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米vs本菲卡-直播软件-凯尔特人vs勇士g5-湖人打勇士战绩|www.xhswu.com

歡迎登錄315全國信用等級公示系統! 加入收藏 |  設為主頁 |  官方微博
政策法規 當前位置:首頁 > 政策法規
農業農村部等7部門印發意見 在縣域建設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

2020-11-19

     近日,農業農村部聯合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和銀保監會等7部門印發《關于推進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 提升農村創業創新水平的意見》。《意見》提出,到2025年,在全國縣域建設1500個功能全、服務優、覆蓋面廣、承載力強、孵化率高的返鄉入鄉創業園,吸引300萬返鄉入鄉人員創業創新,帶動2000萬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

  據了解,近年來,農村創業創新環境持續改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不斷增多,形成新的農村創業創新熱潮。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業創業明顯增多。但是,農村創業創新仍存在要素聚集較低、政策集成不夠、服務集合不強等問題,需要明確建設重點、完善創業政策、優化指導服務、聚集培訓資源,推進農村創業創新,為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強調,要以培育初創型和成長型企業為重點,推進要素集聚、政策集成、服務集合,高質量建設一批縣域返鄉入鄉創業園,重點是“四個一批”:新建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利用現有涉農資金項目構建多位一體、上下游產業銜接的創業格局。提升改造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依托現有創業園改造配套設施,集成實訓功能,增強服務功能。拓展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依托現有產業園區,配置現代產業要素,嫁接成熟生產技術,匹配優秀管理人才,引入金融資本和風投創投。整合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依托現有大型企業和知名村鎮挖掘現有設施潛力,集中提供公共服務,支持返鄉入鄉創業創新。

  《意見》提出,要強化財政扶持,對首次創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落實稅費減免,對廠房租金、房租物業費、衛生費、管理費等給予一定額度減免。創新金融保險,設立信用園區,形成支持白名單,逐步取消反擔保,建立綠色通道,做到應貸盡貸快貸。引導資本投入,支持返鄉入鄉創業企業通過發行創業創新公司債券、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等方式,實現債權融資。保障園區用地,依法依規改造利用盤活工廠、公用設施等閑置房產、空閑土地,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提供低成本生產和辦公場地。強化創業人才支撐,允許科技人員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返鄉入鄉人員創辦的企業。優化創業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建立“互聯網+創業創新”模式,打造生產協同、創新協同、戰略協同的創業鏈,為返鄉入鄉創業團隊提供一站式、個性化服務。聚集培訓資源,將返鄉入鄉創業人員納入創業培訓重點對象,大力推行互動教學、案例教學和現場觀摩教學,組建創業導師隊伍和專家顧問團。

  《意見》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部門協調機制,強化責任落實,推進項目建設。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目標同向、力量同聚,聚力抓好落實,逐步構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返鄉入鄉創業園體系。

 

  農業農村部 科技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商務部 銀保監會關于推進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 提升農村創業創新水平的意見

  農產發〔20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科技廳(局、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商務廳(委、局)、銀保監局:

  返鄉入鄉創業園是在縣域內,以培育初創型和成長型企業為重點,集中提供創業場所和創業服務的各類園區(基地)。近年來,農村創業創新環境持續改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不斷增多,為鄉村產業振興注入了強勁動力。但是,農村創業創新仍存在要素聚集較低、政策集成不夠、服務集合不強等問題,需要搭建平臺,提升創業創新水平。為貫徹黨中央“六穩”“六保”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提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帶動作用進一步促改革穩就業強動能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6號)要求,加快建設一批縣域返鄉入鄉創業園,打造農村創業創新升級版,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就業優先,強化創新引領,高質量建設一批縣域返鄉入鄉創業園,推進要素集聚、政策集成、服務集合,吸引農民工等就地就近創業就業,深入推進農村創業創新,為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扶持、市場導向。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重點發揮財政撬動作用、金融支撐作用。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

  堅持產業為基、就業為本。立足當地資源優勢和主導產業,依托現有各類園區、產業集群和鎮(鄉)物流節點,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推行包容性、共享式發展,吸納返鄉入鄉人員創業,帶動更多農民工就業。

  堅持創新驅動、創業帶動。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成果,開發新技術新產品,催生新產業新業態,以創新引領創業。弘揚企業家精神,在創業中實現自身價值,在帶動中體現社會價值。

