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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朔州市全面推進農信社集中清收處置風險資產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0-10-30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

  《朔州市全面推進農信社集中清收處置風險資產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朔州市全面推進農信社集中清收處置風險資產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金融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推動朔州農信社穩健發展,圍繞省委“打造一流農商行城商行”金融改革目標,結合農信社實際,決定開展朔州市集中清收處置農村信用社風險資產活動。為確保活動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意見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全省金融改革工作會議關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工作要求,結合農信社在全市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重要貢獻和風險狀況,發動全市力量推進農信社集中清收處置風險資產工作。劃出“紅線”、探明“雷區”、通過精準拆彈,大力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合力打造社會信用生態,推動朔州農信社全面打贏“清不良”反擊戰。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層層負責。各縣(市、區)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落實地方主體責任,各相關部門要主動擔當,通力協作,不回避、不推脫,全力支持農信社風險化解工作,并給予適當的政策傾斜。

  (二)由大到小,突出重點。重點幫助農信社化解各類風險資產的前20大戶貸款。加大對公職人員、農村黨員干部、“兩代表一委員”本人及其家屬在農信社形成的不良貸款和為他人擔保的不良貸款,以及涉訴類、鄉村集體類、涉政類、惡意逃廢債類、僵尸企業類等風險資產的清收處置力度。

  (三)懲防并舉,形成震懾。對在清收處置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法人員,堅決執行“兩個移送”,即:涉及到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違紀和職務違法犯罪問題,堅決移送紀委監委嚴肅處理;涉及到其他人員的違法犯罪問題,堅決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農信社集中清收處置風險資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導協調,確保清理工作有序高效開展,市政府決定成立朔州市全面推進農信社集中清收處置風險資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活動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解決疑難問題,召開工作推進會議。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推進本轄區集中開展農信社風險資產清收處置工作。組成人員及職責如下:

  組  長:熊燕斌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張 韜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田 東 副市長

  成  員:張樂祥 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

  盧義平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丁建新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劉瑞棟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李  磊 市公安局副局長

  武日強 市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

  張利平 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

  盧  俊 市委網信辦副主任

  吳奪魁 市政府金融辦主任

  任海泉 人民銀行朔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長

  龔澤宇 朔州銀保監分局副局長

  李智升 省聯社朔州審計中心黨組書記

  領導小組成員還包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的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督查組。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金融辦。

  辦公室主任為吳奪魁、李智升,辦公室副主任為馬維東、劉志平,成員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人行朔州中心支行、朔州銀保監分局、省聯社朔州審計中心等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負責協調各縣(市、區)、朔州經濟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農信社集中清收處置風險資產活動有序開展并取得實效;及時組織各有關部門研究解決清收處置過程中的難點問題,建立“一周一匯報、一月一通報”機制,匯總省聯社朔州審計中心上報清收處置情況,每月向領導小組報告清收處置進展情況及下一步工作計劃;會同督察組督促各縣(市、區)、朔州經濟開發區切實全面推動農信社按既定時間表、路線圖完成清收處置工作目標任務。

  辦公室下設兩個專班。

  1.組織協調專班。負責組織協調、進度通報、提請召開聯席會議。組長為馬維東(市金融辦副主任)。

  2.資料收集專班。負責收集省聯社朔州審計中心報送的清收處置情況和工作簡報,匯總分析,提出工作建議。組長為劉志平(省聯社朔州審計中心副主任)。

  (二)領導小組督查組設在市政府督查室。

  督查組組長為康慧元(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負責組織深入各縣(市、區)、朔州經濟開發區進行專項督查,具體督查動員情況、方案制定情況、推進落實情況以及清收處置進度和工作效果等情況,對組織不力、進展緩慢的,提出組織處理意見和建議。

  (三)其他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市紀委監委:對公職人員逾期拒不還款的賴賬行為,做到“不還票子就摘帽子”,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嚴肅懲處,一查到底;對清收工作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整體工作滯后的,要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清收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2.市委組織部:負責對有還貸能力但拒不還款、有欠貸事實但拒不認賬等惡意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以及為逾期貸款存在介紹和擔保行為的國家公職人員、“兩代表一委員”、農村黨員干部,根據干部相關黨紀政紀處理意見給予組織處理。

  3.市委宣傳部:負責大力宣傳清收處置農信社風險資產工作對于朔州社會經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聲勢浩大的工作氛圍,動員欠款人主動歸還欠款;協調新聞媒體對拖欠貸款、逃廢農村信用社債務的欠貸人進行公開曝光、公開催收,充分借助社會輿論力量督促借款人歸還貸款。

  4.市委政法委:負責協調政法各部門立足本職,共同推動農信社集中清收處置風險資產工作。

  5.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負責協調系統內各級機構建立綠色通道,對農信社不良貸款清收盤活案件,實行快捕、快訴、快審、快結、快執,特別是落實勝訴類貸款的執行。加強與公安經偵的配合,加大懲處力度,靈活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依法強制執行。

