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8
1月7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有關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監察局局長王程在回答澎湃新聞記者提出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相關問題時表示,《條例》是對該“黑名單”的進一步具體重申,將繼續嚴格實施聯合懲戒。
2017年9月,人社部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至今已實施滿兩年。本次出臺的《條例》中,再次重申了對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并做出了一系列具體的懲罰規定與措施。
王程介紹,《條例》規定,對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經營管理人員,有關部門應當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高檔生活消費等方面予以限制,并限制乘坐飛機、動車、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等。而且,對拒不支付拖欠工資的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人社部同時也在吹風會上向與會記者公布了2019年第四批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信息表,共涉及100名用人單位及責任人。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這份“黑名單”中包括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姓名、列入黑名單事由、拖欠金額、列入日期等。
其中,遼寧鞍山市眾闊操場改造運營有限公司拖欠234名勞動者勞動報酬514萬元,為本批“黑名單”中涉及金額最高的;新疆天北萬佳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拖欠163名勞動者勞動報酬400萬元,且到期未改正違法行為,自動續期兩年。
“按照規定,兩種情形將被納入‘黑名單’。一是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掛成罪的數額標準的,二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引起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王程表示,在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同時,對于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的,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其組織個人也將一并納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