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4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44號)和《保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保政發〔2017〕22號)精神,加快我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和政府職能轉變,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提高政府服務水平,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圍繞落實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要求,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信用記錄和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著力推動實現政府、社會共同實施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促進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為加快建設創新驅動經濟強區提供誠實守信社會氛圍。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充分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加大對誠信主體激勵和對嚴重失信主體懲戒力度,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制度機制。
(二)堅持信用公開、全民參與。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查詢公示渠道,增強信用獎懲機制的社會參與度和工作透明度。在做好信用信息記錄歸檔和共享平臺建設的基礎上,逐步將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信用信息統一歸集并向社會公開。
(三)堅持部門聯動、社會協同。通過各級部門間信用信息的公開和共享,建立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激勵與懲戒機制,形成政府部門協同聯動、行業組織自律管理、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社會輿論廣泛監督的社會共治格局。
(四)堅持依法依規、保護權益。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科學界定守信和失信行為,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健全信用修復、異議申訴等機制,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五)堅持重點突破、示范帶動。著力解決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對社會發展負面影響較大的重點領域失信問題。選擇重點領域開展示范試點創建活動,以點帶面,逐步將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廣到經濟社會各領域。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基礎建設
1.推進信用平臺建設。加快本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信用白溝”網站建設,擴大信用信息覆蓋面,充分發揮平臺的信用信息共享公示、聯合獎懲、政務協同等基礎性作用,并逐步實現與市級平臺互聯互通。
牽頭單位: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綜合辦公室
2.加強信用記錄建設。完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等信用記錄,建立各類主體信用檔案,實現各類主體信用信息規范化記錄、電子化儲存。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身份證號碼為索引,逐步建立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法人數據庫和自然人數據庫。各有關部門要梳理制定本部門信用信息目錄,出臺信用信息歸集工作方案和管理辦法。加快建立信用信息記錄、信用信息歸集制度,推動信用信息共享交換,2017年12月底,實現區域內信用信息采集、歸集全覆蓋。
牽頭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加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各級登記管理部門要加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市場監管部門牽頭加快推進改革前存量代碼轉換,做好新賦碼工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要在登記管理部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并歸集到“信用白溝”網站集中公示。
牽頭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組織人事局編委辦公室、白溝鎮民政辦公室
責任單位:公安分局、質監分局、國稅局、地稅局
4.構建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使用機制。各部門要加快推進部門信用信息系統建設,提升對監管對象信用信息歸集、整理和共享能力,整合本部門本行業的信用信息,實現與保定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互聯互通。要積極探索將國家、省、市、區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信用信息查詢使用嵌入審批、監管工作流程,做到“應查必查、獎懲到位”。探索建立政府與信用服務機構、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的信息共享機制,促進政務信用信息與社會信用信息互動融合。
牽頭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5.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機制。著力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公開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食品藥品、保障性住房、產品質量、商品價格、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旅游市場、國有企業運營、公共資源交易等政務信用信息。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政府及其部門要對各類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在7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網站和部門網站公開公示。
牽頭單位:綜合辦公室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6.培育發展信用服務市場。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信用服務市場發展的激勵機制,扶持、培育和吸引一批有實力有資質的信用服務機構。鼓勵和支持信用服務機構依法合規采集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建立信用記錄,開展信用服務產品創新,形成信用報告。要加強與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合作,推動重點領域率先使用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探索建立信用服務監管制度,明確監管職責,逐步建立信用服務機構準入和退出機制,形成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體系。
牽頭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建立守信聯合激勵機制
1.建立事前信用承諾機制。鼓勵企業在各自網站及主管部門網站主動發布綜合信用承諾和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專項承諾,開展產品服務標準等自我聲明公開。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事前誠信承諾活動,激勵市場主體守信踐諾,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形成企業爭做誠信模范的良好氛圍。
牽頭單位: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
