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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0-11-24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辦發〔2020〕10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

  “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深度融合,更大力度推進“不來即享”,有效解決群眾異地辦事“多地跑”“來回跑”等堵點難點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2020年底前,完成40%的清單內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詳見附件1)“省內通辦”、國家發布的第一批事項(詳見附件2)“跨省通辦”;2021年底前,基本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同步建立清單化管理制度和動態調整更新機制,并逐步納入其他辦事事項,更好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異地辦事需求。

  (二)具體目標。

  1.大力推動個人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異地辦理。圍繞教育、就業、社保、醫療、養老、居住、婚育、出行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異地辦事需求,推動社會保障卡申領、異地就醫登記備案及結算、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戶口遷移、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就業創業、婚姻登記、生育登記等事項實現“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便利群眾異地辦事,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

  2.大力推動企業生產經營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異地辦理。圍繞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企業跨地區生產經營、產業鏈供應鏈協同,推動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和涉企經營許可等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簡化優化各類跨地區投資項目審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流程手續,方便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提升跨區域政務服務水平,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3.鼓勵各地探索和深化異地辦理。在全國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和“省內通辦”事項清單基礎上,各地點對點開展“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本行業承擔公共服務職能企事業單位的指導、監督,鼓勵將有需求、有條件的服務事項納入“跨省通辦”“省內通辦”范圍。

  二、辦理模式

  (一)深化“全程網辦”。

  1.推進簡單高頻事項全程網辦。依托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外,按照“應上盡上”原則,將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甘肅政務服務網,對沒有特殊環節、要件相對簡單的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頒證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實現申請人“單點登錄、全國漫游、無感切換”,由業務屬地為申請人遠程辦理。進一步改革制約全流程網上辦理的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不得強制要求申請人到現場辦理。

  2.推進網上“一口申報”。按照網絡支撐、身份認證、電子印章、電子證照、數據共享“五統一”要求,全面推進省內自建業務系統與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深度對接,實現關鍵過程數據、結果數據協同共享,全省政務服務事項統一在甘肅政務服務網提供互聯網申報入口。

  3.全面推進電子印章應用。各地政府辦公室會同電子印章管理部門,利用全省統一電子印章系統,刻制本級政務服務部門電子印章,實現電子印章在網上預審、制證發證環節的全面應用。

  4.實現政務服務高頻證照通用。完善甘肅政務服務網電子證照庫,根據高頻電子證照動態清單(詳見附件3)梳理電子證照應用責任清單,積極開展高頻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領域共享應用。重點推進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營業執照、結婚證、社保卡、食品生產許可證等高頻電子證照依托全省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共享應用。政府部門核發的證照批文,能通過數據共享查詢、核驗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到現場核驗原件。

  5.升級甘肅政務服務網移動端。提升“甘快辦”服務能力,推動全省移動政務服務平臺融合匯集,實現“一平臺”辦理。建立移動政務服務評價體系,完善政務數據移動應用管理機制,探索一個源頭、多點可辦的移動政務生態。優化政務服務“旗艦店”功能,在公安、市場監管、教育、醫療、住房、社保、民政、交通、稅務等領域,持續增加移動辦理事項,再造移動端服務流程,提升移動服務辦事的深度和廣度。

   (二)拓展“異地代收代辦”。

  1.建立異地辦理流程。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在不改變原有辦理事權的基礎上,通過“收受分離”模式,打破事項辦理的屬地化管理限制,申請人可在政務服務大廳設置的“通辦專窗”提交申請材料,窗口收件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身份核驗,通過郵件寄遞至業務屬地部門,由歸屬地審批部門對報件進行實質性審查并作出審批決定,并通過郵件寄遞紙質結果或網絡送達辦理結果。同時,建立異地收件、問題處理、監督管理、責任追溯機制,明確收件地和辦理地的工作職責、業務流轉程序等,確保收件、辦理兩地權責清晰、高效協同。

  2.建立地區間“異地代收代辦”合作機制。在全省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事項清單的基礎上,各地要主動與勞務輸出輸入集中地及周邊城市建立多地協同辦理工作機制及委托授權、互認互信制度,通過推進系統對接和數據共享,開展異地視頻會商收件,點對點開展“異地代收代辦”,打破政務服務地域、層級限制,拓展聯辦通辦范圍和深度,進一步便利企業群眾異地辦事。

