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0
“依法加大聯合懲戒工作力度,真正使失信被執行人受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經貴陽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貴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通過。
《決定》提出,負有聯合懲戒職能的單位和部門應當切實履行職責,依法加大聯合懲戒工作力度,在職責范圍內實現與貴陽市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云平臺數據對接和信息交互,全面實現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自動推送、自動對比、自動攔截、自動懲戒、自動反饋、自動監督,真正使失信被執行人受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
根據《決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執行工作需要,積極協助查找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核對被執行人身份、車輛等信息,實現各類協助事項的快速查詢信息共享及網絡執行查控協作。并根據人民法院協作需要,依法協助采取查扣車輛、限制出境、臨時控制等措施,及時收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中決定拘留的被執行人、協助執行義務人等。
同時,依法處置暴力抗拒執行事件;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以及其他妨礙執行構成犯罪的行為,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立案偵查;立案后可依法采取相關偵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