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完善
云南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省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統籌做好中醫藥工作,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省人民政府決定調整完善云南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組成人員
召 集 人:李瑪琳 副省長
副召集人:彭耀民 省政府副秘書長
楊 洋 省衛生健康委主任
成
員:趙修春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浦麗合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
陳世波 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成員
高 俊 省科技廳副廳長
李正洪 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張良玉 省民政廳副廳長
楊瑞碧 省司法廳副廳長
鄒 寧 省財政廳副廳長
邢渭東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一級巡視員
王衛國 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
楊春明 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楊 渝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胡 波 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
王曉華 省商務廳副廳長
張碧偉 省文化和旅游廳二級巡視員
姜 旭 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
夏劍鋒 省外辦副主任
方 濤 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省知識產權局局長
李文才 省林草局副局長
張曉憬 省體育局副局長
殷國俊 省統計局副局長
楊 李 省扶貧辦副主任
高志學 省醫保局副局長
彭 斌 省新聞辦專職副主任
劉 榮 省網信辦副主任
琚 健 省藥監局副局長
樊 青 云南銀保監局副局長
徐自忠 昆明海關副關長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在省衛生健康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姜旭同志兼任。聯席會議副召集人、成員如有變動,由相應崗位職責人員自行遞補并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文。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二、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統籌協調中醫藥工作。對全省中醫藥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研究制定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督促有關扶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討論研究、協調解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完成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提出召開聯席會議的建議。研究審議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部門、單位和專家參加會議。聯席會議召開前,可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情況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有關方面并報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項按照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中醫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積極開展工作;按照要求參加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和工作任務;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會議議定事項的督促推進,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涉及重大問題,及時報聯席會議研究,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