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7
1月1日,《重大稅收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簡稱《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將逃避追繳欠稅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由“欠繳稅款金額100萬元以上”下調為“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
連日來,我省稅務系統著力營造“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格局的宣傳氛圍。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積極組織,周密安排,及時將新修訂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宣傳到社會各個層面。各地市稅務局采取在媒體宣傳、設立宣傳咨詢臺,制作宣傳單及與稅企座談會等方式,重點向廣大納稅人宣傳《辦法》及聯合懲戒相關常識,切實提高群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思想認識。
全省稅務局稽查局持續嚴查各類稅收違法行為,堅持做到對符合公布標準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達到一起,公布一起,并以案說法,讓其真正受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