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0
為了進一步深化我市科技金融工作,拓寬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健康快速發展,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制訂了《慈溪市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現將該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積極組織實施。
慈溪市科學技術局
慈溪市財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慈溪市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深化我市科技金融工作,拓寬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健康快速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是信用保障資金,用于科技銀行對慈溪市轄區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科技信貸可能產生的損失進行風險補償,為科技型企業承擔有限代償責任。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科技信貸是指由協議的科技銀行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授信支持,保險(擔保)公司提供信貸保險(擔保),并由市科技局提供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的授信業務。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科技銀行是指參與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合作的銀行,主要是指:經寧波銀保監局批準在寧波轄區內設有科技支行的本地銀行分支機構及慈溪農村商業銀行。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五條 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科技信貸風險池建設。
第六條 市科技局為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的主管部門,市財政局等部門負責對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的運作進行監督,市金融辦負責對合作銀行的管理。
第三章 支持對象
第七條 科技信貸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屬于慈溪市注冊納稅的企業法人。
2、屬于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寧波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含寧波市創新型初創企業)、寧波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等科技型中小企業。
3、企業注冊成立時間在1年以上,經營穩定,有自主研發能力,年銷售收入在1億元以下,且盈利模式具有可持續性,資產負債率最高不超過80%。
4、企業主導產品屬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技術),并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5、企業及主要經營者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中無不良信用記錄以及無違法犯罪記錄。
6、未有300萬元以上的信用或商業信貸記錄。
第八條 科技信貸單筆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單家企業累計貸款額度不超過5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科技孵化器內在孵企業累計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第九條 科技信貸所獲款項應主要用于技術攻關、產品開發、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應用推廣等科技活動的開支。
第四章 運作方式
第十條 科技信貸采用“政府&保險(擔保)&銀行”三方合作模式。風險分擔比例分別為30%:40%:30%(其中科技企業孵化器中在孵化企業的風險分擔比例為40%:40%:20%)。到科技信貸出現風險需要風險池資金代償,則由風險池資金按約定比例履行代償責任。
第十一條 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選擇一家科技銀行設立專戶。該賬戶實行封閉式管理,賬戶內資金未經市科技局同意不得隨意劃轉。科技信貸風險池的70%額度按各簽約銀行平均分配,另外30%額度按科技銀行實際放貸情況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 科技銀行按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分配額度的20倍,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放貸。協議的保險(擔保)公司對科技信貸進行信貸保險(擔保)。
第十三條 科技型中小企業向科技銀行提出科技信貸申請,提交《慈溪市科技信貸申請表》??萍笺y行按第七條要求,篩選授信企業,對是否符合科技信貸政策和條件進行審查。
第十四條 科技銀行向保險(擔保)公司推薦可貸款企業。保險(擔保)公司對科技銀行推薦的企業進行調查,決定是否提供信貸保險(擔保)。
第十五條 科技信貸的利率不低于同期商業貸款利率;保險(擔保)年費率不超過1.5%;
第十六條 對成立五年內的科技型企業發放的貸款總額,應占全部貸款額度的50%以上。重點支持各科創平臺內的科技型初創企業。
第十七條 市科技局對科技銀行和保險(擔保)公司審查同意的貸款申請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的,由科技局、保險(擔保)公司和科技銀行三方簽署《風險匹配函》,納入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
第五章 追償與核銷
第十八條 信貸到期、企業未能按時還款時,應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科技銀行應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通知科技局和保險(擔保)公司,并聯合保險(擔保)公司向企業進行催討;
2、經催討1個月后企業仍未還貸的,由科技銀行或保險(擔保)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根據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本,由科技局、保險(擔保)公司和銀行按比例進行代償。
4、科技局按風險匹配承擔代償責任后,在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余額歸零的情況下,科技局不承擔除存入科技信貸風險池資金內資金以外的代償責任。未代償部分的債務,由保險(擔保)公司和科技銀行按70%、30%的比例進行代償。
5、代償完成后,科技銀行和保險(擔保)公司仍應全力向借款企業及其他擔保人進行有效追償。追償所獲資金扣除訴訟等實現債權的費用,按科技局、銀行和保險(擔保)公司實際承擔的風險比例進行結算分配。市科技局將收回的資金納入科技信貸風險池。
貸款企業在同一科技銀行既有科技信貸,又有一般商業信用貸款的情況下,科技銀行收到的歸還資金或追回資金應優先沖減科技貸款項下的貸款本息。
6、若企業破產或倒閉清算,或對企業訴訟且依法裁定執行終結的情況下,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呆賬核銷相關規定,科技銀行對代償的最終損失部分予以核銷,并報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應及時向市政府匯報。
報市科技局的核銷資料應包括:
(1)科技銀行提出核銷申請報告,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貸款發放和管理情況、貸款代償和追償情況、形成的代償損失情況等;
?。?)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及其他可以確認形成損失的法律文書或證明材料;
?。?)市科技局要求補充的資料。
第六章 監督機制
第十九條 對發生代償的企業,未償還貸款款項前不得申報各級各類財政補助(獎勵)項目。
對于報送資料嚴重失真或者弄虛作假的行為,將采取通報批評、終止協議等措施,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企業若有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或在日常管理中不按管理要求提供完整財務報表、項目進展報告等材料的,科技銀行有權中止和追討已發放貸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力。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2020年1月1日開始實施。原《慈溪市科技貸款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慈科〔2018〕59號)作廢。簽約銀行已經發放的貸款按原辦法到期停止續約。
慈溪市科學技術局 慈溪市財政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