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環保分局、質監分局、城鎮建設辦公室安監辦
2.培育、推介、宣傳誠信典型。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樹立本部門本行業誠信典型,積極開展各類誠信示范創建活動。針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商業經營、稅費繳納等重點領域,每年樹立一批守規則、講誠信典型企業和個人,通過官方網站、新聞媒體、互聯網等多種渠道宣傳推介,營造誠實守信氛圍。
牽頭單位: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
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環保分局、白溝鎮教育事業管理辦公室、經濟社會發展局商務辦公室、城鎮建設辦公室安監辦、國稅局、地稅局。
3.探索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在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過程中,對誠信典型和連續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對符合條件的行政相對人,除法律、法規及行業主管部門的規范性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報材料暫時不齊備,其書面承諾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的,應先行受理,加快辦理進度。
牽頭單位:行政服務中心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4.激勵誠信市場主體。在教育、就業、創業、保障房、社會保障等公共品或公共服務供給上,優先滿足誠信個人需要。在實施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招商引資配套等政府支持政策中,優先考慮誠信市場主體。在會展、銀企對接等活動中重點推介誠信企業。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在制定或審核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評標(評審)辦法時,鼓勵依法依約對誠信市場主體采用信用加分等措施。鼓勵金融等市場服務機構參考使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價結果,開發“稅易貸”“信易貸”“信易債”等守信激勵產品。
牽頭單位: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
責任單位:財政局、組織人事局、規劃建設局、白溝鎮教育事業管理辦公室、綜合辦公室金融辦、經濟社會發展局商務辦公室
5.優化誠信企業行政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監管對象的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價分類,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為市場主體提供便利化服務。對誠信企業適當減少檢查內容,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中減少、優化檢查頻次。
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城鎮建設辦公室安監辦、質監分局、環保分局、國稅局、地稅局等有關市場監管部門。
(三)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1.加大重點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各有關部門和組織要研究制定或修訂完善本部門、行業(組織)企業失信行為認定或評價標準,依法依規對嚴重失信行為采取聯合懲戒措施。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嚴重失信行為有關信息提供給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對嚴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嚴重失信行為至少包括:大氣污染、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強制性產品認證等領域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失信行為;涉及賄賂、逃稅騙稅、惡意逃廢債務、惡意拖欠貨款或服務費、惡意欠薪、惡意欠繳社會保險費、拒不依法參保、拖欠農民工工資、非法集資、合同欺詐、計量作弊及欺騙、傳銷、無證照經營、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故意侵犯知識產權、出借和借用資質投標、圍標串標、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或證券期貨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網絡空間傳播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失信行為;在去產能過程中,惡意阻擾、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等失信行為;項目申報、資格認定中,故意提供備案、土地、環評、知識產權、貸款合同等虛假文件和虛假證明,騙取政府專項資金支持等失信行為;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作出判決或決定后,當事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行等嚴重影響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信力的失信行為;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拒絕、逃避兵役,拒絕、拖延民用資源征用或者阻礙對被征用的民用資源進行改造,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等行為。
牽頭單位: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對失信行為進行行政性約束和懲戒。對嚴重失信主體,各有關部門應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從嚴審核行政許可事項,從嚴控制生產許可證發放,限制新上項目審批、核準;限制發起設立或參股金融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互聯網融資平臺等機構,限制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將失信行為函告股票發行上市融資、發行債券、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融資等業務主管部門。嚴格限制失信主體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限制參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公共資源交易、公共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等。對嚴重失信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注冊執業人員等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及時撤銷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股東等人員的榮譽稱號,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
責任單位: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經濟社會發展局工信辦公室、財政局、規劃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綜合辦公室金融辦等有關部門。
3.實施市場性約束和懲戒。各有關部門和機構對企事業單位嚴重失信行為,應及時公開披露相關信息,并歸集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法院已判決生效、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出境、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三星級以上賓館以及其他高消費行為等措施。引導商業銀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對嚴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
責任單位:白溝法庭、公安分局、綜合辦公室金融辦等有關部門。
