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4
2018年5月,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出臺了《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早在2015年,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就制定了《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公共信用信息歸集管理和使用辦法(試行)》,此辦法在工作實踐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不斷的完善和發展,去年湖北省又頒布了《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條例》,此條例的出臺,對社會信用信息的概念、適用范圍、信息歸集、信息披露、信息應用、信息安全與權益保障、法律責任等事項進行了嚴格的規范。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2015年制定的辦法與《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條例》有不相適應的及需要新增補充的內容。
為了更好的落實《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條例》有關精神,加強對行業信用信息科學規范的管理,依法依規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和政府職能轉變,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進一步明確各級新聞出版廣電部門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責任。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依照《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根據行業實際情況,組織專家進行討論研究,并經廣泛征求意見,按照規范性文件程序,重新出臺了《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此辦法的出臺,將更加有力的促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