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1
為深入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2017]3號)、《關于對海關高級認證企業實施聯合激勵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6]2190號)及《關于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7]427號)文件精神,翔安區財政局于5月24日印發了《廈門市翔安區財政局關于對海關(第一批)高級認證企業和失信企業實施聯合獎懲的通知》(翔財綜【2018】111號),在我區行政區域內,分別對福州海關通報的高級認證企業(2018年第一期)、失信企業(2018年第一期)實施聯合獎懲,具體如下:
1.對于高級認證企業,給予政府采購活動便利和優惠,將海關高級認證企業列入政府集中采購招標的評審指標,參照財務狀況指標給予適當分值,或對海關高級認證企業信用予以加分。
2.對于失信企業,在海關通報的效力期限內,依法限制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翔安區信用辦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