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9
據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開展交通出行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將在公路、鐵路、民航、水運、城市交通等多個交通出行領域分步開展失信專項治理,治理對象既有企業也有自然人。
《通知》指出,近些年,我國交通基礎設施條件取得長足發展,旅客運輸能力顯著提升,但是交通出行領域的誠信水平、市場秩序與人民群眾的需要還有一定差距。客運車輛超員、超速,出租汽車拒載、甩客、無證經營,擾亂鐵路、民航、水路運輸秩序等各類失信行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開展失信專項治理,對存量失信行為進行整治,是加強交通出行領域信用建設的有效手段,可以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據介紹,失信治理工作將分步開展,第一階段,治理的對象范圍為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水路客運企業、城市出租企業(含巡游和網約出租)和鐵路、民航旅客(鐵路總公司和民航局已分別組織開展鐵路、民航領域的失信治理工作)。第二階段,將針對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客運駕駛人、出租汽車駕駛人,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對于建立失信治理工作機制,《通知》提出,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框架下,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已建立交通出行領域失信專項治理工作機制。各省(區、市)要明確牽頭部門,建立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及經濟運行、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工作機制,全面負責推進本省(區、市)的交通出行領域失信專項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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