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4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
渝府辦發〔2019〕82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樹立和踐行新發展理念,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加強科學管理、形成長效機制、推動習慣養成,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提升生活垃圾分類成效,著力推動我市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二)工作目標。2019年,所有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城市建成區、建制鄉鎮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城市建成區內35%的街道(鎮)和全市10%的行政村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建成3個國家級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區縣,主城區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28%。
2020年,城市建成區內50%的街道(鎮)和全市30%的行政村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建成10個市級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區縣、2500個示范村,主城區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2022年,基本建成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二、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三)開展示范片區建設。各區縣要廣泛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要以街道(鎮)為單元開展示范,實現分類管理主體全覆蓋,分類類別全覆蓋,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全覆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要以行政村為單元開展示范,以點帶面,逐步擴展延伸。
(四)公共機構率先示范。機關事務等部門要組織黨政機關和學校、醫院、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率先實行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市級有關部門要指導國有企業和車站、機場、碼頭、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場所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各區縣要按屬地管理原則,加強軍地協作,共同推進軍隊營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五)夯實學校教育基礎。教育部門要依托課堂教學、校園文化、社會實踐等平臺,加強學校生活垃圾分類教育。以生活垃圾分類為主題,深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動,實現“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區”目標,培養良好文明習慣。
(六)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宣傳部門要牽頭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活動。機關事務部門要牽頭組織公共機構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愿者活動,落實參加一次培訓、開展一次活動、督導一個單位、帶動一個家庭、聯系一個社區“五個一”工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要積極引導各類群體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尤其要發揮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的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引導其帶頭踐行綠色生活方式,讓綠色、低碳、公益成為更多青少年的時尚追求。“山水之城·美麗之地”等志愿服務活動要把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作為重要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宣傳、主題實踐。
三、加快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建設
(七)完善簡便易行的分類投放方式。推進精準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引導居民在家中分類設置其他垃圾(干垃圾)、易腐垃圾(濕垃圾)桶,做好日常“干濕”分類,并將有害垃圾單獨投放到指定投放點,鼓勵出售或單獨投放可回收物。濕垃圾要采用專用容器盛放,減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實現濕垃圾“無玻璃陶瓷、無金屬雜物、無塑料橡膠”。居住小區結合實際在“干濕”分類的基礎上,增設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點。農村生活垃圾在推進“干濕”分類的基礎上,可因地制宜推進分類工作,具備條件的可單獨投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就地堆肥、漚肥、還田處理。市、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要落實分類指導員制度,強化現場引導,糾正不規范投放行為,做好臺賬記錄。結合實際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樓層撤桶,建立方便可行的分類投放體系。
(八)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引導專業公司開展生活垃圾收集,提高分類收集水平。優化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布局,公示收集站點分布、開放時間,以及各類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責任單位、收運頻率、收運時間和處置去向等信息。要合理設置生活垃圾收集箱桶(房、站)等,并分類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標識,確保功能完善、干凈無異味。
(九)防止分類運輸“先分后混”。以全程分類為目標,積極推廣市場化、專業化運輸模式,支持專業運輸公司承擔生活垃圾分類運輸工作,嚴防“先分后混”。要按照轄區各類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合理確定收運頻次、收運時間和運輸線路,配足、配齊分類運輸車輛。車輛應分類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標識,標明運輸生活垃圾種類。中轉站點要滿足分類運輸、暫存條件,并符合密閉、環保、高效的要求。要強化運輸環節管理,對有物業管理的小區,物業單位要做好與生活垃圾收運單位的銜接;對無物業管理的小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兜底銜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有害垃圾運輸要嚴控污染,確保環境安全。
(十)提高適應分類的處理能力。加快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相匹配的分類處理系統,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規劃建設,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需求。加快有害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分類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屬于危險廢物的按危險廢物管理,確保環境安全。根據分類后的其他垃圾產生量及其趨勢,加快以焚燒為主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主城區力爭2020年生活垃圾基本實現全焚燒;主城區以外區縣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照規劃加快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
按照區域共享原則,加強易腐垃圾處理設施統籌規劃建設。主城區力爭2019年底建成洛磧餐廚垃圾和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優化易腐垃圾收運處理體系;主城區以外區縣加快餐廚垃圾、廚余垃圾等易腐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統籌解決好易腐垃圾處理問題,嚴禁利用餐廚垃圾違規飼喂生豬。商務部門要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推進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的融合,建立可回收物統計制度,促進再生資源規范化、專業化處理和循環利用。鼓勵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園區建設,優化技術工藝,統籌各類生活垃圾處理。
四、強化工作保障
(十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并負責日常工作。各區縣成立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建立“一把手”親自抓的工作機制。各區縣要于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制定,細化工作目標,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工作力量,持續抓好落實。我市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要對標國際國內先進城市,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市級各部門、國有企業、有關單位等要落實專門力量,分工負責,組織系統內單位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督促派駐到區縣的機構服從轄區政府分類工作安排。市級有關部門要統籌其他領域垃圾分類工作,區分種植業廢棄物、養殖業廢棄物、投入品包裝廢棄物,推進農業生產垃圾分類工作;在主城區開展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強化建筑垃圾源頭管理,提高分類收運和資源化利用水平。
(十二)強化黨建引領。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帶頭作用。依靠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統籌村(居)委會、業委會、物業企業力量,發動黨員骨干、熱心市民、志愿者等參與、監督生活垃圾分類,努力形成居民區黨組織、村(居)委會、業委會、物業企業、志愿者一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十三)強化法治保障。堅持依法治理,嚴格實施《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加快修訂《重慶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完善垃圾管理制度體系。結合實際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行動,通過教育、處罰、拒運和納入社會誠信體系等方式約束行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法治保障水平。
(十四)強化宣傳發動。宣傳部門要通過開展文明城區(縣城)創建和“文明在行動、重慶更潔凈”等活動,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生活垃圾分類進機關、進學校、進村社、進家庭、進企業、進景區、進軍營。市內媒體要加大公益宣傳力度,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網絡等媒體要在黃金時段或顯著版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公益宣傳。交通、國資等部門要督促有關企業在火車站、機場、碼頭、公交車廂(站臺)、軌道交通車廂(站臺)等,利用部分廣告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公益宣傳。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督促物業公司利用部分廣告位開展公益宣傳。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利用宣傳欄、公示欄等載體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宣傳,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對生活垃圾分類的認識,培養生活垃圾分類習慣。
(十五)強化政策保障。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原則,探索差別化生活垃圾處置收費。探索生活垃圾分類政策引導、激勵和補貼機制,提高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逐步形成多元投入、財政保底的經費保障機制。創新政府、市場、社會合作模式,市環衛集團等專業企業要發揮優勢協助各區縣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十六)強化督導評價。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完善“月暗查、季評價,月報告、季通報”制度,對區縣政府和市級部門實施監督監測、績效評價。各區縣要完善定期調度、評價、通報措施,推動形成齊抓共管、齊頭并進的工作格局。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要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情況,于每季度末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7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