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1
日前,莆田荔城區委牽頭出臺《荔城區聯合懲戒失信被執行人實施方案》,成立區執行聯動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區法院、區公安局、區委組織部等27部門重拳出擊,聯手懲戒“老賴”。
根據方案,該區聯合懲戒機制以“信用莆田”社會誠信體系平臺為依托,建立健全信息全面錄入、實時更新、即時反饋等制度,明確了各部門的責任清單。為提高聯合懲戒的實效性,方案中強化對黨政機關干擾執行的責任追究,加大對成員單位責任領導的黨紀政紀監督,將相關聯合懲戒情況列入綜治及文明單位考核以及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同時,將進一步加大對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以及其他妨礙執行構成犯罪的行為的刑事懲戒力度。
對失信被執行人或失信企業,方案從高消費限制、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獲取政府支持或補貼限制、準入資格限制、榮譽和授信限制、任職資格限制等6個方面列舉了28種具體懲戒舉措,自即日起,各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分別采取有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