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9
9月1日,全國首個環衛行業誠信管理辦法——《深圳市環衛服務行業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昨日,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召開培訓會,召集全市環衛行業相關單位部署落實不良行為記錄采集工作,對該管理辦法進行詳細解讀。區、街道環衛部門負責人,市政環衛企業法人300余人參會接受培訓,深圳環衛行業誠信管理進入實施階段。
不良行為采集認定均受社會監督
據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環衛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依據管理辦法政策規定和管理流程,該局通過信息技術手段,開發了深圳市環衛不良行為管理系統,將通過該系統對全市在履約的環衛服務企業不良行為進行錄入、申訴、審核、公示,并同步給征信平臺統一查詢。該系統通過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官網和征信系統向社會和相關監管部門進行公示和查詢。
根據該管理辦法,不良行為認定部門對不良行為實施認定時,應當立即向被認定的環衛服務企業送達《深圳市環衛服務行業不良行為記錄認定通知書》,并在認定通知書送達的同時將不良行為記錄錄入全市環衛服務行業不良行為記錄檔案中。
認定環衛企業不良行為記錄是否公正,有沒有監督?根據管理辦法,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不良行為采集認定考核制度,根據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監督抽查,對抽查項目情況與不良行為記錄情況出入較大,疑似存在不認定、亂認定、認定不規范、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應當責令認定部門做出解釋,對不能做出合理解釋的,應當立即糾正錯誤,并視情節移交有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過錯責任。
各區城市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應當按辦法規定及時報送環衛服務企業的不良行為記錄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對應當報而未報或所報送的不良行為記錄不真實、不及時的,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對采集核實認定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環衛服務行業不良行為的采集、認定、報送及結果的應用應當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采集、報送、認定及應用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均有權舉報和投訴。
紅黃牌警示直接影響承接項目
什么樣的行為會被記錄為不良行為,紅黃牌警示期有多久,被認定為不良行為后會有什么影響,這是廣大環衛企業和市民十分關心的。
該管理辦法顯示,垃圾運輸車輛破損、車身不潔,運輸過程中不密閉、臭氣外溢、跑冒滴漏等被行政處罰;提供虛假材料,如謊報環衛工人福利待遇、謊報環衛安全保障物資發放數量等;不按合同約定無正當原因拒絕政府部門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的;減少或轉移合同約定的項目總服務設施設備數量10%以下的,如作業車輛、垃圾收集設備、GPS定位、環衛安全設備等;以盈利為目的,違規收運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工業垃圾、醫療垃圾、危險、放射性廢棄物以及來源不清的垃圾等并運至生活垃圾處理場所的;未按環衛作業安全操作規程,發生造成3人以下受重傷的環衛安全事故,經應急管理部門或交警等部門鑒定需要承擔責任的;在環衛作業服務方面有群眾投訴的負面事件并經市或區(新區)城市管理部門查實,已對環衛服務行業形象、環境等造成不良影響的……這些行為將被記錄為黃牌警示不良行為。
未對投標時的承諾履約的,如投入項目環衛工人工資收入水平的承諾、環衛工人社保福利保障的承諾、培訓承諾、環衛工人住房保障的承諾、合同交接過渡期的承諾、作業方案等;非法運輸生活垃圾至市外傾倒的;未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與環衛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拖欠克扣工資待遇,無故克扣或拖欠員工工資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津貼待遇,經人力資源保障或城管等部門查實的;投標人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進行投訴或經主管部門認定為無效投訴且已嚴重擾亂招標秩序的……這些行為將被記錄為紅牌警示不良行為。
不良行為記錄信息作為評標、定標、合同續簽的重要參考事項。黃牌警示不良行為記錄警示期為12個月。紅牌警示不良行為記錄按照情節及危害程度不同,警示期分為6個月、12個月。
對于受到黃牌警示不良行為記錄的環衛服務企業,在警示期以內,環衛服務項目采購人在招標過程中應當根據其黃牌警示不良行為記錄的數量和在本市的環衛作業規模,扣除相應城管環衛誠信評標分值。對于受到紅牌警示不良行為記錄的環衛服務企業,在警示期以內,環衛服務項目采購人在招標過程中應當扣除其全部城管環衛誠信評標分值。環衛服務項目招標時,在同等條件下環衛服務項目采購人應當優先選擇沒有受到黃、紅牌警示的環衛服務企業承接項目。
對認定有異議環衛企業可申訴
管理辦法還建立了申訴機制。被認定不良行為的環衛服務企業如對認定結果有異議,可以在收到認定通知書起5個工作日內(從收到認定通知書次日起計算)向不良行為認定部門書面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不良行為認定部門應當在收到書面復核申請起5個工作日內(從收到書面復核申請次日起計算)進行核實及回復。經復核不良行為記錄存在偏差的,認定部門應當及時予以糾正或撤銷,并報送至市城市管理部門。
被認定不良行為的環衛服務企業對復核后的不良行為記錄認定結果仍有異議,可以向認定部門的上一級城市管理部門提出申訴,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上一級城市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收到申訴次日起計算)對異議進行核查,異議成立的,應當予以更正并告知異議申訴人;異議不成立的,應當書面答復異議申訴人。前述時限確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經申訴受理單位分管領導批準后,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
采集部門、認定部門、公示錄入部門及相關人員在工作中存在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鄺龍桂表示,無序競爭、惡性競爭無益于行業發展,只有依法依規,誠信經營,才能讓環衛行業健康發展。管理辦法將規范行業的發展和行為,是環衛行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在此次管理辦法實施的同時,還將同步實施環衛行業招標示范文本,各區(新區)在環衛招標中須嚴格執行。下一步,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要求區、街道以及環衛企業進一步認真學習、了解該管理辦法。在辦法實施中,要求執法部門嚴格執法、公正執法,依法實事求是認定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