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4
近日,記者從上海市工商局獲悉,市工商、法制辦、12345熱線辦、公安局、食藥監局、質監局、物價局7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有效應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維護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于執法部門如何有效應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提出了最新指導意見。
此次《指導意見》中,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正式使用了“職業索賠職業舉報”的概念,這一概念更加準確、清晰地描述了目前的職業索賠、舉報群體背后的“私益性”,戳穿了長期以來職業索賠、舉報群體頭上的虛假公益光環。
其中,最大的亮點就是將建立職業索賠、職業舉報人“黑名單”制度。《指導意見》明確:判斷職業索賠、職業舉報等行為的標準,應當根據是否以牟利為目的、是否因生活消費需要、是否知假買假、購買商品是否明顯超出合理消費數量、投訴舉報的數量、相關行政復議和訴訟的數量等進行綜合判斷。對確認為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的,納入本市投訴舉報異常名錄。投訴舉報異常名錄信息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地址、投訴舉報數量、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復議或者訴訟數量、向紀檢監察部門舉報數量、主要反映問題、涉及領域或商品服務類別等內容。
據悉,市、區兩級相關部門定期梳理、完善投訴舉報異常名錄。在處理投訴舉報、信訪、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監察事項時,要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重點關注,與普通消費者或者舉報人進行適當區分。此外,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過程中存在的失信行為,依法加強聯合信用懲戒;對確認構成敲詐勒索、詐騙的相關人員,按照《上海市社會信用條例》的有關規定,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同時,《指導意見》還提出,要依法嚴厲懲處涉嫌敲詐勒索詐騙等行為。針對“夾帶”“掉包”“造假”問題食品并通過要挾、欺詐等方式索賠以及長期進行不實舉報,以不再騷擾企業正常經營為要挾,要求企業支付一定“好處費”等涉嫌構成敲詐勒索、詐騙的行為,加強工作指導,依法嚴厲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