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3
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開放實施方案》的通知
教發〔2019〕5號
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要求,根據《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和《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年)》的部署,教育部聯合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關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開放實施方案》,并經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加強協同配合,認真推進落實。
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關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開放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支持海南建設國際教育創新島,推動教育持續擴大開放、全面深化改革、釋放發展活力、提升服務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統籌國內國際發展大局,以深化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海南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為契機,下好教育事業優先發展的先手棋,支持海南勇擔教育現代化區域創新試驗的時代重任,積極探索、先行先試,打造新時代中國教育開放發展新標桿,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國家深化教育改革開放、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為根本指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牢把握教育改革開放主動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厚植黨執政的思想基礎。
2.堅持擴大教育對外開放。順應經濟全球化發展新形勢,適應海南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新要求,積極主動擴大教育對外開放,吸納、聚集、培育全球一流教育資源,打造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教育新航標。
3.堅持服務國家發展戰略。立足海南獨特區位優勢,對標“三區一中心”定位,優先布局教育事業,超前培養各類急需人才,全面提升海南在國家戰略格局和教育現代化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
4.堅持改革創新發展。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更高遠的歷史站位、更寬廣的國際視野、更深邃的戰略眼光謀劃和推進教育綜合改革,建立現代教育體系。
5.堅持統籌協調布局。兼顧區域城鄉教育協作發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教育與經濟社會協同發展、國際國內教育聯動發展,形成全方位、深層次教育改革開放新格局。
(三)建設目標
推動海南建設國際教育創新島,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擴大教育開放,把海南建設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開放發展、創新發展的生動范例。
——2020年,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教育現代化規劃體系初步形成,國際教育創新島建設工程全面啟動,省內教育短板加快補齊,教育質量明顯提升,具有海南特色的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
——2025年,教育體制機制更具活力,對外開放呈現新局面,教育現代化進入較高水平,教育改革試驗平臺和對外開放窗口作用日益彰顯,教育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各項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與自由貿易港建設相匹配的人力資源開發新高地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
——2035年,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教育體系基本形成,教育國際化水平躋身世界先進行列,新業態蓬勃發展,現代化教育治理體系全面建成。
二、深化教育對外開放
(一)創建國際教育創新島。建立國家教育創新發展試驗區,健全開放辦學新機制,穩步推進海南國際教育創新島建設。支持境外一流高校到海南開展中外合作辦學,建立本科以上層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部省聯合審批機制。在風險可控前提下,試點設立國際高中和國際幼兒園,實施國際教育。在條件成熟的前提下,試點境外工科大學、職業院校在海南獨立辦學,探索境外高水平企業在海南獨資辦學。支持海南設立獨立法人的醫學健康類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
(二)打造“留學海南”品牌。在規范管理、提高質量前提下,支持海南創新留學生獎學金管理模式,適度增加留學生數量,優化生源結構,提高學歷留學生比例,完善學習生活的配套服務體系,打造“留學海南”品牌學校。加快建設一批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吸引僑民子女、外籍人員子女到海南接受基礎教育。支持在海南開展面向外籍人員和海外華僑華人的高端家政、旅游管理等職業培訓。(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國家移民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三)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教育新航標。設立國家級人文交流南方中心和一批漢語國際推廣基地。支持海南設立博鰲國際教育創新論壇,建設“一帶一路”教育博物館,成立“一帶一路”國際教育聯盟。支持海南拓展與國際組織和國際教育機構的交流合作,推動國際組織、國際教育機構、國際大型教育類企業在海南設立總部、區域總部或研究中心等。辦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系學校網絡國際中心。(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外交部)
(四)實施教育人才引智計劃。支持海南實施“好校長好教師”引進工程和“銀齡講學計劃”,探索設立教育人才“候鳥”工作站。鼓勵內地學校教師、教育管理人才等按規定在海南兼職兼薪、按勞取酬。支持高水平退休人員在海南從事教育工作,享受與所在海南單位同類同級在職人員同等權利和待遇。支持海南形成人才招聘常態化工作機制,吸引國內優秀畢業生、海外優秀留學人才到海南就業創業。鼓勵在中國高校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優秀外國留學生和外籍教育人才在海南安家落戶、永久居留。(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國家移民局、審計署)
三、推進科教產協同發展
(一)構建產學研用一體發展的高等教育集群。建立高等教育創新聯合體,支持境內外一流高校和科研機構圍繞海洋、熱帶農業(種業)、大健康、旅游、文化創意等重點領域,在海南布局設立分支機構、重點實驗室或科技成果孵化轉化中心等,共享教學科研資源、共同開展教學科研活動、共同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招生計劃單獨安排。支持海南增加大型系列研究設施投入力度。支持高校參與航天領域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國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國家南繁科研育種基地(海南)、國家熱帶農業科學中心、國家熱帶現代農業基地和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等國家重大科研平臺建設。(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
(二)搭建區域教育協同發展平臺。支持海南高校在海洋科學、作物學等重點領域加強與長三角區域高校的交流合作。鼓勵海南依托泛珠三角區域教育合作機制,為海洋經濟示范區、海洋科技合作區建設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撐。支持海南積極對接粵港澳大灣區,開展多層次、寬領域的教育交流合作。支持海南加強與臺灣地區教育互動交流。(海南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三)支持海南大學創建世界一流學科。支持海南大學創建作物學等一流學科,統籌推進熱帶農業、文化旅游、南海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等優勢特色學科群建設。實施海南大學一流學科創建條件保障工程。支持海南大學依托共建高校提高師資水平,提升博士研究生培養能力。加快建設部省共建南海海洋資源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支持海南大學與境內外一流高校、科研機構共建南海資源利用國家研究中心、國家熱帶林木種質資源圃。支持培育海南大學建設熱帶作物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熱帶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以及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高端智庫。鼓勵海南大學以“雙聘制”“柔性引進”等方式與境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共享人才和科研成果,共建新興交叉學科和分支機構。(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大學、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科技部)
