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
記者從江西省住建廳獲悉,江西住建部門將加大對“騙提騙貸”住房公積金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有“騙提騙貸”行為者限制其在一定年限內申請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資格。
據介紹,對職工利用虛假材料試圖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限制其3年至5年(含)內申請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資格;利用虛假材料已辦理違規提取或貸款的,責令其退回資金,限制其5年(含)內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資格;拒不退回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限制其在法定退休年齡前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資格。
江西省住建廳要求,針對提取或貸款材料中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扣留其虛假貸款資料,并將相關線索和資料及時移交當地公安部門。凡以欺騙手段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或違規辦理貸款的,一律將相關人員信息通報其工作單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的人員,還會將其信息通報至當地紀委監委部門。
同時,對于相關單位出具偽證明材料,協助當事人違法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或貸款業務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將相關單位信息在管理中心的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同時將信息推送至公共信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