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3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經濟普查登記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普查單位不重不漏、數據真實準確,近日,朔州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統計局四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對不依法配合經濟普查工作的單位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對不依法配合經濟普查工作的單位,統計部門將依據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區分不同情況將對企業的信用狀況進行認定,并在統計部門網站進行公示。發改部門負責將統計部門推送的行政處罰信息、統計一般失信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名單信息發布到“信用朔州”網站,向社會公示。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將統計部門推送的行政處罰信息、統計一般失信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發布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統計、發改、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關于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修訂版)》的規定,對嚴重失信企業實施相應的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