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8
日前,廣東市出臺《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加大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懲戒力度,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方案通過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補貼限制、任職資格限制、準入資格限制、特殊市場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和控制及出境限制等七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懲戒。
方案規定,失信被執行人相關信息將作為設立、參股、收購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類公司的審慎性參考;失信被執行人為境內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協助中止其股權激勵計 劃;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作為投標人、招標代理人、評標專家以及其他招標從業人員參與工程建設項目的投標、招標代理、評標、招標從業等活動;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政府補貼資金和社會保 障資金支持;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限制失信被執行人購買或取得房產、土地使用權等不動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從事土地、礦產等不動產資源開發利用,或參與國有企業資產、國家資產等國有產權交易;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乘坐民航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住宿星級以上賓館飯店,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團隊出境旅游,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及自費出國留學。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協助法院依法查詢、凍結失信被執行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對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規定的,在保障被執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條件的情況下,依法協助法院強制劃撥。市公安局將協助法院依法查詢失信被執行人身份、出入境證件信息及車輛信息,協助查封、扣押失信被執行人名下的車輛,協助查找、控制下落不明的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
通過政務網、專網等實現法院執行查控網絡與公安、民政、人社、資源、住建、市場監管、交通運輸、人民銀行等部門及各金融機構之間的網絡連接,肇慶市將建成覆蓋土地、房產、存款、金融理財產品、證券、股權、車輛等主要財產形式的網絡化、自動化執行查控體系。在此基礎上,法院將進一步拓展對被執行人財產的查控手段和措施,落實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律師調查被執行人財產制度、公告懸賞制度、審計調查制度等財產查控制度。
為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各級法院要根據執行案件的辦理權限,嚴格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決定是否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建立嚴格的操作規程和審核糾錯機制,確保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準確規范。
失信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或案件依法終結執行等,執行法院要在3個工作日內屏蔽其失信名單信息。屏蔽信息要及時向社會公開并通報給已推送單位。失信名單被依法屏蔽、撤銷的,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單位要及時解除對被執行人的懲戒措施。確需繼續保留對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的,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實施,并明確繼續保留的期限。
方案強調,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建立和完善執行聯動機制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工作機制、程 序,明確具體職責,強化考核與問責。組織、人事、政法等部門建立協助執行定期聯合通報機制。黨政機關要自覺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并將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