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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海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9-12-06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海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實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2019〕48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現將《青海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貫徹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0日

  青海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8〕37號),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我省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五四戰略”,奮力推進“一優兩高”,堅持“簡政放權、改革創新,對標國際、高效便利,目標導向、協同治理”的原則,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拓展開發平臺,完善管理機制,進一步優化我省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促進外貿穩定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壓縮整體通關時間。到2020年底,我省進出口海關通關時間不超過全國平均水平,進出口整體通關時間比2017年壓縮一半以上。

  (二)降低進出口環節成本。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費,通過推廣宣傳“提前申報”、通關、監管、稅收、原產地等改革優惠政策,降低企業進出口環節成本。

  (三)優化通關流程和方式。深化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優化海關稅收征管模式及檢驗檢疫作業模式,完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到2020年底,我省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主要業務應用率達到100%。

  (四)完善進出口管理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通關協作,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具便利的口岸營商環境。

  三、工作任務 

  (一)加快口岸平臺建設。 

  1.加快西寧綜合保稅區申建。盡快完成西寧綜合保稅區申建工作,積極開展擬入區項目產業分析,把好項目入區關,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9〕3號),以及復制推廣應用自貿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多項監管創新制度創造基本條件。(西寧市人民政府牽頭,省商務廳、西寧海關配合) 

  2.大力發展新型對外貿易業態。進一步加大青海曹家堡保稅物流中心(B型)招商引資力度,大力發展“保稅+”模式,促進新型對外貿易業態發展,最大限度發揮保稅物流中心功能。(海東工業園區管委會牽頭,省商務廳、西寧海關配合) 

  推動符合條件的地區申報國家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支持引導省內電商企業建設跨境電商平臺、培育境內服務商。持續推進我省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建設,促進中小微外貿企業貿易便利化。(相關市州人民政府、省商務廳、西寧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電子口岸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加強我省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將“單一窗口”功能覆蓋至原產地證申領、企業備案管理、出口退稅、金融服務等領域。加強“單一窗口”與稅務、外匯、海關、銀行、保險、民航、鐵路等相關部門的對接合作,共同建設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為企業辦理各項進出口貿易業務提供便利,切實提高國際貿易便利化水平。2020年底前,“單一窗口”主要業務應用率達到100%;2021年底前,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單一窗口”功能覆蓋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打造“一站式”政務服務平臺。(省商務廳牽頭,西寧海關、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青海銀保監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青海機場公司、中國鐵路青藏公司、相關市州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搭建開放型經濟發展新平臺。推動我省進口水果、肉類、木材指定口岸和海關監管場所建設。增開西寧航空口岸國際(地區)航線,盡快建設航空貨運海關監管場所,為開通國際航空貨運業務提供必要條件,在條件成熟的基礎上,設立機場免稅店。利用各種展會平臺,拓展對外合作空間。深度融入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不斷擴大進出口貿易規模,持續推進中歐班列、鐵海聯運班列常態化運營,努力將我省打造成“一帶一路”上的運輸節點。充分發揮省內民族文化和產品優勢,根據實際需求,探索在南亞、西亞地區建立我省綜合性特色商品展銷中心。(省商務廳、西寧海關、青海機場公司、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探索開通國際郵件、快件業務,積極申請設立國際郵件省級互換局。(省郵政公司、省郵政管理局牽頭,各相關單位配合) 

  (二)降低進出口環節成本。 

  5.公開公示口岸收費清單。嚴格落實《青海省清理口岸收費工作方案》任務分工,及時公示口岸收費目錄清單,清單之外不得收費。引導口岸經營服務企業合理定價、誠信經營。各口岸收費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廣“提前申報”模式。對于進口貨物,鼓勵企業“提前申報”,提前辦理單證審核和貨物運輸作業,縮短貨物抵達后放行提離的時間,降低企業倉儲和物流成本。(西寧海關牽頭,青海機場公司、中國鐵路青藏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 

  7.深化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落實全國通關一體化各項政策舉措,大力宣傳推廣,鼓勵和引導企業采用一體化模式通關。深入推進關檢業務全面融合,優化整合申報項目和流程“去繁就簡”。改革現行申報制度,在2020年前實施“兩步申報”,第一步,憑提單概要申報即可提貨;第二步,在規定時間內再提交全部申報信息和單證。(西寧海關負責) 

  8.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按照海關總署工作要求,把“雙隨機、一公開”的執法領域從進出口貨物一般監管拓展到常規稽查、保稅稽查和保稅貨物監管等,加快推進我省進出口領域全鏈條監管“選、查、處”分離,提升“雙隨機”監管效能。(西寧海關牽頭,省市場監管局配合) 

