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9
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面對國際社會及國內市場對企業誠信的要求,各類組織把誠信服務的戰略管理擺到了重要的地位。誠信為本的管理理念深得人心,建立和運行信用管理體系成為電力建設企業的基本要求。
電力建設領域建立及實施以法律為保障、責任為基礎和道德為支撐的信用管理體系,可確保其他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本規范結合電力建設企業管理特點、資質條件、員工素質、經營能力、經濟效益、質量安全、合同履約、社會責任、信用表現等要求,對電力建設企業的信用指標與失信風險進行分析,提出對電力建設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與持續改進措施,有利于提高電力建設企業自身綜合實力和信譽度。
《電力建設領域信用評價規范(試行)》秉承三大原則。即系統性原則、可比性原則、可操作原則,依據全面貫徹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能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2016-2020年)》《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在國家標準《企業信用評價指標》(GB/T23794-2015)和行業標準《電力企業信用評價規范》(DL/T 1381-2014)設定的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框架基礎上,結合電力建設領域實際,編制而成。
《電力建設領域信用評價規范(試行)》主要內容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與定義、評價原則和信用評價五個部分,電力建設領域信用評價指標和電力建設領域信用評價指標說明兩個附錄。
《電力建設領域信用評價規范(試行)》的發布,必將推進電力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營造良好行業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