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8
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互聯網+監管”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今年6月底前,持續完善山東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全面歸集各類監管數據,實現與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和各市、山東省政府相關部門監管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12月底前,依托“互聯網+監管”系統,搭建起以信用監管為基礎,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和非現場監管,有效提高監管的規范化、精準化水平。
“互聯網+監管”是國務院部署的“放管服”改革重大任務,是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方案》圍繞系統建設和系統應用兩大方面,部署12項重點任務,進一步細化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切實發揮工作實效。
信息共享方面,《方案》明確,2020年6月底前,完成與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對接;應用自建監管系統的單位,按照統一要求完成系統升級并與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實現對接。同時做好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山東旗艦店的建設維護,建立信息查詢應用端口;開展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升級,實現與省“互聯網+監管”系統的對接。
信用監管方面,《方案》要求,匯聚整合監管對象處罰記錄、經營異常記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相關信用信息數據,以及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推送的信用信息數據,歸集至省“互聯網+監管”數據中心信用信息庫,通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信用中國(山東)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網站,為社會公眾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查詢服務。同時加強信用信息數據應用,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信用約束、信用風險預測預警、信用信息共享等,支撐各級、各部門開展信用監管相關工作。
深化監管方面,《方案》明確,依托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健全跨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隨機抽查的比例頻次、被抽查概率與抽查對象的信用等級、風險程度掛鉤。抽查結果分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信用中國(山東)”網站、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等進行公示。
此外,山東省還將對重點領域實行重點監管。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的監管事項實行全覆蓋,建立重點監管事項庫,圍繞重點監管事項,充分利用省“互聯網+監管”系統風險預警、信用監管、非現場監管、投訴舉報等功能,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過篩式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