  9.優化海關稅收征管模式。落實關稅保證保險、自報自繳、《海關專用繳款書》企業自行打印等稅收征管改革措施。推廣財關庫銀橫向聯網,加快稅單無紙化改革。擴大稅款“電子支付”“自報自繳”比例,推廣應用“匯總征稅”模式,實現“先放行后繳稅”。利用信息技術,實現申報、證明辦理、核準、退庫等出口退(免)稅業務網上辦理,實現無紙化退稅申報一類、二類出口企業全覆蓋。(西寧海關牽頭,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人行西寧中心支行、青海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優化檢驗監管模式。結合我省重點工程進口的大型成套設備、舊機電設備、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以及出口商品的裝運前檢驗作業特點,創新檢驗模式,推行快速現場檢驗,加強后續監管,進一步縮短檢驗周期。(西寧海關負責) 

  11.引入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按照海關總署統一部署,引入符合條件的第三方社會檢驗檢測機構,對優秀可信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予以認可公示,并在進出口環節推廣第三方檢測結果采信制度。(西寧海關牽頭,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推進口岸物流信息電子化和查驗智能化。加快建設信息系統完備的口岸作業場所,實現貨物裝卸、倉儲、理貨、報關、結算、提離等環節無紙化和電子化。同時,口岸作業場所與口岸監管單位信息系統聯網,實現“電子運抵、電子監管、電子放行”。加大X光機、CT機等機檢設備和單兵作業設備配備應用力度。深化“先期機檢”,探索“智能識別”,提高機檢后直接放行比例。嘗試海關與機場安檢X光機圖像信息聯網,實施“共同判圖、共同查驗、共同處置”,進一步提高通關效能。條件成熟時,及時申請建設口岸自助通關設施,完善智能驗證通道建設。(省商務廳牽頭,省財政廳、西寧海關、青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青海機場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壓縮通關時間。 

  13.落實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精簡政策。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到2020年底,通關環節通過多種形式全部實現聯網核查,進出口環節的監管證件全部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能夠退出口岸驗核的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全部退出口岸驗核。(西寧海關牽頭,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提高查驗準備工作效率。實時監控查驗指令,通過“單一窗口”及時向省內進出口企業推送查驗通知。進境運輸工具到港前,海關對申報的電子數據實施在線審核并及時向航空公司或代理報關公司反饋。深化加急貨物查驗預約機制和“卸地封存、上門驗放”“隨到隨核”等便捷措施。(西寧海關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青海機場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快發展多式聯運。搶抓“一帶一路”建設機遇,爭取國家投資,積極推進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建設,構建西進、南聯、北出的對外通道。加快推進我省鐵路口岸建設,打造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有效對接的立體交通網絡。加強交通運輸、海關、市場監管等部門信息共享,為企業提供資質資格、認證認可、檢驗檢疫、通關查驗、信用評價等一站式綜合信息服務。推動外貿集裝箱貨物在途、艙單、運單、裝卸等鐵路聯運物流交換共享,提供全程追蹤、實時查詢等服務。(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西寧海關、中國鐵路青藏公司、相關市州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大力支持我省農產品出口。加強品牌建設,以產業園區為載體,大力促進以藏毯、枸杞、沙棘、三文魚、牛羊肉等為重點的特色農畜產品出口。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優化檢驗檢疫流程,縮短檢驗檢疫周期,加快出口通關速度。(西寧海關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進出口環節管理機制。 

  17.加強通關協作。建立海關與發展改革、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的跨部門合作機制,完善進出口商品的通關及后續監管機制;加強西寧海關與沿海沿邊海關合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密切通關協作。(西寧海關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公開通關流程及時限。及時制定更新關檢業務全面融合通關流程并對外公布,涉及流程時限的應一并注明,便利企業合理制定生產、倉儲、運輸計劃。保持12360海關服務熱線暢通,提高服務水平。(西寧海關負責) 

  19.全面推進進出口證照“多證合一”改革。將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含報關報檢資質)、原產地證企業備案以及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等涉及進出口、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的涉企證照納入“多證合一”整合范圍,企業在辦理設立登記并填報相關信息后,同步完成進出口業務在海關部門的備案。對在海關注冊的報關單位、加工生產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統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青海)報送“多報合一”年報。(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商務廳、西寧海關配合)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政府口岸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推進落實口岸營商環境各項工作任務,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省商務廳、西寧海關應加強組織協調和工作調度,重大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口岸所在的市(州)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口岸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政策,確保有力推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相關地區和單位要切實承擔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的工作責任,建立工作機制,合理安排進度,加強協作配合,強化政策宣傳,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強化督查通報。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納入省政府督查范圍,督查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推進不力的地區和單位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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