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3
今天上午,國家發改委舉行5月份定時定主題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孟瑋介紹了重點領域改革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域相關進展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此次發布會上通報了國家發改委將開展產權保護領域政務失信專項治理行動,并已將信用信息嵌入政務服務大廳行政審批系統,累計對123家“黑名單”企業采取不予推薦項目、企業境外發債申請不予備案登記、取消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等聯合懲戒措施,申請項目涉及資金約150億元。
開展產權保護領域政務失信專項治理行動
在重點領域改革進展方面,介紹了產權保護工作四方面的情況。
一是涉產權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開展涉及產權保護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清理范圍、清理職責和清理要求。這是我國首次在產權保護領域進行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范圍之廣、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對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營造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今年12月底前,國家發改委將會同司法部對各地區、各部門的清理情況進行匯總上報。根據《通知》精神,對此次清理不及時、影響產權保護任務措施有效落實的,要依法依規予以問責。
二是推動甄別糾正涉產權糾紛案件。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依法再審的三起重大涉產權案件,再審工作正在抓緊進行,爭取盡早宣判。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將推動涉產權冤錯案件甄別糾正工作取得更大突破,爭取再公布一批有代表性、有全國性影響的典型案件。
三是推動地方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問題。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門指導推動各地區結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選擇一些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政府與企業之間、政府與個人之間、市場主體之間的產權糾紛問題,統籌協調各方面力量集中攻堅,真正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使人民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同時,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幫助合法產權受侵害者追回損失。
四是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國家發改委將會同人民銀行等單位開展產權保護領域政務失信專項治理行動,建立健全因政府失信導致企業產權損害投訴和賠償機制的政策措施。
近250萬“老賴”主動履行義務
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三方面進展。
第一,聯合獎懲機制實施成效不斷擴大。已累計簽署36個聯合獎懲備忘錄,在法院執行、稅收征管、安全生產等多領域持續發布更新“紅黑名單”,推進聯合獎懲措施落地見效。截至4月底,全國法院累計公布失信被執行人1054.2萬人次,累計限制購買飛機票1114.1萬人次,限制購買高鐵動車票425萬人次。市場監管總局累計吊銷市場主體1848萬戶,公布經營異常名錄457萬戶、嚴重違法失信企業3.3萬戶。在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中,有近250萬人懾于信用懲戒主動履行義務。相關紅黑名單信息,我們已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開,在招投標、政府采購等過程中廣泛查詢使用。
同時,國家發改委也已將信用信息嵌入政務服務大廳行政審批系統,實現“逢報必查”“逢辦必查”。目前累計對123家“黑名單”企業采取不予推薦項目、企業境外發債申請不予備案登記、取消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等聯合懲戒措施,申請項目涉及資金約150億元。
第二,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總量持續增長。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各類信用信息166.6億條。“信用中國”網站歸集發布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8042萬條。此外,“信用中國”網站開通個人信用分鏈接查詢功能,匯總包括央行征信信息、信用服務機構信用分、地方信用分、電信運營商信用分等4類14個個人信用信息查詢渠道,方便公眾查詢個人信用狀況。
第三,信用立法進程加快推進。為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法律制度,我們加快推進信用立法步伐。目前,信用法、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管理辦法均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有關方面意見。
強化信用監管 助力中國品牌發展
“在上海舉辦的中國品牌日活動反響熱烈。請問下一步還將采取哪些措施更好地推進中國品牌發展?”
“推動品牌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非一日之功。既需要企業發揮市場主體作用,也需要政府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同時離不開社會各方的大力支持。”孟瑋回應道,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著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夯實質量基礎。著力構建與國際接軌的標準體系,加強質量管理,不斷提高計量、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服務能力,引導企業創造更多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
二是強化創新引領。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技術、產品、服務和商業模式創新,通過推動供給結構的升級來滿足人們群眾的新需要。
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加快健全相關立法,及時修改完善不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一些規定,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品牌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
四是優化市場環境。要加大市場監管力度,依法查處各類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等違法行為。強化信用監管,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