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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措施的通知

2019-08-26

      各有關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

  現將《黑龍江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的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0日

  黑龍江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

  跨境貿易便利化的措施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8〕37號)精神和全國口岸提效降費工作會議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強口岸“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推動實現高水平跨境貿易便利化,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開展口岸收費清理工作。各相關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省財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全省清理口岸收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財明傳〔2018〕1號)要求,明確工作目標,建立工作機制,認真開展口岸收費清理工作。對于不符合收費管理規定的收費項目,依法予以取消;對超出標準的收費,堅決予以糾正;對不合理的收費標準,堅決降低。有關部門要對本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及企業涉及進出口環節的收費進行清理規范,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暫不能取消的,屬于政府定價、指導價的,降低收費標準;屬于市場調節價的,創造公平競爭環境,通過競爭把收費標準降下來;屬于獨家經營的,加強監管,并逐步引入市場競爭;對進出口普遍繳納的收費項目進行歸并。(省口岸辦、省財政廳牽頭,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哈爾濱海關、相關地方政府配合)

  二、建立口岸通關流程、收費和意見投訴服務“三公開”制度。相關地方政府要組織口岸辦(委)協調口岸查驗單位和口岸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性企業(單位),公示口岸通關流程、口岸進出口環節收費目錄清單,推進口岸收費目錄清單之外不得收費政策落實。推進按照進出口業務流程公示口岸查驗服務“限時作業”標準,精準界定通關準備、報關報檢、場內轉運、吊箱移位、倉儲裝卸、貨物提離等貨物進出口環節的起止作業時間。相關公示內容要統一樣式和規格,在通關現場和黑龍江電子口岸平臺予以公布,接受相關企業和社會監督。省口岸辦組織開通并向社會公布通關口岸營商環境投訴服務熱線0451—95198,各口岸查驗單位要開通面向相關企業通關服務熱線,建立意見投訴反饋渠道。(省口岸辦、相關地方政府牽頭,省交通運輸廳和口岸查驗部門配合)

  三、精簡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各相關部門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能退出口岸驗核的退出口岸驗核,必須在口岸驗核的全部實現聯網”的原則,將現有86種證件驗核壓減至48種;除監管證件因安全保密等特殊原因不能聯網外,其余監管證件要通過多種形式實現聯網、在通關環節比對核查。優化監管證件辦理程序,2020年底前無需安全保密的監管證件全部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黑龍江省口岸聯席會議制度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高查驗準備工作效率。推廣利用“單一窗口”、港口電子數據交換(EDI)中心等信息平臺向進出口企業、口岸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性企業和單位推送查驗通知,增強通關時效的可預期性。推進實現進境運輸工具到港前,口岸查驗單位對申報的電子數據實時在線審核,及時向車站、碼頭及船舶代理機構反饋信息。(省口岸辦牽頭、口岸查驗部門、省交通運輸廳、哈爾濱鐵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行“先驗放后檢測”檢驗監管方式。推進減少雙邊協議出口商品裝運前的檢驗數量。在總結鐵礦砂等大宗商品實施“先驗放后檢測”通關模式經驗的基礎上,有序推廣到其他大宗資源性無檢疫性風險的進口商品。創新檢驗檢疫方法,普及應用現場快速檢測技術,進一步縮短檢驗檢疫周期。(哈爾濱海關負責)

  六、加快時效性商品通關速度。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優化鮮活產品檢驗檢疫流程;總結中俄雙方對應口岸合作經驗,推動兩國建立和確定鮮活農副產品進出口目錄清單,與具備條件的毗鄰國家對應口岸加快開通農副產品“綠色通道”。(口岸查驗部門及相關地方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預約通關宣傳和保障預約通關落實。進一步加大鮮活產品和緊急貨物預約通關的宣傳力度,推進相關企業熟練掌握預約通關申報操作流程。口岸查驗、物流運輸部門在執行預約通關任務時,在人員配備、查驗設施、貨物提離保障、通關時限等方面給予制度化保障。(省口岸辦、口岸查驗部門和省機場管理集團、哈爾濱鐵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中俄海關監管結果互認。支持陸路邊境口岸創新通關管理模式,在推進綏芬河、東寧、黑河、同江四個中俄海關監管結果互認口岸取得相關成果的基礎上,優化和完善中俄互認通關流程,進一步擴大中俄海關監管結果互認試點口岸范圍。(哈爾濱海關負責)

