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2
為推進我市經濟普查登記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普查單位不重不漏、數據真實準確,4月22日,呂梁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統計局四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對不依法配合經濟普查工作的單位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對不依法配合經濟普查工作的單位,統計部門將依據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予以處罰;經濟普查機構會同統計部門根據企業統計信用狀況區分確定統計信用異常企業、統計一般失信企業和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名單;發展改革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將行政處罰信息、統計一般失信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名單信息通過“信用呂梁”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對被確認為統計嚴重失信的企業,發展改革部門通過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名單推送至各部門,各部門按照《關于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修訂版)》的規定,對嚴重失信企業實施相應的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