4.引導社會組織開展約束和懲戒。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完善行業信用制度建設。鼓勵行業協會制定行業內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機制,建立企業信用檔案,開展會員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對失信、嚴重失信會員按照行業標準、行規行約實施行業內信用警示、警告、通報批評、不予接納、勸退及公開遣責等懲戒和約束措施。
牽頭單位: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白溝鎮民政辦公室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5.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失信舉報制度,鼓勵公眾舉報企業嚴重失信行為,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支持有關社會組織依法對污染環境、侵害消費者或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等群體性侵權行為提起公益訴訟。探索編制發布信用分析報告,對重點行業進行失信行為大數據輿論監測,為我區社會治理決策提供參考。
牽頭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6.將失信懲戒落實到人。建立完善個人信用記錄及聯合懲戒機制,推動聯合懲戒措施落實到人。對企事業單位嚴重失信行為,在記入企事業單位信用記錄的同時,記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有直接責任人員的個人信用記錄。在對失信企事業單位進行聯合懲戒的同時,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采取相應的聯合懲戒措施。
牽頭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四)構建信用聯合獎懲協同機制
1.建立激勵和懲戒措施清單制度。各有關部門在相關領域合作備忘錄基礎上,梳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明確聯合激勵和懲戒事項,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清單,逐步完善強制性措施和推薦性措施。研究制定促進我區誠信企業發展政策措施,完善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建立協同工作機制,落實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違法失信上市公司、失信被執行人、安全生產嚴重失信單位及責任人、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的聯合懲戒備忘錄,對同時被納入兩個及以上領域“黑名單”的嚴重失信企業加大聯合懲戒力度。
牽頭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建立觸發反饋機制。充分發揮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聯合獎懲功能,實現聯合獎懲的發起響應、信息推送、執行反饋、信用修復、異議處理等動態協同功能。各有關部門要將守信聯合激勵名單、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以及獎懲措施清單錄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有關部門作為實施部門,負責對相關主體采取相應的聯合激勵和懲戒措施,并將激勵和懲戒結果通過聯合獎懲系統回傳至發起部門,同時在網站公布激勵懲戒結果。平臺提供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信息數據接口,方便各級各有關部門將相關信息嵌入行政審批、監管等工作流程。
牽頭單位: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建立信用修復機制和權益保護機制。聯合懲戒措施的發起部門和實施部門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明確各類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期限。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不再作為聯合懲戒對象。當被聯合懲戒的失信主體對其失信信息存在異議時,信息歸集部門要及時告知信息提供單位進行核實,由信息提供單位在收到核查通知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核實,經核實信息有誤的應及時更正或撤銷,并及時將信用修復結果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聯合懲戒措施在信息核實期間暫不執行。因錯誤采取聯合懲戒措施損害到有關主體合法權益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積極采取措施為其恢復信譽、消除不良影響。
牽頭單位: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五)加強規章制度和誠信文化建設
1.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強研究論證,制定出臺《白溝新城企業信用聯合獎懲辦法》,制定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按照強化信用約束和協同監管要求,及時對現行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有關規定提出修訂建議。
牽頭單位: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建立健全標準規范。研究制定《白溝新和公共信用信息目錄》,明確信用信息采集、存儲、共享、公開、使用和信用評價、信用分類管理等標準,確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規范,統一數據格式、數據接口等技術要求。
牽頭單位: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加強誠信教育和誠信文化建設。組織新聞媒體多渠道宣傳誠信企業和個人,營造誠信社會氛圍。同時加大對社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的失信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對嚴重失信行為的輿論壓力。加強對學生和青年群體的誠信宣傳教育,加強企業負責人、會計審計人員、導游、保險經紀人、公職人員等重點人群以誠信為重要內容的職業道德建設。
牽頭單位: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四、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區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把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作為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認真貫徹落實本方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機構、人員編制、項目經費等必要保障,確保各項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措施落實到位。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明確職責任務。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納入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業工作進行統籌安排,確定工作目標,分解細化任務,明確時間節點,采取有效推進措施。鼓勵各部門先行先試,通過簽署合作備忘錄或出臺規范性文件等多種方式,建立長效機制,不斷豐富信用激勵內容,強化信用約束措施。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三)加強考核評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跟蹤掌握工作進展,督促檢查任務落實。各有關部門每季度末將本季度本部門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開展情況上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信用辦定期對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激勵懲戒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及時向管委會報告。管委會對本方案的貫徹落實情況適時開展專項督查。
牽頭單位:經濟社會發展局發改辦公室
責任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