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2
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相關部門:
《南通市市區違法建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已經市相關職能部門研究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南通市自然資源局南通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5月31日
南通市市區違法建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
為加大對違法建設主體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力度,建立健全違法建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進一步推進市區違法建設治理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努力構建立體化信用聯合懲戒體系。結合南通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制定依據
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南通市市區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處置辦法》《南通市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南通市市區城市管理失信行為信息發布辦法》等文件相關要求,強化部門聯動,明確職責,對市區違法建設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本市市區(通州區、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范圍內違反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內容進行建設的建筑物和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未拆除的臨時建筑物和構筑物。
三、懲戒內容
(一)市信用管理部門將違法建設主體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并進行推送共享;按照規定同時上報至“信用中國”、“信用江蘇”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系統;
(二)“信用南通”網增開違法建設曝光專欄,對違法建設主體的行政處罰信息進行公開曝光;
(三)市信用管理部門將違法建設主體行政處罰信息推送至人民銀行南通中心支行,作為相關商業銀行辦理業務審核的重要參考;
(四)住建部門對附有違法建設的不動產停止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功能,對違建當事人新購商品房不予辦理網簽備案業務;
(五)不動產登記部門對附有違法建設的不動產暫停辦理變更、抵押、轉移等不動產登記業務;
(六)相關其他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職責進行聯合懲戒。
四、相關流程
(一)各區城管執法部門在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過程中,必須向違法建設主體告知相關聯合懲戒事項;
(二)各區城管執法部門對于違法案件所涉附有違法建設的不動產信息可憑單位介紹信至不動產登記部門查詢,準確、如實填寫;
(三)各區城管執法部門對所涉附有違法建設的不動產,報請市城管執法部門向住建部門及不動產登記部門發送《協辦函》;
(四)住建部門、不動產登記部門接到市城管執法部門《協辦函》后,按本辦法規定分別對該房產或當事人新購商品房停止買賣合同備案、網上簽約功能,對附有違法建設的不動產暫停相關登記業務;
(五)各區城管執法部門按規定負責將轄區違建行政處罰信息歸集、上報給市城管局法制部門,由市城管局負責信息審核、歸集、推送、發布等工作;
(六)市信用管理部門在接到市城管執法部門《協辦函》后,按本辦法規定將違建當事人納入信用管理;
(七)各部門形成聯合懲戒案例后,需立即向市信用管理部門報備;
(八)違法建設拆除、恢復原貌后,違法建設主體向作出行政處罰的城管執法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作出不再違建信用承諾,經核實認定后,書面通知市信用管理部門、住建部門及不動產登記部門,完成信用修復,恢復網簽備案及登記限制,解除聯合懲戒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實施對違法建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工作既是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又是有效治理違法建設的新舉措、新手段。各單位、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切實落實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精神,要把對違法建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各自職責,明確方法舉措,強化工作督促檢查。
(二)明確責任,規范操作。各部門、單位之間做好業務銜接及過程性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市城管局法制部門負責對違建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案例的審核、歸集、推送、發布等工作;各區城管執法部門按規定負責違建失信行為取證、認定、歸集、上報等工作。
(三)加強指導,務求實效。各單位、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加強組織領導,抓好業務培訓,確保科學、高效、規范操作,針對違法建設頑疾,注重治理工作的創新落實和品牌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