  九、鞏固和發展多式聯運。研究制定陸海、江海、鐵水等多式聯運服務規則,加快建設多式聯運公共信息平臺,加強交通(航空)運輸、海關、市場監管等部門間信息開放共享,為相關企業提供資質資格、認證認可、檢驗檢疫、通關查驗、信用評價等一站式綜合信息服務。推動進出口集裝箱貨物在途、艙單、運單、裝卸、換裝等鐵水聯運物流信息自動交換共享。完善鐵水聯運配套設施,申請國家振興東北專項資金投入,引入先進多式聯運企業的直接投資或成熟經驗技術,組織相關行業研究《跨運輸方式的多式聯運標準》,把握機遇、切實推進我省口岸多式聯運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2020年底前,相關部門完成多式聯運公共信息平臺建設。(省口岸辦、哈爾濱海關、相關地方政府、哈爾濱鐵路局、口岸查驗部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和省機場管理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深入推進關檢融合。哈爾濱海關探索實現直接使用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數據辦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加強關鐵信息共享建設,推進鐵路運輸貨物無紙化通關。按照《全國通關一體化關檢業務全面融合框架方案》《全國海關“查檢合一”工作方案》要求,明確監管通關、企業管理、稽查核查、加工貿易、特殊區域等方面的職責分工,推進口岸查驗全面實現統一申報單證、統一作業系統、統一風險研判、統一指令下達、統一現場執法的“五統一”。口岸查驗單位要大膽探索多環節合一、扁平化結構的口岸查驗管理新模式。(哈爾濱海關牽頭,口岸查驗部門、哈爾濱鐵路局、省口岸辦、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和省機場管理集團按職責分工配合)

  十一、擴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推進進出境運輸工具監管、企業常規稽查、保稅核查、保稅貨物監管、特殊監管區域貨物監管等全部執法領域實行“雙隨機、一公開”,誰查、查誰都要隨機,檢查結果都要公開,實現全鏈條監管“選、查、處”分離,提升“雙隨機”監管效能。(哈爾濱海關牽頭,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配合)

  十二、推廣應用“提前申報”模式。推進公路進口貨物提前申報模式,探索船舶、鐵路和航空運輸貨物提前申報,逐步提高進口貨物提前申報比例,提前辦理單證審核,推進非布控查驗貨物抵達口岸后即可放行提離,鼓勵相關企業采用“提前申報”模式。(哈爾濱海關牽頭,哈爾濱鐵路局和省機場管理集團配合)

  十三、建立和推廣第三方采信制度。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充分發揮社會檢驗檢測機構作用,在進出口環節建立和推廣第三方檢驗檢測結果采信制度。(哈爾濱海關牽頭,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配合)

   十四、落實跨部門聯合檢查。推進口岸設置聯檢查驗場區,建立和完善口岸聯檢查驗跨部門一次性聯合檢查機制,推進跨部門信息共享,實現指令對碰功能,統籌使用監管設施設備實施聯合檢查。海關主導對進出口貨物、進出境人員攜帶貨物開展一次性聯合檢查;邊檢部門主導對進出境鐵路列車、公路車輛和航空器開展一次性聯合檢查;海事部門主導對進出境船舶開展一次性聯合檢查。(口岸查驗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進關稅保證保險改革。在“匯總集中征稅”“銀關保”改革措施的基礎上,積極創新擔保新模式。積極推廣關稅保證保險,通過保險擔保措施推進貨物“先放行后繳稅”的實現,助力提高通關效率,有效降低企業資金占用成本,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支持一般信用及以上的企業與保險公司簽訂《關稅保證保險投保單》《投保人承諾函》,送海關審核備案。(哈爾濱海關負責,省口岸辦和相關地方政府及有關口岸查驗部門配合)

  十六、支持特殊進口商品指定口岸及企業資質認定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口岸和企業申請獲得自俄羅斯進口糧食、鮮活海鮮產品等特殊商品指定口岸和指定企業資質。(相關地方政府牽頭,哈爾濱海關、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配合)

  十七、擴大“單一窗口”功能覆蓋區域。完善我省電子口岸平臺功能,保障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覆蓋至海關特殊監管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及擬建設的跨境經濟合作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區域。省口岸辦要會同查驗部門共同推進“單一窗口”實現與銀行、保險、郵政、民航、鐵路、交通運輸、海事、移民等相關行業和部門對接,構建全省口岸共建共享的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2021年底前,除安全保密等特殊情況外,“單一窗口”功能覆蓋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推廣國際航行船舶“一單多報”,實現進出境通關全流程無紙化。(省口岸辦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地方政府配合)

  十八、推進口岸物流信息電子化。普及國家制定的不同運輸方式集裝箱、整車貨物運輸電子數據交換報文標準在口岸查驗單位與運輸企業中的應用。推動口岸作業場站貨物裝卸、倉儲理貨、報關報檢、物流運輸、費用結算等環節實現無紙化和電子化。推動海(水)運提單換提貨單電子化,使企業在報關環節不再提交紙質提單或提貨單。2019年6月底前,實現內外貿集裝箱堆場的電子化海關監管。2019年底前,探索陸海聯運線路實現海關與企業間的陸海聯運提單、提貨單、裝箱單等信息電子化流轉。(哈爾濱海關、省交通運輸廳、黑龍江海事局、哈爾濱鐵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地方政府配合)

  十九、建立健全口岸物流應急處理機制。相關地方政府要推進口岸辦(委)協調屬地口岸查驗部門、倉儲物流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制定口岸通關保障和物流運輸應急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艙單數據傳輸異常、網絡作業系統運行故障、查驗設施設備運轉不暢時不影響進出口貨物報關報檢和發運提離。(相關地方政府負責,口岸查驗部門配合)

