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
6月21日,市中院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署《關于建立住房公積金協作聯動機制的意見(試行)》,雙方就查詢、凍結、劃扣被執行人公積金的程序、條件等情形做出了具體規定,為法院執行涉住房公積金案件開辟“綠色通道”。
《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因案件審理、執行需要,公積金中心應當協助查詢案件當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及其余額;人民法院因案件審理、執行需要,凍結案件當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及其余額的,公積金中心應當協助;公積金中心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后,在履行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過程中,因借款人不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而發生糾紛的,住房公積金中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據悉,自2016年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以來,市中院積極推動體制機制創新,與市直28家職能部門會簽聯合懲戒備忘錄,與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和市不動產簽訂執行聯動協議。此次《意見》的簽署,標志著市中院在切實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健全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執行工作能力水平上又邁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