頻次,加大監管力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列入全國文化市場黑名單期間,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批準其擔任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文藝表演團體、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并限制列入全國文化市場黑名單的文化市場主體變更名稱;對其申請的行政審批項目從嚴審查;對其參與評比表彰、政府采購、財政資金扶持、政策試點等予以限制;將其嚴重違法失信信息通報相關部門,實施全國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