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5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對強化信用聯合懲戒的相關要求,近年來,市食安辦牽頭積極推進我市食品安全金融征信聯合懲戒工作。今年,全市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失信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實施了懲戒,其中8家企業被列為實施懲戒典型案例,共收回貸款金額5200萬,降低授信額度290萬。
我市嚴格依照《舟山市食品安全金融征信聯合懲戒操作規程》,細化懲戒內容和操作程序。將因違反法律、法規被行政執法部門處以行政處罰,涉嫌刑事違法、被追究食品安全刑事責任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行為的,均納入食安金融懲戒范圍。市食安辦與中國人民銀行舟山中心支行密切協作,依托人民銀行信用評價體系,實現信息共享。至工作開展以來共有不良信息采集錄入數758條,16家單位和9家個體經營戶被懲戒,通過將食品安全失信行為與金融信貸掛鉤,形成市場倒逼機制,強化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誠信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