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1
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健康體檢機構管理促進健康體檢行業規范有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嚴把準入門檻,規范健康體檢機構設置管理,同時要加強日常監管,促進健康體檢機構健康發展,并明確,今年年底要對體檢機構進行重點督查,發現超范圍執業、出具虛假或者偽造健康體檢結果等違法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
在健康體檢機構的準入條件方面,《通知》明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據《健康體檢管理暫行規定》《健康體檢中心基本標準(試行)》《健康體檢中心管理規范(試行)》中關于健康體檢機構應當具備的診療科目、科室、人員、基本設施設備等要求,嚴格按照健康體檢機構準入條件,加強對區域內健康體檢機構的管理,結合健康體檢需求,科學合理規劃,促進區域內的資源平衡。鼓勵健康體檢中心連鎖化、集團化經營,防止出現惡性競爭、資源浪費。建立科學、規范、標準的服務與管理模式,對健康體檢機構進行分類管理,指導各類健康體檢機構依法依規執業。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將健康體檢機構納入本地區醫療質量控制體系,由相關專業質控組織定期開展質量控制,保障醫療質量安全,促進本地區健康體檢行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在健康體檢機構的內部管理方面,《通知》強調,各類健康體檢機構應當樹立依法執業意識,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制訂本機構相關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服務行為。應當建立健全醫療質量管理制度,機構負責人是本機構質量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機構內部應當設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或者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質量具體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類健康體檢機構要制訂合理的健康體檢流程,嚴格執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和操作規程,此外還應建立各類應急處置預案和危急值報告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受檢者在健康體檢中的醫療安全。健康體檢機構出具的健康體檢報告應當由負責檢查的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記錄并簽名,要履行告知義務,保護受檢者隱私。與此同時,健康體檢機構還應當明確本機構開展的健康體檢服務項目和價格并進行公示,采用套餐、打包等方式收費時要明確分項收費明細。
最后,《通知》指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管工作力度,定期對轄區內健康體檢機構進行督導檢查,并將相關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截至2018年年底,各地衛生監督機構要對轄區內健康體檢機構依法執業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發現未經許可開展健康體檢、超范圍執業、出具虛假或者偽造健康體檢結果、冒用他人身份或資質開展診療活動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