  堅持服務優先、能力提升。以服務返鄉入鄉人員創業為宗旨,以創業主體需求為導向,優化創業創新軟硬環境,增強主體帶動能力、要素支撐能力、平臺服務能力,倡導敬業、精益、專注、寬容失敗的文化,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三)目標任務。到2025年,重點依托現有相關園區存量資源,配套創業服務功能,在全國縣域建設1500個功能全、服務優、覆蓋面廣、承載力強、孵化率高的返鄉入鄉創業園,基本覆蓋農牧漁業大縣(市)和勞務輸出重點縣(市),吸引300萬返鄉入鄉人員創業創新,帶動2000萬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

  二、明確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重點

  (四)新建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利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以及農業科技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等農業項目,新建一批特色突出、設施齊全的返鄉入鄉創業園,搭建眾創空間和星創天地等平臺,構建“生產+加工+科技+營銷+品牌+體驗”多位一體、上下游產業銜接的創業格局。

  (五)提升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依托現有農民創業園、科技創業園、農村創業創新園、返鄉創業園等各類創業園,改造水電環保、光纖寬帶、成果轉化、檢驗檢測等配套設施,集成培訓、見習、實習、實訓、咨詢、孵化等功能,擴充信息咨詢、創業輔導、科技研發、金融保險等服務,融合原料生產、加工流通、休閑旅游、農村電商等產業,增強返鄉入鄉創業園服務功能。

  (六)拓展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依托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園、現代農業產業園、農產品加工園、工業園、電商園、物流園、休閑旅游園等,配置現代產業要素,嫁接成熟生產技術,匹配優秀管理人才,引入天使投資、創業投資、風險投資基金等,開發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

  (七)整合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依托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大型工商企業、大中專院校、知名村鎮、重點農民合作社等,挖掘現有設施潛力,配齊辦公場所、科研儀器、創意開發工具、公共軟件等,配套創業培訓、政策咨詢、專家指導、技術對接、實訓演練、事務代理等服務,集中提供公共服務支持返鄉入鄉創業初創主體。

  三、完善返鄉入鄉創業政策

  (八)強化財政扶持政策。通過現有資金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園區和孵化實訓基地建設。充分發揮各類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支持返鄉入鄉人員興辦企業、做大產業。對首次創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九)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返鄉入鄉創業企業招用登記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等政策。對入駐返鄉入鄉創業園、孵化實訓基地等場所或租用各類園區標準化廠房生產的返鄉入鄉創業企業,各地可對廠房租金、房租物業費、衛生費、管理費等給予一定額度減免。

  (十)創新金融保險服務。引導相關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支持返鄉入鄉人員創辦的企業。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加大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個人支持力度。推廣“互聯網+返鄉創業+信貸”“政府+銀行+保險”等農村貸款融資模式,設立信用園區,形成支持白名單,逐步取消反擔保,建立綠色通道,做到應貸盡貸快貸。穩妥探索大型農機具、股權、商標、應收賬款等抵(質)押貸款,不斷拓展抵(質)押物范圍。鼓勵相關銀行對暫時存在流動資金貸款償還困難且符合相關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企業給予展期。適當提高對返鄉入鄉創業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十一)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風險防范”的原則,細化落實用地、環評等具體政策措施,引導社會資本、政府投資基金等對返鄉入鄉創業園的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支持返鄉入鄉創業企業通過發行創業創新公司債券、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等方式,實現債權融資。支持互聯網公司、電商平臺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參與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

  (十二)保障園區建設用地。各地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省級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應做好返鄉入鄉創業用地保障。穩妥有序引導使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村莊整治復墾騰退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于返鄉入鄉建設標準化廠房,創辦小型加工項目。依法依規改造利用盤活工廠、公用設施等閑置房產、空閑土地,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提供低成本生產和辦公場地。返鄉入鄉人員創辦農業休閑觀光度假場所和農家樂的,可依法依規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允許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探索創新用地方式,支持返鄉入鄉人員發展鄉村旅游等新產業新業態。

  (十三)強化創業人才支撐。鼓勵和支持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離崗到鄉村創辦企業,允許科技人員以科技成果作價入股返鄉入鄉人員創辦的企業。將返鄉入鄉創業企業所需人才按規定納入當地政府人才引進政策支持范圍。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增加優質教育、住房等供給。加快推進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及其所需人才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接續。