(四)擴大高等教育辦學自主權。創新體制機制,探索建設服務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的高水平大學。在院校設置、招生計劃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對海南的支持力度。優化海南研究生培養單位、學位點布局,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穩步擴大研究生培養規模。支持海南探索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寬進嚴出的招生制度體系,穩步實施專科學校注冊入學制度。(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
四、提升教育惠民水平
(一)推動基礎教育提質增效。支持海南實施基礎教育提質工程,建設一批優質中小學。加快推進海南特教學校和資源教室建設,實施“醫教結合”項目。鼓勵海南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推廣具有海南特色的沙灘運動、水上運動等體育項目。完善海南島礁教育服務設施與功能,提升島礁學校教育質量。推動其他省份加大教育對口幫扶力度,助力海南打贏教育精準脫貧攻堅戰。(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
(二)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支持海南實施現代職業教育提升計劃,加快構建政府、學校、企業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加快建設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職業院校。鼓勵社會力量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并享有相應權利,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校企聯合招生,推廣現代學徒制,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技術能手與職業院校管理者、骨干教師相互兼職制度,加快構建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三)探索建立海南新型資歷框架體系。推動海南建設學分綜合轉換、學習成果互認互通的終身學習體系。支持海南建好開放大學。鼓勵學校教育資源向社區、社會開放,擴大教育資源共享覆蓋面。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培訓服務,率先將外語、法律、信息技術等納入市民素質提升計劃。豐富老年教育資源供給,實施老年養護教綜合項目。(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四)完善教師管理和發展機制。支持部屬師范院校擴大海南籍公費師范生招生規模。鼓勵海南創新教師管理體制,建立符合教師成長規律的管理及考評機制,優化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比例,完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支持海南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專業人才培養專項基金。支持設立國家教師發展協同創新實驗基地。(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五)建設海南生態教育示范區。整合盤活教育資源,探索共享經濟發展新模式。鼓勵海南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大中小學課程體系,建設一批綠色節能、自然和諧的生態教育示范學校。支持海南建立生態文明與環境保護高端智庫,為自然生態系統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提供決策咨詢和智力支持。(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中央組織部、科技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
五、創新教育服務業態
(一)加快發展教育服務貿易。鼓勵海南建設一批智慧學校和實驗學校。支持從事教育咨詢規劃、評估認證、產品研發、技術推廣等教育服務相關領域的機構落戶海南,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影響力的互聯網教育企業和教育服務供應商,吸引境外教育公司在海南注冊離岸公司。(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
(二)推動“教育+”跨界融合。圍繞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推動形成教育服務、文化創意、環境保護、休閑體育等多領域融合發展的產業集群。實施“教育行”計劃,聚焦南海強化藍色海洋、綠色生態、紅色人文教育,建設一批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培育一批勞動教育實踐基地,開發一批經典研學旅行基地(營地),打造海南教育實踐特色新名片。(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體育總局)
(三)提升支持教育發展的金融服務質效。允許海南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開發適合教育服務特點的金融產品,滿足教育行業發展的合理融資需求。支持海南完善信息系統建設,提升信息傳遞效率。鼓勵保險機構面向學校提供保險服務,保障學校安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教育部)
六、增加教育制度供給
(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黨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練就過硬本領,在不斷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中堅持育人初心、守住安全底線,把住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把好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話語權。(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
(二)優化教育改革開放制度環境。不斷健全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教育法律制度體系,凡涉及調整現行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及時提請全國人大或國務院統一授權后實施。支持海南試點建立部門協同、信息共享的教育綜合執法機構,營造公開透明、公平有序的教育發展環境。(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司法部)
(三)構建現代教育治理體系。深化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健全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和信用管理為核心的現代教育治理體系。支持海南與國際教育組織、區域教育聯盟、行業協會等第三方機構深入合作,推動中國特色教育管理制度與國際教育治理規則緊密對接。(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
(四)創新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健全海南省級及以下各級政府教育財政分擔比例和財政投入績效考核機制。健全教育經費多渠道籌措機制,創新財政扶持教育方式,強化預算績效管理,科學設定績效指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與績效評價,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鼓勵海南設立教育發展基金,廣泛匯聚各方資源,為大型系列研究設施配備、國家級創新平臺建設等提供經費支撐。(海南省人民政府、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
(五)提升風險防控能力。鼓勵教育領域制度創新,建立省部會商工作機制和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完善重大問題容錯糾錯機制。加強對教育政策、教育對外開放和教育服務貿易等領域的專項研究和風險研判,建立風險識別和預警機制,建設風險防控體系,提高解決爭端和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維護教育主權和安全。(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