  6.市委網信辦:負責做好輿情監控工作。

  7.市公安局:負責加大對惡意逃廢債務行為的打擊力度,維護朔州信用環境和信用生態;盡快與農信社對接欠款名單,對惡意逃廢債務行為迅速開展調查、取證,采取有效措施,嚴防農信社資金受損;從每縣(市、區)選取3-4起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強化震懾、警示作用。

  8.人民銀行朔州中心支行:負責用好政策工具,加大支持力度,監督農信社將拒不還貸者的不良信息列入征信系統。

  9.中國銀保監會朔州監管分局:負責落實監管職責,用足、用活監管政策,用高效、優質的監管服務提供政策支持。

  10.省聯社朔州審計中心:負責牽頭抓總、督導和考評,及時摸清不良貸款底數,向公安、法院、紀委監委等分別移送一批,主動提供不良貸款逾期失信人員動態資料。負責與各相關部門對接協調、推動具體工作落實。提請召開聯席會議,及時反饋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扎實推動風險資產清收處置工作。

  11.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轄區內農信社在認真梳理分析的基礎上,確定重點鄉(鎮)、村和重點戶,認真摸底排查出對清收工作有影響和帶動的典型人和事。要對專項清收工作實行臺帳管理,對各鄉(鎮)、各單位清收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推動專項工作向縱深推進。要嚴格考核獎懲,對清理工作進行排名通報。

  四、清收范圍

  (一)表內信貸風險資產,包括清收處置逾期90天以上不良貸款和逾期90天以內風險貸款。

  (二)表外信貸風險資產,包括清收處置已核銷呆賬貸款和股東購買不良貸款。

  (三)非信貸風險資產,包括清收處置抵債資產和資金及理財業務風險資產。

  各縣(市、區)的具體任務數由轄內農信社提供。

  五、實施步驟

  此次活動共分為準備階段、集中清收階段、清收成果鞏固階段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即日起至10月15日)。

  1.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領導組,召開動員會議,安排部署轄內清收處置工作,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強化縣、鄉、村三級主體責任。

  2.各縣(市、區)農信社要對轄區內風險資產全面摸底梳理、掌握其貸款數額、聯系方式等詳細信息,匯總后及時報回本縣(市、區)集中清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集中清收處置工作組以書面形式通知欠貸戶所在單位(部門)、鄉鎮和欠貸個人,落實催告責任。

  3.新聞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形式強化輿論宣傳,營造濃厚的清收處置氛圍。

  (二)集中清收階段(10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縣(市、區)要按照全面推進農信社集中清收處置風險資產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發動和協調各部門力量,按照方案標準和要求,扎實推進轄內農信社風險資產清收處置活動。

  1.各縣(市、區)集中清收處置工作組,全面開展清收處置工作,對貸戶下達催收通知書,制定還款計劃。

  2.對不積極履行還貸義務的公職人員,通過組織渠道向其單位通報,督促其單位協助清收。

  3.對已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老賴”,通過電視、報刊、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曝光,每月定期公布清收進度和拖欠名單。

  4.對經宣傳發動、深入訪談、集中催收后依然拖欠貸款的國家公職人員、“兩代表一委員”、農村黨員干部,由紀委監委運用批評教育、函詢、約談、下達監察建議、誡勉談話、公開通報、組織處理等措施,督促其盡快履行還款義務。

  5.對拒不還貸的“釘子戶”、“賴債戶”進行攻堅,法院優先進行立案;對進入程序的案件快審、快結、快執,及時處置被執行人的財產,堅決打擊逃廢債務行為。

  6.對惡意逃廢債務、涉嫌貸款詐騙和其他違法行為的,由公檢法部門立案查處。

  (三)清收成果鞏固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對清收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回顧總結,有針對性地開展一次“回頭看”,重點檢查清收任務完成情況、突出問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貫徹執行情況,切實做好查缺補漏工作,將此項工作常態化,鞏固活動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統一思想。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本項工作,要列入重要日程,專題研究部署。市直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精準施策,靶向定位,合力支持推進,確保農信社在支持復工復產、助力“六穩”“六保”、向企業減費讓利、推進全市脫貧攻堅等方面提供持久動力。

  (二)完善機制,提高效能。一是實行“一周一匯報、一月一通報”制度。各縣(市、區)每周將有關清收處置情況以工作簡報形式向清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月向清收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清收處置進度;二是建立聯席會議機制。根據清收處置進展,定期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對轄區內集中清收處置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經驗交流和進度通報,會議情況同步報告領導小組和市政府;三是建立獎罰機制。對進展迅速、效果明顯的縣(市、區),要大力表彰,引導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對組織不力、工作進展緩慢的,嚴肅處理。

  (三)強化督查,協同發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清收處置風險資產、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列入政府督查督辦事項。成立督查小組,專項督導任務完成情況。有關職能部門要協同發力,形成合力,積極幫助農信社做好清收處置工作,確保農信社清收處置工作取得決定性和壓倒性成果,全面打贏“清不良”反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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