  四、優化返鄉入鄉創業指導服務

  (十四)完善服務體系。依托人力資源開發、創業輔導等創業服務機構,為返鄉入鄉創業團隊提供“初創扶持、政策咨詢、技能實訓、項目評估、創業孵化、工商注冊、項目申報、法律咨詢、金融服務、經營管理、檢驗檢測、市場拓展、品牌策劃”等“一條龍”創業服務,舉辦“項目路演、實操實訓、沙龍講堂、導師把脈”主題活動,為返鄉入鄉創業項目提供前期智力支撐、決策參考和學習交流。

  (十五)便捷注冊服務。支持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服務窗口,打通部門間信息查詢互認通道,集中提供項目選擇、技術支持、政策咨詢、注冊代辦等一站式、個性化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發揮服務指導機構作用,發展眾創、眾包、眾籌、眾扶新模式,建立創業創新數據庫,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提供全方位創業服務。

  (十六)強化信息服務。完善信息、交通、寄遞、物流線路及網點等設施,健全以物流節點為支撐的物流網絡體系,提高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5G技術等信息技術的應用能力,建立“互聯網+創業創新”模式,為返鄉入鄉創業提供便捷、穩定、廣覆蓋、低成本的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和研發、設計、制造、經營管理、營銷、融資等服務。

  (十七)推動產創聯動。構建各類返鄉入鄉創業創新主體緊密協作的網絡,圍繞產業鏈,推動骨干企業與入駐企業合作共享,打造生產協同、創新協同、戰略協同的創業鏈。引導銀行、投資機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創業企業對接,構建與返鄉入鄉創業相協調的資金鏈,形成主體互補、研發支撐、金融助力的創業生態環境。

  五、聚集返鄉入鄉創業培訓資源

  (十八)擴大培訓范圍。實施返鄉入鄉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對具有發展潛力和帶頭示范作用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依托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優質培訓機構、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平臺等開展創業能力提升培訓。將返鄉入鄉創業人員納入創業培訓重點對象,讓有意愿的都能接受一次創業培訓,符合條件的納入職業培訓補貼范圍。

  (十九)創新培訓方式。支持有條件的職業院校、企業深化校企合作,為返鄉入鄉創業帶頭人提供創業培訓服務。充分利用遠程視頻、云互動平臺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供靈活便捷的在線培訓,創新開設產品研發、工藝改造、新型業態、風險防控、5G技術、區塊鏈等前沿課程。有針對性地開展返鄉創業培訓行動計劃、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農村青年創業致富“領頭雁”計劃、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農村創業致富女帶頭人培育計劃等培訓項目,提升返鄉入鄉人員創業創新能力。

  (二十)提升培訓質量。積極探索創業培訓與區域產業相結合的培訓模式。根據返鄉入鄉創業帶頭人特點,開發一批特色專業和示范培訓課程。大力推行互動教學、案例教學和現場觀摩教學,開設返鄉入鄉創業人員經驗研討課。利用互聯網及新媒體平臺開展線上培訓。

  (二十一)建設創業導師隊伍。組建返鄉入鄉人員創業導師隊伍和專家顧問團。建立專家創業導師隊伍,重點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遴選一批科研人才、政策專家、會計師、設計師、律師等,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提供創業項目、技術要點等指導服務。建立企業家創業導師隊伍,重點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遴選一批鄉村企業家,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提供政策運用、市場拓展等指導服務。

  六、保障措施

  (二十二)健全工作機制。各地要建立健全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部門協調機制,加強工作協調,推進任務落實。縣級要成立由政府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協調推進組,強化責任落實,推進項目建設。

  (二十三)落細扶持政策。各地要列出政策清單,建立政策落實臺賬,加強調度,逐項落實,確保政策落地生效。逐步構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體系,分層級審批。

  (二十四)加強宣傳引導。宣傳推介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鮮活經驗,推廣一批返鄉入鄉創業的典型案例,搭建“鄉創客”宣傳推介平臺,對表現優秀的“鄉創客”給予獎勵。弘揚創業精神、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導誠實守信守法,崇尚創新、鼓勵創業的良好環境。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