  二十、加強口岸查驗智能化建設。有條件的相關地方政府要推進屬地口岸和口岸查驗部門建立出入境證件電子化和旅客自助式通關系統、車輛“一站式”電子驗放系統,加大集裝箱空箱檢測儀、高清車底探測系統、安全智能鎖等設備的普及應用力度,提高單兵作業設備配備率。口岸查驗部門推進擴大“先期機檢”“智能識別”作業試點,提高機檢后直接放行比例。2021年底前,重點口岸全部實現大型集裝箱檢查設備聯網集中審像。(相關地方政府牽頭、口岸查驗部門配合)

  二十一、推進中俄口岸工作組會議議定事項落實。推進每年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運輸合作分委會口岸工作組會議議定事項落實。相關地方政府要指導口岸辦(委)會同查驗部門(單位)認真領會中俄口岸工作組會議議定事項精神和要求,組織謀劃和制定工作方案,積極推進工作落實,及時向省口岸辦反饋相關議定事項推進進展情況。(省口岸辦、相關地方政府負責,口岸查驗部門和相關省直部門配合)

  二十二、完善邊境重點口岸基礎設施。編制完成黑龍江口岸中長期發展規劃,積極推動向國家申報退出口岸和新增口岸審批進程。擬開放的在建、新建、擬建的同江鐵路、黑河公路大橋、黑瞎子島公路口岸等邊境重點口岸,要嚴格落實國家口岸基礎設施和查驗設施建設相應標準,科學進行新增口岸規劃設計,嚴格管控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實現一次建設一步到位。已開放運行的邊境重點口岸現有基礎設施和查驗設施要以共享共用為目標,加強整合口岸監管設施資源和查驗場地,改建、擴建、增建必需的口岸基礎設施和查驗設施,提高口岸基礎設施和查驗設施有效利用率。(省口岸辦、相關地方政府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推動俄羅斯與我省對應口岸通關能力匹配。加強與俄方邊境重點口岸開展務實合作,建立健全雙邊口岸合作機制。支持邊境重點口岸所在地政府(行署)、口岸查驗部門與毗鄰俄方對應政府和機構開展交流協作,協調解決通關中存在的問題。支持具備條件的邊境重點口岸開展查驗監管模式創新的雙邊合作。支持各地對國際運輸大通道涉及俄方新建、改建、擴建口岸基礎設施和查驗設施予以技術支持,推動雙邊重點口岸通關能力盡快實現匹配以及跨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省口岸辦、相關地方政府負責,口岸查驗部門和省交通運輸廳配合)

  二十四、支持地方依托相關口岸發展經濟。支持地方依托重點口岸通道優勢,推動建設海關特殊監管區、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合作區、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及現代物流園區等平臺和載體,打造集綜合加工、商貿流通、現代物流、文化旅游于一體的口岸經濟增長極。推進我省內陸重點口岸與沿邊重點口岸之間的物流合作和聯動發展,發揮邊境貿易資源能源通道作用,推進邊境重點口岸構建集疏運體系。支持邊境貿易企業參與大宗資源能源產品經營。支持有條件的邊境重點口岸擴大建設進口商品指定口岸。(相關地方政府、口岸查驗部門和省交通運輸廳、省口岸辦、省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提供口岸查驗執法必要保障。支持重點口岸聯檢查驗單位整合內設機構,健全人員配置。支持口岸查驗關檢融合監管流程創新改革。積極為海關、邊檢、海事部門深化查驗改革創造條件和提供必要保障,支持聯檢查驗單位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執法服務和營商環境。(相關地方政府負責,口岸查驗部門配合)

  二十六、建立健全口岸工作制度。充分發揮黑龍江省口岸聯席會議制度作用,會商研究解決口岸發展遇到的重大問題。建立國家法定節日口岸閉關提前預報和突發情況應急閉關立即報告制度。完善口岸與口岸查驗單位定期會商和研究重大問題協商紀要制度。建立協同清理口岸收費長效機制,推進落實口岸運行季度分析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口岸客貨運量、整體通關時間壓縮比和“單一窗口”主要業務應用率月統計報告和季度通報制度。(省口岸辦、相關地方政府負責,口岸查驗單位配合)

  二十七、確保口岸安全高效運行。各地口岸和口岸查驗部門要建立健全口岸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機制和處置預案,全面落實安全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大對相關口岸查驗及安防設備等硬件設施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旅檢、貨檢通關全程可視化留痕監控體系建設。口岸和口岸查驗部門要在加強防控暴恐、應對突發事件、打擊走私、打擊騙退稅、查處逃避檢驗檢疫監管、反偷渡和制止假冒偽劣商品進出境等方面開展密切合作,提高口岸整體安防管控和處突水平,確保口岸運行安全、高效、暢通。(相關地方政府負責,口岸查驗單位配合)

  二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地方政府和中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主動承擔相關任務,細化工作方案,推進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各相關地方政府和中省直部門在推進工作落實上遇到重大情況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全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推進口岸提效降費、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列入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督查范圍,督查考核結果向相關地方政府和部門通報,對推進不力受到全國通報批評的地區和部門進行問責。(黑龍江省口岸聯席會議制度相關成員單位和相關地方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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