  3.暢通郵政寄遞渠道。完善各級實體政務服務大廳郵政寄遞收件設備和管理機制,方便企業和辦事群眾寄遞資料。實現甘肅政務服務網與郵政寄遞深度融合,審批部門確需收取原件存檔、不便異地打證事項,用“快遞跑”取代“群眾跑”,助力“一次辦成”。

  4.鼓勵開展“無差別辦理”。緊盯企業和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渴望解決、辦事頻率高、辦件量大的“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事項,統一規范辦理流程和辦事指南,實現事項標準最小顆粒化。按照減時間、減材料、減環節、減成本、減跑動的原則,依托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進行系統集成、數據共享、業務協同,優化再造服務流程。鼓勵各地政務服務大廳設置無差別綜合受理窗口,建立統一接件、后臺分類審批的無差別受理工作機制,提升審批效率,縮短辦事時間。

  (三)優化“多地聯辦”。

  對需要申請人分別到不同地方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減少申請人辦理手續和跑動次數,改革原有業務規則,整合申請人多地辦理流程,改由一地受理申請、各地政府部門內部協同,申請材料和檔案材料通過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共享,實現申請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辦理。建立多地協同辦理工作機制,明確辦理流程和責任。

  三、服務支撐

  (一)強化數據共享。依托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統一受理“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數據共享需求,除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和安全等外,省直有關部門一律面向市州提供履行職責需要的數據共享服務。結合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將更多直接關系企業和群眾辦事、應用頻次高的數據納入共享范圍,依法有序推進政務數據向公證處等公共服務機構共享。

  (二)加強平臺建設。各市州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市、縣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全覆蓋,提升基層在線服務能力。要按照國辦電子政務辦、國辦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印發的《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跨省通辦”服務專區建設規范》,依托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做好“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專區建設,作為服務總入口。

  (三)設置通辦專窗。縣級以上政務服務大廳要設置通辦專窗,充實人員隊伍,配齊必要設備,有條件的地方可延伸到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園區。加強政務服務隊伍建設,開展窗口人員“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業務培訓,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依托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政務服務大廳和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融合,為企業和群眾提供線上線下多樣化辦事渠道,滿足不同群體的差異化需求。

  (四)統一業務標準。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應減盡減”的原則,優化調整“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事項業務規則,明確申請條件、申報方式、受理模式、審核程序、辦理時限、發證方式、收費標準等內容,統一辦理流程和辦事指南。提升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程度,基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持續推進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四級四同”,完善業務分類、辦理層級、前置環節等業務要素,推動事項辦理規范化運行,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域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主動擔責,對承擔的重點任務及時跟蹤問效,推進落實。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要強化對“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及時組織實施,強化經費保障,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對主管行業領域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的政策、業務、系統、數據支持力度,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

  (二)加強法治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及時清理和修改完善與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不相適應的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細化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規則標準。要推進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與信用甘肅和“互聯網+監管”系統互聯互通,實現事前、事中信用核查,對信用良好的個人和企業,實行容缺受理、承諾辦理;對在辦事過程中提交虛假材料的,撤銷相應審批服務結果,并將提交虛假材料主體納入失信人員名單,按照分級分類原則實施信用監管。

  (三)加強督促指導。省政府辦公廳將對各地各部門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進行跟蹤督促和業務指導,對改革措施和工作落實不到位、企業和群眾反映問題突出的,給予通報批評等處理。各地各部門要持續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的“好差評”工作,完善評價規則,加強評價結果運用,改進提升政務服務質量。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通過政府門戶網站、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抖音等網絡新媒體和視頻網站以及各級政務服務大廳、人流量集中的場所等多渠道宣傳“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加強對“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全流程辦事指南的解讀解說,及時總結和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不斷提高公眾知曉度和社會應用水平。

  各地各部門要將工作推進情況與“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工作進展情況一并報送省政府辦公廳。

  附件:1.高頻政務服務“省內通辦”事項清單(共137項)

  2.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共138項)

  3.高頻電子證照動態清單

  附件1

  高頻政務服務“省內通辦”事項清單(共137項)

  附件2

  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共138項)

  一、2020年底前實現“跨省通辦”的事項(57項)

  二、2021年底前實現“跨省通辦”的事項(73項)

  三、2021年以后實現“跨省通辦”的事項(8項)

  附件3

  高頻電子證照動態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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